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立法的审查主体及权限
【易错易混考点】3
【关键性提示】
注意各级立法主体对哪些法律规范文件有审查权力;注意哪些机关有改变或撤销权,哪些机关只有撤销权。
【考点解读】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有权撤销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有权撤销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3.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4.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撤销它的常务委员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5.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6.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7.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职权范围或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
总的说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和撤销不适当的法律规范文件,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和授权机关有权撤销不适当的法律规范文件。
【真题链接】
关于改变或者撤销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下列哪一选项符合《立法法》的规定?(08/1/14,单选)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相关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C.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D.授权机关有权改变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
答案解析:B。根据《立法法》第88条第(一)项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66条第2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见,A项错在“有权改变”。根据第88条第(五)项的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可见C项错在“有权改变”。根据第88条第(七)项的规定,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可见D项亦错在“有权改变”。根据第88条第(四)项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