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往事
那人虽已经没有人的模样,但依然有表情,只是稍一皱眉,脸上更加崎岖些,便也更阴森了。面对这样的画面,连逐星都神色稍变,元秋却不为所动,依旧端坐着。凝视着靠在床榻上的人,又开口道:“济南沈家是大族,家中无论男女,都习文写字,且颇有造诣。沈氏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你方才所写的字虽没错,但连笔画顺序都不对,怎么可能是那饱读诗书的沈氏?”那人的目光中流露出怯意,元秋才将自己犀利的目光收回,变得柔和,又说道:“你方才极力吸引我们的注意力,现在又冒充沈氏。想必也是有苦衷的,不如你与我说清楚了。或者,我还能送你离开这个荒院。”那人考虑了许久,似乎下定了很大的决心,才点了点头。
那人肯首后,元秋才问:“你是谁?”只见她又拿起了笔在纸上艰难地写下另一个字“惜”。“你叫惜儿?”元秋问道。那人又是一愣,很快又点了点头。元秋不禁蹙起了眉。眼前这人所写的字,不仅难以辨认,更是每一笔画都是错的,看上去就像是刚学写字,只会临摹的孩童。如此看来,要她再写些复杂的语句,怕是不能了,也就意味着,难以在她身上得到多些有用的线索。
只是这安国公府处处都有些秘密,处处都透着些不寻常,眼下也只有这个叫惜儿的女子所说的话大概还能信,元秋有些无可奈何,但也只能见步行步了。
“你为什么要冒沈氏之名?你与她有关系?”元秋大胆地猜测。不料,惜儿确点头承认。元秋追问道:“你也是沈家的人?”惜儿又点了点头……
如元秋所想,惜儿不能言语,会写的字也十分有限,只能点头和摇头来表达自己的回答。两人就以这样的形式沟通了许久。
惜儿是沈氏的陪嫁丫鬟,在沈氏失踪后,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安国公府,没有离开过这荒院。
清鹂馆的包厢里,周慎刚夹了一块鱼道元秋的碗中,问道:“失踪?阿贵不是说沈氏已经葬身火海了吗?”元秋低头看向碗中,那雪白的鱼肉已经去了骨,周慎知道,她从小不会吃鱼,笑了笑,夹起一缕送到嘴里。
“那年荒院大火,沈氏趁乱逃了。”
“逃了?”
元秋并没有在意周慎的惊讶,或者说这惊讶早就在她的意料之中。当年沈氏的确逃了,却不是在火海中逃出来的,而是在大火之前。沈氏找到元秋的时候,已经在淞州。元秋就是在那里遇到遂安的。当时,覃元秋遍访全国,为素心阁招揽人才,也算得上是名声在外,许多女子也曾慕名前来自荐。沈氏不是来自荐的,她是来求救的。
这还要从沈氏不贞,与府上小厮有染说起。济南大族,家规严明,在这样的大家出生的闺秀,自然眼高于人。做安国公嫡子的填房,已经是离经叛道的,若不是沈氏执意,根本不可能嫁入安国公府。沈氏从来都是及其爱惜自己的名声,这是她的骄傲!这样一个高洁的人,一个视名声比自己的生命的人,又怎么会做出与小厮有染这样令人不齿的事?
直到她逃离安国公府,也不知道是谁诬陷她。那场火自然不是沈氏放的。是安国公府!沈氏在被诬陷后,就被软禁在那荒院中,无论她怎么叫喊,府上再也没有来过一人听她解释。渐渐的,她也就心灰意冷,每日只呆呆地坐在那被锁的死死的门边,透过门缝,最起码还能看到外面来来往往的身影。
沈氏以为,自己就要在这里度过余生。她想过自裁,但始终没有勇气。知道有一天,门外投进了一块绑着布条的石子。那布条上写着“放火烧园,快逃!”沈氏害怕极了,也伤心极了。她没想过,当初自己放弃了家族荣耀也要嫁的人,如今竟然和他的家人们计划杀死自己。
那天夜里,沈氏难以入眠,恐惧,愤恨,后悔,无时无刻不涌现,一次次的像刀子般割着她心上最柔软的地方。她在漆黑的,荒芜的院子里游荡,就像是一个没有意识的游魂,只是一步步的徘徊着,没有方向,也没有终点。
就在临近天光的时候,朝阳的第一缕光从高高的院墙照了进来,正好打到了她的脸上。沈氏的原话是这样的:“那天的那一缕阳光,好像比平日里都刺眼些,也许是因为我太久没有见过阳光的,才发现,原来是那么耀眼的,暖和的。”
于是,一种生的欲望油然而生。她想活下去,不是为了家族,不是为了任何人。她只想作为自己,作为一个人,活下去,骄傲的,自由的活着。也许上天都认为她命不该绝,那日正午,安国公府似乎有宴会,丝竹声从远处飘来,十分邈远。府上机灵的下人都用上了,竟派来了院子中的傻大姐给她送饭。那傻大姐是后厨张妈的女儿,人如其名,二十多岁的模样,行为举止却依然像七八岁的孩童,自下地以来就这样。平时就在厨房给张妈打打下手,哪里知道这荒院里是什么状况,自然也不会对沈氏有所提防。只记得自己的娘说过,要她送了饭再把碗筷收回去。
傻大姐将饭菜递给沈氏,嘴里嘟嘟囔囔的,只知道催促沈氏快些吃,自己还要去东院听戏去呢!沈氏哪有心思吃饭,只是故意地慢慢将匣子中的饭菜端出来,放在桌子上,也不动筷。
傻大姐急了,越发地催得紧。沈氏却做出一副为难的样子,说道:“可我今天不想吃饭。”傻大姐一听,这可怎么得了,娘亲让自己等少夫人吃完了,再把碗筷送回去,才让自己去听戏。现在少夫人一口不吃,自己还怎么去听戏。沈氏却一笑,将筷子递给了她,说道:“不如,你替我吃了吧!”七八岁的心智,在吃的面前就没出息了,也不懂怎么客气,接过筷子来就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