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9年/拉马克遗传学说
伊拉斯谟斯·达尔文(Erasmus Darwin,1731—1802)
让—巴普蒂斯特·拉马克(Jean-Baptiste Lamarck,1744—1829)
拉马克以长颈鹿为典型例子,解释后天习得性状如何一代代传递下去。他认为长颈鹿之所以有长脖子,是因为它们的祖先使劲儿伸长脖子想够到树顶的叶片。
古生物学(1796),化石记录和进化(1836),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1859),种质学说(1883),表观遗传学(2012)
从古希腊时代至早期基督教时代,人们时常公开讨论进化观念。但这种辩论场面在中世纪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圣经正典的各种教规,后者认为生物体自创世以来就从未改变。随着18世纪人们对化石的发现及收集数量渐渐增多,许多杰出的博物学家开始质疑,生命形态究竟是从创世后便一成不变,还是一直在进化。
提到关于后天习得性状的遗传理论,就不可避免地要提到拉马克,不过最早探索这一领域的却是古希腊人,而伊拉斯谟斯·达尔文率先在他两卷本的《动物法则》(1794—1796)中拓展了这一理论,这位18世纪的知识领袖是查尔斯·达尔文的祖父。《动物法则》称地球的年龄应该是数百万年,而不是爱尔兰主教厄舍尔在1654年计算得出的结论,后者算出创世是在公元前4004年。
让—巴普蒂斯特·拉马克是一名法国军人,也是一位备受赞扬的植物学家,并且,他还是这个时代无脊椎动物领域的首席专家,这个英文词汇也是他创造的。在他最著名的作品《动物学哲学》(1809)中,他坚称生命体的进化并不是源自一系列的灾难与再创造过程,而是一种逐步累积的变更。他的理论是,当环境改变时,有机体也必须随之改变以继续生存。如果某个身体部位被使用的频率高于从前,那么这个部位的大小或力量就会在这个有机体在生时逐渐增大,而这种性状会被传递给下一代。比如说,如果一只长颈鹿伸长脖子好够到更高处的树叶,那它的脖子就会越来越长。它的子孙会遗传到这种更长的脖子,而随着不断的拉伸,它们的脖子会一代比一代长。同样地,他坚称涉禽进化出了长腿,是因为它们一直在伸长腿部好让身体远离水面。相比之下,废弃不用的身体部位就会萎缩,进而消失,这就可以解释蛇为什么失去了腿。
远在他去世之前,拉马克的理论就已经受到挑战,并遭到了宗教界及科学界的拒斥。他死时双眼失明,一贫如洗,似乎已被大众遗忘。然而近来,学界又从表观遗传学的角度开始重新审视拉马克的学说,这一领域研究生物特质如何以非基因方式进行结构式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