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政府总蓝图:深度解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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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纲要》起草的总体思路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和系统性工程,需要立足全局和长远统筹谋划。为此,《纲要》起草突出了5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党中央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具体化、系统化。

二是全面落实新一届国务院的新要求、新部署,着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的活力。

三是体现改革方向和问题导向,着眼于解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改革和法治举措,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实践需要。解决每一个问题和矛盾,都需要具体的措施和制度安排。通过逐个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最终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四是反映各地方、各部门建设法治政府的创新经验和成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先行先试。近年来,地方和部门在推进简政放权、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等方面有不少新的做法和经验,并且已被实践证明效果很好。这些内容大都体现在《纲要》中,并鼓励继续先行先试。

五是与近些年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相衔接,坚持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和发展。

围绕上述起草思路,《纲要》形成三部分的总体框架: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衡量标准。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和衡量标准,针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面临的突出问题,按照行政权运行的基本轨迹和依法行政的内在逻辑,依次提出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对每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分别提出了具体目标和措施。

第三部分是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从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和落实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