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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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惠州市地处广东省东南部、珠江三角洲东北端,下辖两区(即惠城区和惠阳区)三县(即博罗、惠东和龙门三县),并有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这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北依南昆山—罗浮山山脉,南临大海,东接莲花山脉,中部和西部为东江、西枝江贯穿而形成的侵蚀地貌和堆积地貌相间的平原、台地或谷地,呈现出“一面临海、两江交汇、三山环抱”的自然地理格局。

惠州市历史悠久,拥有5000年的文明史、2200年的建制史和1400多年的建城史。据《吕氏春秋》记载,在今惠州市区及博罗北部一带曾有一名为“缚娄”的小国。而在秦时设傅罗县,为惠州建制历史的开端。此后逐步发展,使惠州成为东江流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和商品集散地,有“岭南雄郡”“粤东门户”的美誉。

悠久的历史文化、深厚的人文底蕴、丰富的文物遗存,再加上惠州市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使惠州市于1994年获批为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2015年10月又获国务院批复,列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同在2015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惠州市为全省首批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设区的市之一。二者在时间上的契合,为惠州市立法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提供了完美的契机。惠州市人大常委会为了加大惠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力度,加快名城保护的步伐,明确把《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纳入2015年地方立法规划,并正式启动了惠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立法调研、草案起草、立法论证等工作。

立法启动后,惠州市政府积极安排惠州市住建局牵头,委托惠州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系组成调研组进行立法调研和起草。在条例草案一审通过后,根据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相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了解现实状况、分析研究问题及对策,做好条例草案修改工作,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法工委)委托惠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立法中心)重新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调研工作。

立法中心接受委托后,高度重视,组织精干、专业、跨领域的立法调研团队,扎实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在调研中,调研团队注重调研工作的科学性,通过实地观察、访谈调查、问卷调查等,获得了丰富的、直接的、真实的第一手数据和资料;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体制机制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科学整理调研材料,理性剖析调研数据及文本,准确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努力完成本立法调研报告的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