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自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要实现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国防的四个现代化任务,四个现代化始终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奋斗目标。经过六十多年的不懈努力,今天我国的国民经济总量已经走在世界前列,但是离现代化的目标仍然存在一定的距离,而农业更是其中的薄弱环节。
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走过了一条以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发展道路,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农民的生活大多处于赤贫状态。时至今日,“三农”问题仍然是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主要问题。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亿万祖祖辈辈生活在土地上的农民正在通过村改居以及社区化改造变为城市居民。在这一巨大的历史变迁过程中,农村集体土地问题、粮食安全问题、农民社会保障与农村环境污染等问题,由于存在的利益冲突过于激烈,而现行制度又未能较好的保护农民的权益,因而引发了一系列十分严重的农村社会问题。随着土地资源的进一步集中,农村人口的不断减少,集体经济的变迁,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摆在我们面前,有许多的矛盾和问题在理论上还有待梳理,在实践中亟待解决。而对于这些问题,法学界负有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积极探索新的解决办法,从而使我们的农事立法、司法和执法更加适应新的形势,更好的满足广大农民的利益诉求。
在近年来的教学中,我们深感当前农事法理论体系和研究的欠缺与不足。从目前学术界的研究来看,“三农”问题还没有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从现有国内的教材来看也基本上集中在农业领域,对农村社会问题和农民主体性的研究较少,这样使得教材内容的视角较为狭窄,一直没有突破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农业经济法的研究范畴。本书采取农事法的体例编撰,试图以“农事”统摄“三农”问题,把农事法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体系,为高等院校的涉农法研究开辟一个全新的理论体系。我们希望本书的推出能够促进农学和法学交叉学科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农林院校的人才培养水平。
农事法理论体系的建构是一个庞大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广大有志于此领域研究的学者共同的努力。本书撰写过程中,我们深感自身能力和知识的不足。我们欢迎广大读者提出批评和建议,以便今后不断的完善农事法的理论体系,使我们的学术研究能够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满足社会对农事法人才的需求。
本书由陈晓军担任主编,汪栋担任副主编,全书由主编通稿。李嘉伟、邵荷花两位同学对本书的写作也做出了一定贡献。参与写作的作者具体分工如下:
陈晓军 绪论 第一章 第二章
汪 栋 第三章
王 伟 第四章
罗亚海 第五章
董文晶 第六章
曹相见 第七章
张丽珍 第八章
毕琳雪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王 敏 第十二章
本书编写组对中国法制出版社及胡艺编辑的大力支持和协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编 者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