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一般项目
7.3.1 风机及风机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风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1的规定,叶轮转子与机壳的组装位置应正确。叶轮进风口插入风机机壳进风口或密封圈的深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或应为叶轮直径的1/100。
2 轴流风机的叶轮与筒体之间的间隙应均匀,安装水平偏差和垂直度偏差均不应大于1‰。
3 减振器的安装位置应正确,各组或各个减振器承受荷载的压缩量应均匀一致,偏差应小于2mm。
4 风机的减振钢支、吊架,结构形式和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焊接应牢固,焊缝外部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9.3.2条第3款的规定。
5 风机的进、出口不得承受外加的重量,相连接的风管、阀件应设置独立的支、吊架。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或查阅施工记录。
表7.3.1 通风机安装允许偏差
7.3.2 空气风幕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位置及方向应正确,固定应牢固可靠。
2 机组的纵向垂直度和横向水平度的允许偏差均应为2‰。
3 成排安装的机组应整齐,出风口平面允许偏差应为5mm。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7.3.3 单元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体式空调机组的室外机和风冷整体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固定应牢固可靠,并应满足冷却风自然进入的空间环境要求。
2 分体式空调机组室内机的安装位置应正确,并应保持水平,冷凝水排放应顺畅。管道穿墙处密封应良好,不应有雨水渗入。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3.4 组合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组合式空调机组各功能段的组装应符合设计的顺序和要求,各功能段之间的连接应严密,整体外观应平整。
2 供、回水管与机组的连接应正确,机组下部冷凝水管的水封高度应符合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3 机组与风管采用柔性短管连接时,柔性短管的绝热性能应符合风管系统的要求。
4 机组应清扫干净,箱体内不应有杂物、垃圾和积尘。
5 机组内空气过滤器(网)和空气热交换器翅片应清洁、完好,安装位置应便于维护和清理。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3.5 空气过滤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过滤器框架安装应平整牢固,方向应正确,框架与围护结构之间应严密。
2 粗效、中效袋式空气过滤器的四周与框架应均匀压紧,不应有可见缝隙,并应便于拆卸和更换滤料。
3 卷绕式空气过滤器的框架应平整,上、下筒体应平行,展开的滤料应松紧适度。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3.6 蒸汽加湿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湿器应设独立支架,加湿器喷管与风管间应进行绝热、密封处理。
2 干蒸汽加湿器的蒸汽喷口不应朝下。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3.7 紫外线与离子空气净化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方便检修。
2 装置应紧贴空调箱体的壁板或风管的外表面,固定应牢固,密封应良好。
3 装置的金属外壳应与PE线可靠连接。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查阅试验记录,或实测。
7.3.8 空气热回收器的安装位置及接管应正确,转轮式空气热回收器的转轮旋转方向应正确,运转应平稳,且不应有异常振动与声响。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3.9 风机盘管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组安装前宜进行风机三速试运转及盘管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试验观察时间应为2min,不渗漏为合格。
2 机组应设独立支、吊架,固定应牢固,高度与坡度应正确。
3 机组与风管、回风箱或风口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查阅试验记录。
7.3.10 变风量、定风量末端装置安装时,应设独立的支、吊架,与风管连接前宜做动作试验,且应符合产品的性能要求。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查阅试验记录。
7.3.11 除尘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尘器的安装位置应正确,固定应牢固平稳,除尘器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3.11的规定。
表7.3.11 除尘器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 除尘器的活动或转动部件的动作应灵活、可靠,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除尘器的排灰阀、卸料阀、排泥阀的安装应严密,并应便于操作与维护修理。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及查阅施工记录。
7.3.12 现场组装静电除尘器除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阳极板组合后的阳极排平面度允许偏差应为5mm,对角线允许偏差应为10mm。
2 阴极小框架组合后主平面的平面度允许偏差应为5mm,对角线允许偏差应为10mm。
3 阴极大框架的整体平面度允许偏差应为15mm,整体对角线允许偏差应为10mm。
4 阳极板高度小于或等于7m的电除尘器,阴、阳极间距允许偏差应为5mm。阳极板高度大于7m的电除尘器,阴、阳极间距允许偏差应为10mm。
5 振打锤装置的固定应可靠,振打锤的转动应灵活。锤头方向应正确,振打锤锤头与振打砧之间应保持良好的线接触状态,接触长度应大于锤头厚度的70%。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及查阅施工记录。
7.3.13 现场组装布袋除尘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壳应严密,滤袋接口应牢固。
2 分室反吹袋式除尘器的滤袋安装应平直。每条滤袋的拉紧力应为30N/m±5N/m,与滤袋连接接触的短管和袋帽不应有毛刺。
3 机械回转扁袋袋式除尘器的旋臂,转动应灵活可靠;净气室上部的顶盖应密封不漏气,旋转应灵活,不应有卡阻现象。
4 脉冲袋式除尘器的喷吹孔应对准文氏管的中心,同心度允许偏差应为2mm。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及查阅施工记录。
7.3.14 洁净室空气净化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械式余压阀的安装时,阀体、阀板的转轴应水平,允许偏差应为2‰。余压阀的安装位置应在室内气流的下风侧,且不应在工作区高度范围内。
2 传递窗的安装应牢固、垂直,与墙体的连接处应密封。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7.3.15 装配式洁净室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洁净室的顶板和壁板(包括夹芯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2 洁净室的地面应干燥平整,平面度允许偏差应为1‰。
3 壁板的构、配件和辅助材料应在清洁的室内进行开箱,安装前应严格检查规格和质量。壁板应垂直安装,底部宜采用圆弧或钝角交接;安装后的壁板之间、壁板与顶板间的拼缝应平整严密,墙板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为2‰,顶板水平度与每个单间的几何尺寸的允许偏差应为2‰。
4 洁净室吊顶在受荷载后应保持平直,压条应全部紧贴。当洁净室壁板采用上、下槽形板时,接头应平整严密。洁净室内的所有拼接缝组装完毕后,应采取密封措施,且密封应良好。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及查阅施工记录。
7.3.16 空气吹淋室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吹淋室的安装应按工程设计要求,定位应正确。
2 外形尺寸应正确,结构部件应齐全、无变形,喷头不应有异常或松动等现象。
3 空气吹淋室与地面之间应设有减振垫,与围护结构之间应采取密封措施。
4 空气吹淋室的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为2‰。
5 对产品进行不少于1h的连续试运转,设备连锁和运行性能应良好。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查验产品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录。
7.3.17 高效过滤器与层流罩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高效过滤器的框架应平整清洁,每台过滤器的安装框架的平整度允许偏差应为1mm。
2 机械密封时,应采用密封垫料,厚度宜为6mm~8mm,密封垫料应平整。安装后垫料的压缩应均匀,压缩率宜为25%~30%。
3 采用液槽密封时,槽架应水平安装,不得有渗漏现象,槽内不应有污物和水分,槽内密封液高度不应超过2/3槽深。密封液的熔点宜高于50℃。
4 洁净层流罩安装水平度偏差的应为1‰,高度允许偏差应为1mm。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