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爲善之,小人之使爲國家。
○註:「彼爲善之」,此句上下,疑有闕文誤字。
註文兩説,一謂有闕文,一謂有誤字。謂有誤字者,爲是觀上文「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及「國不以利爲利」「長國家而務財用者,必自小人」等語,皆言治國不可專任聚斂財利之小人。「彼」字指上文聚斂之臣務財用之小人而言,「善」字乃「利」字之誤也,解者不可以「彼爲善之」四字爲句,自「彼」至「家」十一字通爲一句,改「善」字爲「利」字,讀之語意自圓。
此章傳文義有三節,首論絜矩正己之道,次論得國失國之由,次論理財本末。自「是故君子先慎乎德」至「亦悖而出」七十六字,與「生財有大道」,文正相接,直至章末,通是一段,專論理財。後人失傳,而却序在「失衆則失國」之下,以致前後文理皆有隔礙,今試改正,全録其文,上下通讀,是否可見:
所謂平天下在治其國者,上老老而民興孝,上長長而民興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所惡於上,毋以使下;所惡於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於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謂絜矩之道。
詩云:「樂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之謂民之父母。詩云:「節彼南山,維石巖巖;赫赫師尹,民具爾瞻。」有國者不可以不慎,辟,則爲天下僇矣。【以上論絜矩正己之道,此已下論得衆得國、失衆失國之事理。】
詩云:「殷之未喪師,克配上帝。儀監于殷,峻命不易。」道得衆則得國,失衆則失國。康誥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則得之,不善則失之矣。楚書曰:「楚國無以寶,惟善以寶。」舅犯曰:「亡人無以寶,仁親以寶。」秦誓曰:「若有一个臣,斷斷兮無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聖,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寔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孫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疾以惡之;人之彦聖,而違之俾不通;寔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亦曰殆哉!」惟仁人放流之,迸諸四夷,不與同中國。此謂唯仁人能愛人,能惡人。
見賢而不能舉,舉而不能先,命也;見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遠,過也。好人之所惡,惡人之所好,是謂拂人之性,菑必逮夫身。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驕泰以失之。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有財此有用。德者本也,財者末也。外本内末,爭民施奪。是故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生財有大道,生之者衆,食之者寡,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恒足矣。
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義者也,未有好義其事不終者也,未有府庫財非其財者也。孟獻子曰:「畜馬乘,不察於雞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歛之臣。與其有聚歛之臣,寧有盗臣。」此謂國不以利利,以義利也。長國家而務財用者,必自小人矣。彼利之小人之使國家,菑害並至。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矣!此謂國不以利利,以義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