在诡秘之主考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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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学习

灵视中的对方应该是个普通人,让阿尔文心里安定了不少。

一般醉倒在路边的人,酒醒之后都会离开,这个人一整天竟没有离开,太可疑了。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在哪里醉倒,就在哪里躺着?”阿尔文在心里无声的吐槽了一句。

这个醉汉为什么盯上自己的公寓,他有什么企图?难道是知道了我才从从贝克兰德银行提了50金磅?

不可能啊!坐马车一路回来都没有发觉有人跟踪,凭着自己现在的记忆力,短时间出现在自己面前两次的人,不可能会没有印象。

何况因为威廉姆斯的关系,自己一路都在提防这件事,一直到了高柑橘街才放松下来。

这个人今天早上就在楼梯口躺着,那时候灵性直觉也没有提醒我,又是什么原因呢。

现在假设他就是一名别有企图的人,那么他伪装成酒鬼,一直待在一个地方的,目的呢?

“筛选目标”阿尔文忽然找到了原因

他是在筛选目标,原来是盯上我了,外乡人好下手?

“怎么才刚刚晋升,突然间发现麻烦事一个接着一个,在这里一年多的平静生活一夜之间全没了”

灵视中巷子里的那个醉汉,起身走到了巷子深一点的地方坐了下来,眼睛时不时往这边看过来,不过始终都在自己的公寓楼不远处。

“需不需要报警?警察来了怎么解释?说他对我有想法?呸!”

“对方还没有动手,也不是通缉犯,警察来了也没有办法,还有可能打草惊蛇,万一以后不在家的时候,在自己门上泼大粪怎么办”

“先观察一下,要真的有想法肯定也要等到晚上,刚灵视情况下,他身上并没有匕首和左轮手枪,要是对方一人,完全漆黑的情况下,自己完全可以借助黑暗环境轻松制服他,要是两个人或者两个以上,就借助黑暗跳窗逃跑”。

一切想通之后阿尔文心里也轻松了不少,接着关闭灵视,把肩膀上的画板取下,又把食材拿进厨房收好,接着在厨房角落里搬出了一小桶狼鱼罐头,放在了客厅。

这个就是原著提到过的,流行于弗萨克东岸、加尔加斯群岛等地方的食品,是用盐腌制的狼鱼,但保留着血水,气味,气味非常非常非常刺激,又臭又恶心,非常恐怖的生化武器。

早在半年前,当时在那个女售货员的怪异的目光下,他花费2苏勒3便士在港口的一家海鲜商店购买的。

回来的时候看到他手中的木桶,公共马车都拒载他,当时不得用自己所带绘画用的纸包裹起来,才没有让他步行走回家。

看着客厅中摆放的小木桶,阿尔文笑着自语到“没想到这玩意还真有用到的一天”

以前考虑到自己居住的公寓周围环境比较复杂,自身又没有什么保命手段,为此他买过三把厨刀,一把书桌抽屉,一把厨房,一把卧室。

在一次熟悉码头环境时,无意看到有一家海鲜商店,有这种原著中提到的生化武器,奔着万一能用到的想法,就买了一小桶回来,这玩意属于杀敌一千自损一千,谨慎使用。

一年过去也没有什么情况出现,自己都快忘记这些东西了。

做好这些准备后,拿出怀表看了一下时间,下午三点四十分,心里想到“这个时间巷子里,不时会有人经过,对方动手也会等到晚上十点以后,巷子里几乎没有人的时候,不能排除其他因素,每隔十分钟就打开灵视观察一次”。

“现在要做的事,是趁着这段时间养足精神,为接下来有可能带到来的危险做好准备,还是太被动了,明天必须要从威廉姆斯那弄到一把左轮手枪”。

于是脱下风衣挂在衣帽架上,回到厨房烧了一壶热水,为自己到了一杯,走到客厅书桌旁打开窗户,拉过椅子坐了下来。

需要尽快晋升序列8“秀才”那样就有了正面对敌的战斗力了。

打开那本《人间悲剧》温习了一下,今天自己所默记下来的三本蒙学书籍,《千字文》1000字整,《三字经》加上注解本、插图本1170字,《弟子规》360句1080字。

以他晋升后的记忆力,这几千字很容易记下来,完全可以记下很多本,但是阿尔文没有这么做,学习不是读死书,他决定完全吃透后,在学习其他蒙学书籍。

诸多蒙学书籍中的文章虽然简单易懂,朗朗上口,句句叶韵,但是其中有些东西并不适合自己,中充满了以“三纲五常”为中心的“男尊女卑”的歧视、鄙视妇女,等等观点。

他决定在读这些书籍的时候,必须细心辨认,以取其思想精华,去其封建糟粕。

温习完这三本蒙学典籍,他轻轻放下书,拿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口,放下水杯,再次打开灵视,发现那个醉汉没有移动地方。

