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 电气动力设备的运行电压、电流应正常,各种仪表指示应正常。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2.2 电动执行机构的动作方向及指示应与工艺装置的设计要求保持一致。
检查数量:按设备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