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转注造字法与转注字
转注字是一种完全同义词,从语言的角度上来说,它增加了人们的负担。许慎《说文解字·叙》说:“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所谓“建类一首”,就是指同一个部首;“同意相受”就是指几个部首相同的同义字可以互相解释。例如“老”字和“考”字,就是一对转注字,它们都属“老部”(所谓建类一首),许慎对“老”字的解释是“老、考也”,“考、老也”(所谓同意相受)。
今天就只用“老”字而不用“考”字了,“考”字的意义和用法已经转移。转注字虽然没有产生新的造字方法,但是造出了新字,而且新字往往是形声字。它反映了语音的发展变化或方音的差异;同时它也反映了一种语言文字现象,即文字是如何调整自己的形体以适应发展变化了的语言的需要,它是一种动态的文字现象。
由于除“考”和“老”二字外,《说文解字》在释九千多字中没有用文字指出哪些是转注字,许慎定义又过于简略,可以从不同角度去理解,因此从古到今对转注的不同解释非常多,争论了一千多年,至今却无定论。裘锡圭先生在《文字学概要》中指出:“在今天要想确定许慎或创立六书者的原意,恐怕是不可能的。”
转注字有三个条件:两字同一部首,二字声音相近,可以互相解释。转注字必须是一对或一组,不能是一个。文字不是一人一时一地所造的,可是各种文字的功用同样是记录语言的,因此,同一意义的语言,甲地造出的字和乙地造出的字可能不同;起初用的字可能和后来用的字也不同了,这些在不同时间和空间造出的“语根相同,语义相同,但字形不同”的文字,在某时某地都已经普遍使用,既然很难取消使用,就用转相注释的方法来沟通这些文字。
转注与假借的不同:转注是“一义数文”,也就是“异字同义”;假借是“一字数用”,也就是“异义同字”。就六书的转注来说,转注于“异字同义”之外,还要在声音方面“同一语根”。
转注造字法
转注字是一种完全同义词,从语言的角度上来说,它增加了人们的负担。转注字反映了语音的发展变化或方音的差异;同时它也反映了一种语言文字现象,即文字是如何调整自己的形体以适应发展变化了的语言的需要,它是一种动态的文字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