他坐在椅子上侧过身子,在书桌的左下方第二个抽屉中拿出一卷略微泛黄的纸,放在桌子上,在其中取下三张,放在桌面抚平,把剩下的放回原来的地方。

接着站起身,伸手在做工简陋的笔架上,取下毛笔,拧开一旁装有墨汁的瓶子,在白瓷小蝶中倒入一点,毛笔轻蘸,开始在纸张上书写。

只见他手臂有力,笔如游龙写下三个丑字,《千字文》。

他写的书法,是楷书,《辞海》解释说它“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只不过他的字确实丑了点。

窗外金色落下,绯红升起,屋内光线已经变暗,这时阿尔文轻轻放下手中毛笔,起身站直舒展身体,动了动手腕,看着书桌上自己所写的三篇蒙学典籍,自语到:“练字果然能提升心境,在这个浮躁的世界,心静太难得了”。

抬头看了一眼窗外“不知不觉就写了这么长时间,这次明显能感觉到进步,这是练了一年多从没有过的事情,以前练字容易走神,浮躁,为了练习每次都强迫自己多写几个,这也许才是晋升带来的真正好处?”

拿起三张写满字的纸张,认真看了一遍,想到:“看来练习的事情也必须提上日常了,以后序列8作战,肯定需要用到文字,别人虽然不认识,但是克莱恩绝对认识,到时候还不知道怎么在心里笑话自己”

“俗话说:字无百日功,练字是一种慢功,得勤学苦练,天长日久方能见功夫。是没有捷径可以走的,还好现在晋升了序列,学习速度明显加快”

这时感觉到腹中传来的饥饿,拿起桌子上的三张纸走向厨房,准备给自己弄点吃的,安抚一下自己的五脏庙。

厨房里阿尔文站在的灶台旁,点燃煤气,看着纸张在煤气的火焰下慢慢燃烧殆尽。

安全起见,他跟克莱恩一样没有留下,会写方块字的证据。

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赶紧打开灵视,视线透过墙壁看向巷子,看到了那个醉汉,面色有点古怪“他竟然还在,大哥你不饿吗”

花了半个小时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晚餐,土豆炖牛肉,一块白面包,一碗番茄汤。

客厅里一片漆黑,阿尔文没有开灯,能看见为什么要开灯,端起汤碗喝完最后一口番茄汤,阿尔文准备起身收拾餐桌。

又打开灵视,准备再次观察巷子那位醉汉先生,突然发现醉汉先生已经起身。

本以为醉汉要对自己动手,阿尔文快速走到书桌旁打开最后下层的抽屉,拿出里面的厨刀,关上抽屉,迅速移动到门口位置。

“咦,竟然没上来”灵视中那个醉汉越过自家楼梯,朝着巷子外的街口走去。

“要不要,跟上去看看”看着对方的身影。阿尔文有点犹豫。

从衬衣口袋拿出怀表按开,时间八点,又看了看窗户外,天色已经变暗,借着黑夜的环境如果距离远一点应该没问题。

想到这里他没有犹豫,走到衣帽架变取下风衣带上,书桌上抽出纸张,顺便关好窗户,用纸张把厨刀小心包裹好,的放在了风衣内侧。

缓缓拉开房门,走了出去,确定锁好后,带上兜帽,轻脚下了楼梯,跟了上去。

这个时间的巷子里,走动的人也多了起来,基本都是那些有着固定工作又住在附近的人,他们每天有着固定的下班时间。

时间再晚一点,码头区的一些工人也抄近道路过这里。

晚上街上的行人很少,自己又不擅长跟踪,只能依靠自己的灵视,远远的吊在那名男子身后走出了巷子。

“富人区?”男子去的方向让阿尔文皱了皱眉,灵视中男子走到柑橘街竟然选择了右拐,越过波特大道,走向了建筑华丽的茉莉花街,那里居住的大多是一些年收入超过500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