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做出了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为国有企业改革绘出了一幅宏伟的蓝图。在顶层设计中,中央做出了发展混合所有制、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继续坚持政资分开、政企分开等一系列重大改革决策。对此,全国上下欢欣鼓舞,对新一轮国企改革充满无限的期待。随后几年,国家有关方面也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等“1+N”个文件,并在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些具体操作层面有所进展。
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中心环节,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全国上下、体制内外对国企改革的基本方向和目标等一些基本问题,在理论上已经达成共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绩。国企改革如能坚持既定的方向和目标,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将会逐步达到目标,为国家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国企改革中的一些共识被打破,已确定的改革方向和目标有些扭曲,原本认为已经解决的一些基本问题又变成了当前需要讨论的问题,这迫使我们重新思考和讨论国企改革中的一些方向性、理论性的问题。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经济特区,多年来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在一些领域为全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深圳的国有企业在体制、机制、效益等方面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的充分肯定。本人有幸参与了深圳国有企业改革20多年的全过程,尤其是在2003-2010年主导和推动实施了深圳市国有企业的企业改制、布局调整、机制转换、资本重组、做强做优做大一批产业集团以及党政机关所办企业划转等一系列改革,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既有胜利和喜悦,也有挫折和苦恼;既有实践的探索,也有理论的思考。在本书中,我把过去深圳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并对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讨论,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
本书萌生于2015年我执笔的《对深圳改革开放重大战略问题的建议》,当时报告中关于国企改革的批评建议引起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响,随后几年在深圳、上海、北京、三亚的一些论坛上,以及接受媒体的采访中,我进一步阐释了这些观点,非常感谢听众和媒体的积极反馈。我身边还有不少朋友认为当前出版这样一本书很有意义,给了我许多鼓励。
本书得以付梓与各位读者见面,离不开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唐惠建同志、程颖博同志的统筹协调和向异同志的统稿工作,在此一并致以诚挚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