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物联网的定义
虽然物联网这个词已出现多年,但是直到今天一直没有关于它的权威的定义。对于物联网的理解,不同的国家和研究小组都存在一些差异。例如,美国学术界提出的普适计算(Pervasive Computing)和企业界提出的智慧地球(Smart Planet);欧洲学术界提出的泛在计算(Ubiquitous Computing)和企业界提出的传感网(Sensor Networks),都属于物联网范畴。
在欧盟的《物联网研究战略路线图》中,物联网被定义为,“An integrated part of Future Internet and could be defined as a dynamic global network infrastructure with self configuring capabilities based on standard and interoperable communication protocols where physical and virtual‘things’ have identities,physical attributes,and virtual personalities and use intelligent interfaces,and are seamlessly integrated into the information network”。根据这个定义,物联网是可被标识的,并且具有物理属性及虚拟特征(个性化)和智能接口特征,将真实和虚拟的“物体”进行无缝整合的信息网络。通过对比可以看出,这个定义和我国对物联网的定义有本质的区别,FP7(《欧盟第七个科研框架计划》)认为物联网是互联网的一部分。该定义旨在帮助欧洲内部协调不同的RFID相关项目,最大化其研究成果,同时推进物联网的标准建设。2003 年以后,受中国物联网发展的影响,在欧盟Horizon 2020(地平线2020)中,开始对物联网基础研究进行了重点支持。
在维基百科中,物联网有一个很简单的定义“Internet of Things refers to uniquely identifiable objects (things) and their virtual representations in an Internet-like structure”。这个定义同样很不全面。在中文的维基百科中,物联网被定义为:物联网就是把传感器装备到电网、铁路、桥梁、隧道、公路、建筑、供水系统、大坝、油气管道及家用电器等各种真实物体上,通过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而运行特定的程序,达到远程控制或者实现物与物直接通信的目的。也就是说,将物体连接起来的网络被称为“物联网”。以上这些定义都是片面的。
在工业与信息化部上报国务院的《关于支持无锡建设国家传感网信息中心情况的报告》中,物联网被定义为:“物联网是以感知为目的,实现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全面互联的网络,其突出特征是通过各种感知方式来获取物质世界的各种信息,集合互联网、移动通信等进行信息的传递与交互,再采用智能计算技术对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从而提升人们对物质世界的感知能力,实现智能化的决策和控制。”
这种通过智能感知、识别技术与普适计算、泛在网络的融合应用的物联网,被学者称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Stages of wave3information technology),如图1-5所示。
图1-5 信息产业发展的三次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