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三十二条【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注解
本条是关于赔偿方式的规定。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形式。根据本条规定,国家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要方式,以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为补充方式,即在大部分情形下,应当通过支付货币的方式进行赔偿,只有在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为可能和适当之时,才可以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的方式赔偿。
支付赔偿金广泛适用于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赔偿,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则只适用于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而且,即使是在侵犯财产权的赔偿当中,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也不是主导方式,而是作为金钱赔偿方式的补充。
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三种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支付赔偿金的具体情况包括:
(1)支付侵犯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
(2)财产损坏的,赔偿修复所需的费用;
(3)财产灭失的,按侵权行为发生时当地市场价格予以赔偿;
(4)财产已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5)财产已变卖的,按合法评估机构的估价赔偿;
(6)造成其他损害的,赔偿直接损失。
恢复原状的具体情况包括:
(1)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2)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3)退还罚款、罚没财物。
应用
58.国家赔偿为什么以金钱赔偿为主
在法律上,赔偿是对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一种补救手段,然而,损害在性质、程度、情节上不可能整齐划一,彼此间的差异难以避免,赔偿方式的多元化也就成为制度设计的必然结局。国家赔偿采用何种具体方式,既要考虑到对受害人权益进行救济的及时性,也要对国家机关正常履行职责予以适当关注,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规定。《国家赔偿法》之所以在赔偿方式上确立金钱赔偿为主,其他方式为辅的制度,主要考虑了以下几点原因:(1)金钱赔偿具有较强的便捷性,既能够保障公务的连续性,又可以避免双方因标准不一无法达成共识而难以实施。(2)金钱赔偿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无论是哪种损害,都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量化为一定数额的金钱,金钱赔偿有着其他责任形式无法替代的优势。而若以恢复原状为原则,行政机关将因此承担诸多不必要的工作,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同时还会影响到行政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和行政效率。故此,修改之后的《国家赔偿法》仍坚持了原有的赔偿方式,即仍采取以支付赔偿金为主,以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等其他方式为辅的赔偿机制。
59.采用返还财产方式进行国家赔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返还财产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将违法取得的财产返还受害人的赔偿方式,一般是指返还原物,也包括种类物,只适用于财产权受到损害时的赔偿,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原物仍然存在,具有返还的可能性;
(2)采用返还财产方式比采用金钱赔偿方式更快捷;
(3)返还财务不影响公务的正常执行。
60.什么情况下采用恢复原状的赔偿方式
恢复原状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对受害人的财产进行修复,使之恢复到受损害前的形状、性能和状态的赔偿方式。此种方式的适用不以受害人提出请求为前提,只要赔偿义务机关认为必要即可适用,一般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受损害的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能够恢复;
(2)采用恢复原状的方式比采用金钱赔偿方式更快捷;
(3)恢复原状不会妨碍公务,也不会损害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