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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高级社
1956年春学习了毛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报告》,各地纷纷转为高级农业合作社,把原来土地参加分红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社,转为完全按劳分红的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社。有的初级社还没有收获分配一料,也跟着加入了高级社。
1956年元月22日,我代表路一初级社写了转高级社的申请。30日另写,修改后由侯章甫用大纸写。3月5日召开联社委员扩大会,讨论了转高级社的事,26日便在永全家登记土地。27日便在印槐家划分棉花耕作区。
4月19日召开了高级社成立大会,由8个初级社合并组成。管委会21人,监委会7
人,由靳自荣任社主任,我担任会计。共22个生产队,有耕地12700多亩,其中
棉田2100亩,名称是路井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我于3月6日赴县参加县委农工部举办的会计训练班,做辅导工作,直到25五日结束。为转高级社做好管理财务的准备,参加的人员共175人。
真可谓:
社会主义来高潮,走不动了就要跑。
八个小社并大社,城里城外心一条。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初级社的基础上成立的以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的经济组织。其内部建立适应生产需要的劳动组织,基本单位是生产队。高级社对农民私有化的土地实行无偿转为集体所有。社员土地上附属的塘、井等水利设施,亦随土地转为集体所有。为了满足社员日常生活需要,高级社抽出一部分土地,即“自留地”分给社员个人种植蔬菜。入社的大牲畜、大农具和非农业工具有偿转归集体所有。)
1956年8月20日侯永禄转高级社时的股金清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