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何种情况下才可以提起上诉?
现实困惑
小郑与自己的房东因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纠纷,一审法院判决小郑败诉,但小郑坚持认为自己是受害者,不服一审判决,想要提起上诉,可又不知道自己的情况能否提起上诉。请问,提起上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答疑
当事人在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后,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提起上诉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和裁定。可以提起上诉的判决有一审法院依普通程序作出的一审判决、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再审时按一审程序审理所做的判决。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定有不予受理的裁定、管辖权异议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二、提起上诉的主体必须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包括一审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三、上诉要在法定期间提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不服一审裁定的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出,这里所说的上诉期间都是从判决、裁定送达之日起第二日开始计算。如果超期没有提起上诉,过了上诉期,原审判决和裁定就发生法律效力了;四、要提交上诉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解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是关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提起上诉的期间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的,有权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作出一审裁判的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期间因裁判的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间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对于一审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间是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期间从裁判书送达之日起第二天开始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