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强奸罪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2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08年/试卷二/2单选 06年/试卷二/16单选 02年/试卷二/4单选 02年/试卷四/十案例
相关法条:本法第358条】
【关键解读】
1.奸淫幼女罪已取消,奸淫幼女的行为按强奸罪处理,但奸淫幼女的行为与强奸14周岁以上妇女的行为在犯罪构成上仍存在区别,应注意掌握。
2.注意强奸罪与刑法分则中某些条文对强奸行为的具体处理规定。如实施组织卖淫、强迫卖淫或者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强奸被害妇女的,不定强奸罪,而是适用上述犯罪重一档法定刑。
真题例解(02年/试卷二/4)
甲男明知乙女只有13周岁,误以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为。于是在征得乙女的同意后与乙女发生了性交。甲的行为属于下列何种情形?()
A.幻觉犯,不构成奸淫幼女罪
B.法律认识错误,构成奸淫幼女罪
C.对象认识错误,构成奸淫幼女罪
D.客体认识错误,不构成奸淫幼女罪
【答案详解】B。本题考查刑法上的法律认识错误和奸淫幼女罪的构成。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在有意识地实施某种行为时,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或意义有误解。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行为人误以为自己实施的是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为,其实该行为并非为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为;二、行为人误以为自己实施的不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其实该行为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三、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在罪数、罪名、量刑方面存在着不正确的理解。本题中甲男即属于第二种认识错误,所以答案应当为B。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取消了奸淫幼女罪罪名,而统一以强奸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