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文学课:如何阅读与写作(作家榜经典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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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Simplicity

论简洁

简洁之为优点,不像清晰那么明显。我以此为目标,因为我没有表现华美的天赋。我有限度地羡慕别人的华美,尽管我发现,大量消化它们存在困难。我可以愉快地读上一页罗斯金注28,但要读二十页就只会觉得厌倦了。滚动的句子,堂皇的修饰,富于诗意联想的名词,赋予句子分量和华丽的从句,那如同辽阔的海上一浪接着一浪的壮丽,这一切当中无疑有某种予人启迪的成分。语词于是串在一起,如乐音般入耳。其吸引力与其说是智性的,毋宁说是感性的。这种声音之美很容易让你得出结论,即你根本不必为意思费心。但语词是专断的,只为其意思而存在;如果你不注意意思,那么你就连注意都做不到。你的脑子是在漫游。这种写作需要一个适合它的主题。用宏大的风格写琐碎的事情当然不合适。用这种方式写作的人当中要属托马斯·布朗爵士注29最为成功,但即便是他也不总能免于这一缺陷。在《瓮葬》的最后一章中,题材——人类的命运——绝妙地配合了语言的优美华丽;诺威奇的医生在这里创作了一篇文学史上无出其右的散文;但当他以同样华丽的风格描述瓮的发现时,其效果——至少就我的品味而言——就没那么令人愉悦了。当一位现代作家夸张地向你讲述一个雏妓是否应该和一个普通的年轻人跳上床时,你觉得恶心就对了。

但如果说“华美”并非是每个人都有的禀赋,那“清晰”,也绝非天生。要做到“清晰”,需要经过严格的训练。就我所知,我们的语言乃是唯一一种人们觉得有必要给一段辞藻华丽的段落加上一个名目的语言;这样做本来并非必要,除非它是个典型。英语散文与其说简洁,毋宁说精美。但也并非一直如此。没有什么能比莎士比亚的散文更活泼、直接和生动的了;但必须记住的是,那是对话,是写来让人说的。我们不知道如果他也像高乃依注30那样为自己的剧作撰写序言的话,他会怎么写。它们可能会像伊丽莎白女王的书信那样辞采华丽。不过更早期的散文,比如托马斯·莫尔爵士注31的散文,既不冗长花哨,也不带演说气,带着英格兰泥土的气息。在我看来,钦定本《圣经》对英语散文产生了有害的影响。但我还没有愚蠢到要去否认它了不起的美感,很明显其中有很多简洁的段落感人至深。但这是一本东方的书。其中的异国形象和我们毫无关联。那些夸张,那些迷人的比喻,对我们自己的天才们来说都是陌生的。我禁不住想,英国脱离罗马教会给我国的精神生活带来最大的不幸,就是使《圣经》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成为人们每天的——对很多人而言还是唯一的——读物。那些韵律,那有力的词汇,还有豪迈之词,已经成为国民情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平实朴素的英语语言为修饰所淹没。愚钝的英国人卷着舌头说话,好像希伯来先知。在英国的国民性格中,很明显有与此趣味相投的成分,或许是在思想上天生缺乏精准度,或许是天真地喜欢语词本身的雅致,一种天生的怪癖和对粉饰的喜爱,我不知道;但从那以后,英语散文就不得不一直与靡丽之风奋力抗争。当英语的精神不时自我坚持,如同它在德莱顿和安妮女王时代的作家身上所做的那样时,却只是一再被吉本*和约翰逊博士*的虚华所淹没。当英语散文在赫兹里特*、作为文学家的雪莱和顶尖时期的查尔斯·兰姆*身上重获简洁这一特质时,却又在德·昆西*、卡莱尔*、梅瑞狄斯和沃尔特·佩特身上失去了。很明显,宏大的文体要比平实的文体更打动人心。实际上很多人都认为,一种文体如果不能引人注意就算不上文体。他们崇拜沃尔特·佩特的作品,但也乐意去读马修·阿诺德的文章,阿诺德写下其不得不说的内容时表现出的优雅、清晰和冷静,人们却未曾须臾关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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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如其人”,这句名言众所周知。这是那些太过意味深长乃至于不能十分为人领会的格言当中的一句。在歌德那些如小鸟般的诗句和笨拙的散文当中,其人在何处?赫兹里特呢?不过我猜如果一个人思维混乱,那么他写作的方式也会是混乱的;如果一个人性格无常,那他的文章也就会充满奇幻;即便他有由手头上百样材料所唤起的急智,则除非他有超强的自控力,否则他的纸面上将满是明喻和暗喻。詹姆斯一世时期的作家们醉心于最近被带进语言的新财富,而吉本和约翰逊博士则成了糟糕理论的受害者,然而他们的浮夸之间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我能带着愉悦的心情阅读约翰逊博士写的每一个词,因为他有判断力,迷人而且睿智。如果他不是有意让自己以宏大的方式写作的话,本没人能比他写得更好。是不是好的英文,他一看便知。没有评论家比他夸奖德莱顿的散文夸得更恰如其分了。他说德莱顿除了能清晰有力地表达其思想之外,别无才具。约翰逊博士在自己的《英国诗人传》注32的一篇中是这样结尾的:“不管是谁,如果想习得一种平易而不粗俗、高雅但不浮夸的英语文体,就必须日夜研习艾迪生的作品。”但当他自己坐下来写作时,则带着非常不同的目的。他误把夸张做作当成了威严庄重。他没有接受过好的教导,不明白简洁和自然才是卓越最真实的标志。

