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2月《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发布施行以来,在方便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规范人民法院民事立案、审判和司法统计工作等方面,发挥了主要作用。六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旅游法》《证券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环境保护法》,尤其是《民事诉讼法》《民法总则》等法律的制定或修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物权法司法解释(一)》《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一系列重要民事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审判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类型民事案件,迫切需要增补新的案由。最高人民法院也正着手对2011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进行修订。为帮助法官、律师在新形势下更好地适用案由规定,我们组织最高人民法院、部分高级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以前述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为准绳,总结审判实践中的最新经验和做法,对2011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进行了重构,补充了一批法律明文规定的新案由,并相应附列了与案由相关的常用法律条文和诉讼文书样式。
本书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因应审判实践的迫切需求,在非讼程序中增加了“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司法协助案件”等二级案由;新增加“特殊诉讼程序案件案由”一级案由,含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程序中的异议之诉等二级案由。此外,每个案由项下的常用法律条文,均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
本书的基本体例以民事案由规定的三级案由为单元,部分三级案由项下列数个四级案由,每个单元均附列与该案由相关的常用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条文,部分案由还选列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发布的《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以帮助读者迅捷查找需适用的法律依据。
由于编辑经验的不足,本书在内容、体例上尚存在一些瑕疵和不足,祈望方家不吝赐教,以便在本书修订时予以纠正。本书中新增案由等内容,待最高人民法院新的《民事诉讼案由规定》出台后,应以新规定为准。
编者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