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考笔记思维导图: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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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定位 【18】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链接点P9]

关键词视为拒绝追认未予追认前

考查点 1.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类型:

(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

(2) 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2. 法律效果:

(1) 追认。追认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在意思表示完成时生效, 作用在于补足效力待定行为所欠缺的法律要件。

(2) 催告权。合同法规定,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 ______

(3) 撤销权。撤销权的法律要件:

①撤销权的发生须在追认权人_____,追认权一旦行使, 效力待定的行为即生效, 相对人不得行使撤销权。

②撤销之意思表示必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

③相对人须为善意, 即对效力待定行为欠缺生效要件没有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