要写出好的散文,事关好的形式。和诗歌不同,散文是门文明的艺术。诗歌是巴洛克式的。巴洛克是悲剧的、巨大的、神秘的,也是根本的。它要求兼备深度和洞察力。我不禁觉得巴洛克时期的散文作家,像钦定本《圣经》的作者们、托马斯·布朗爵士、格兰维尔注33,都是迷失方向的诗人。而散文是洛可可式的艺术。它需要品位甚于力量,得体甚于灵感,气势甚于庄严。形式之于诗人,就如同嚼子和缰绳,没有它们就无法驾驭马匹(除非你是演杂技的);而对散文作家来说,形式就是汽车底盘,没有了它,汽车也就不存在了。优雅克制的洛可可艺术一诞生便成为卓越,最好的散文都出现于此时,这并非偶然。因为洛可可艺术是在巴洛克艺术日渐空洞浮夸、世人厌倦了宏大转而要求克制的时候发展出来的。它乃是崇尚文明生活的人们的自然表达。幽默、包容和常识使得充斥了十七世纪上半叶的那些重大悲剧都显得过分。这个世界成了一个更适于居住的地方,文明阶级大概是几个世纪以来第一次可以放松自己,享受闲暇。有人说,好的散文应该模仿教养良好之人的谈话——只有在心情不受迫于焦虑时,谈话才可能进行。他们的生活必须得到合理的保障,且不必严肃地关注自己的灵魂。他们必须重视文明的完善。他们必须重视礼节,必须注意自己的仪容(人家不也告诉我们说,好的散文应该像穿着考究之人的衣服,合宜而不显眼吗?),必须害怕使人厌倦,必须既不轻浮也不严肃,且总是恰如其分,他们必须以一种批评的眼光看待热情。这是一块非常适合散文的土壤。毋庸置疑,它为我们这个现代世界所能见到的最好的散文作家——伏尔泰(Voltaire)——的出现,提供了最佳时机。英语作家可能是由于英语语言本身的诗化品质,很少能达到伏尔泰似乎很自然就达到的优秀境地。但就他们探求那些伟大的法国大师们的平易、清醒和精确所达到的地步而言,他们已经够令人敬佩的了。

注28 罗斯金(John Ruskin18191900),英国作家、艺术家、艺术评论家。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艺术趣味的代言人”。主要作品有《现代画家》(Modern Painters)、《建筑学七灯》(The Seven Lamps of Architecture)、《拉斐尔前派》(Pre-Raphaelitism)和《艺术的政治经济》(Political Economy of Art)等。(“高品质从来都不是意外;它总是聪明努力的结果。”)

注29 托马斯·布朗爵士(Sir Thomas Browne16051682),英国医生、作家,以沉思录《一个医生的宗教信仰》(Religio Medici)为人所知。下文提及的《瓮葬》(Hydriotaphia)也是他的重要作品之一。(“生命只是一束火焰,我们依靠自己内心看不见的太阳而存在。”)

注30 高乃依(Pierre Corneille16061684),法国古典主义悲剧的代表作家、奠基人,与莫里哀、拉辛并称法国古典戏剧三杰。主要作品有《熙德》(Le Cid)、《西拿》(Cinna)、《波利厄克特》(Polyeucte)和《贺拉斯》(Horace)等。他的剧作题材丰富、内容深刻,对当时的法国社会产生了很大影响。(“没有风险的胜利等于没有荣耀的成功。”)

注31 托马斯·莫尔爵士(Sir Thomas More 14781535),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律师、作家。其最著名的作品是《乌托邦》(Utopia)。(“我们每日在家里的寻常行为对我们的灵魂有着超乎其简单形式的重要性。”)

注32 《英国诗人传》(Lives),约翰逊博士作品,全名为《最卓越的英国诗人之生活及对其作品的批判性考察》(The Lives of the Most Eminent English Poets: With Critical Observations on Their Works)。

注33 格兰维尔(Joseph Glanvill 16361680),英国作家、哲学家、牧师。作品有《独断的虚华》(The Vanity of Dogmatizing)等。(“我们对古代有一个错误的认知,它其实是世界的未成年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