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加罗的婚礼
又名:狂欢的一日
(1784)
吴达元 译
人物
阿勒玛维华伯爵——
安达卢西亚省首席法官。
伯爵夫人——
伯爵的妻子。
费加罗——
伯爵的随身仆人兼伯爵府的门房。
苏姗娜——
伯爵夫人的第一侍女,费加罗的未婚妻。
马尔斯琳——
管杂务的女仆。
安东尼奥——
伯爵府的园丁,苏姗娜的舅舅,芳舍特的父亲。
芳舍特——
安东尼奥的女儿。
薛侣班——
伯爵的第一侍从武士。
霸尔多洛——
塞维勒的医生。
巴齐勒——
伯爵夫人的大键琴教师。
唐居斯曼·比里杜瓦松——
代理首席法官。
两只手——
法庭书记员,唐居斯曼的秘书。
法警一人。
格里普·索莱尔——
年轻牧童。
年轻牧女一人。
佩得里尔——
伯爵的马夫。
不说话的登场人物
一批仆人。
一批农妇。
一批农夫。
地点
离塞维勒三法里[1]的清泉府第
喜剧人物的性格和服装
阿勒玛维华伯爵 要表演得很贵族气派,而又潇洒风流,倜傥不羁。万不要因为心灵的腐败而失去华贵的仪态。依照当时的风气,贵族们和女性周旋,一向采取开玩笑的态度。这角色很难表演得好,尤其是他在剧中是一个不能博得同情的人物。但是,卓越的喜剧演员莫雷先生[2]扮演这个角色时,表演得恰如其分,使其他角色的特点都发挥出来,保证了这出戏的成功。
第一、二两幕穿西班牙的古猎装,半筒统靴。从第三幕到最后一幕,穿一套极华丽的古装。
伯爵夫人 被两种矛盾的情绪激动着,只能表现出被抑制的情感或极有分寸的愤怒。尤其是不应有任何举动,在观众心目中削弱她可爱的贤德性格。这角色是本剧最难表演的角色之一,曾给予天资过人的小圣华勒女士[3]无限的光荣。
第一、二、四幕,她身穿舒适的长袍,头上没有任何装饰。她待在家里,别人以为她生病了。第五幕,她穿上苏姗娜的衣服,戴着苏姗娜的高冠。
费加罗 对担任这个角色的演员,要好好地叮嘱他像达散库尔先生[4]那样深入钻研这一角色的精神。如果演员在这个人物身上看见的是别的东西,而不是那又快乐又带刺儿的理智的表现,尤其是如果他的表演稍微有点过火的话,他就会糟蹋了这个角色。依照著名喜剧演员普雷维勒先生[5]的意见,这个角色很可以发挥任何演员的天才,只要他能掌握住它的复杂的感情变化,努力体会它的性格。
服装和在《塞维勒的理发师》剧中一样[6]。
苏姗娜 年轻姑娘,伶俐,聪明,爱笑,但和扮演堕落女性的演员那种几乎无耻的嬉皮笑脸毫无共同之处。
她的服装,在头四幕,是一件束紧上身的白色短服,衣服和裙子都很讲究。她的帽子成为后来的帽商叫做“苏姗娜帽子”[7]的式样。在第四幕的婚礼,伯爵拿一顶有长面纱、高羽毛、白丝带的帽子给她戴在头上。在第五幕,她穿着她的女主人的长袍,头上没有任何装饰。
马尔斯琳 聪明的女人,天性相当活泼,但是过去的错误和生活经验已经改变了她的性格。担任这个角色的女演员,如果使她的骄傲心理在适当的场合表现出来,把自己的思想感隋提到第三幕母子团圆后所产生的道德高度,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这部剧的趣味。
身穿西班牙保姆的服装,颜色朴素,头戴黑帽子。
安东尼奥 只能显出半醉的样子,醉态逐渐减退,第五幕就几乎看不出他的醉容了。
身穿西班牙乡下人的服装,两只袖管拖在后面。帽子和鞋子都是白色的。
芳舍特 十二岁的天真女孩。她的服装是:一件镶边的、有银纽扣的、束紧前胸的褐色衣服和一条颜色很鲜艳的裙子,头上戴一顶有羽毛的黑帽子。这是一般乡下女人参加婚礼的服装。
薛侣班 这个角色只能依照老办法,请一位美丽的年轻姑娘扮演。我们的戏班里还找不到一个年纪轻轻但相当成熟的男演员,能充分领会这个角色的细腻感情。在伯爵夫人面前显得非常胆小,在别的场合却是一个在女人面前并不怎么老实的可爱孩子。抱着惶惶不安和缥缈不定的愿望,就是他的性格的基础。他恨不得赶快到结婚的年龄,但这并不是因为有什么计划,有什么认识;他是不管什么事情,都喜欢参与的;总而言之,任何母亲心里也许都愿意有这样一个儿子,虽然她会因他而感觉十分痛苦。
在第一、二两幕,穿西班牙宫廷侍从武士的白色、镶银边的富丽服装,披一件蓝色的轻外衣,帽子上有很多羽毛。在第四幕,他穿戴的女紧身、裙子、帽子等都和把他领进来的乡下女人的一样。在第五幕,他身穿军官制服,帽上有军队帽徽,还带一把剑。
霸尔多洛 性格和服装跟在《塞维勒的理发师》一剧中一样[8]。在这个剧本中,他只是一个次要角色。
唐巴齐勒 性格和服装跟在《塞维勒的理发师》剧中一样[9]。在这个剧中,他也只是一个次要角色。
比里杜瓦松 该有那种坦然自在的安定神气,像个不再怕人的畜生。他的口吃不过是给他添加一些风趣,只让观众稍微有所感觉就够了。演员如果想在口吃上面寻找这个角色的噱头,就大错而特错,表演得不对头了。他整个妙处表现在他那尊严的身份和可笑的性格之间的矛盾上。演员表演愈不过火,愈显示出真正的演剧天才。
身穿西班牙法官的长袍,但没有法国检察官的袍子那样肥大,仅和僧袍的大小差不多。头上戴着假发,脖子上围着一块西班牙领巾,手拿一根白色的法杖。
两只手 和法官的打扮一模一样,可是白色的法杖要短些。
庭丁或法警 克里斯潘[10]式的服装、外套和剑。剑佩在一边,没用佩剑的皮带。不穿靴子,穿一双黑鞋。白色的假发长而蓬乱。手执一根白色的法杖。
格里普·索莱尔 乡下人打扮:长长的袖子,颜色鲜明的外衣,白色的帽子。
年轻牧女 服装和芳舍特的相同。
佩得里尔 身穿短上衣和背心,束一条腰带,带一条马鞭,脚蹬马靴,头上束着发网,戴着信差帽子。
不说话的登场人物 一部分穿法官衣服,一部分穿乡下人衣服,其余的穿仆人衣服。
剧中人物的位置
为了便利舞台表演起见,作者特意在每一场的开始,把各个角色的名字依照观众所看见的先后顺序写下。如果他们的位置在表演过程中有重要的变动,就在变动的时候,把他们的名字重新排列,在注上注明。保留舞台上的正确位置是很重要的事。如果忽略了第一次演出的演员所留下的传统表演方法,很快就会产生全面松弛的坏习惯,表演方面粗枝大叶的剧团结果就走上毫无叫座能力的戏班的道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