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体制的演变及其教训
随着斯大林模式被确立为社会主义条件下唯一可能的模式并向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扩展,它所固有的弊病也在一系列社会主义国家发生。我国的情况也不例外。
由于中国共产党执行了一套适合于自己特点的方针和政策,1949—1952年期间中国经济的恢复工作进行得十分顺利,并于1953年进入了大规模地、有计划的经济建设阶段。
在中国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开始的时候,采取了优先发展重工业,迅速建立自己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的赶超战略。这种经济发展战略的选择要求在经济管理上也选择一种较为集中和能够发挥政权在分配资源上的领导作用的体制。毛泽东在1953年秋季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也就是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工业化同时并举的总路线。在当时,由于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缺乏经验,人们普遍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只能有一种模式,即在斯大林领导下于20世纪30年代初期建立起来的苏联模式,因此,过渡到社会主义就意味着建立这种决策权集中于行政机关的体制。与此同时,随着大规模国民经济建设的开始,粮食和某些其他农产品在市场上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从1953年冬季开始,先后对粮食、棉花、油料实行了统购统销(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
应该知道,由于帝国主义封锁和战争威胁的严重存在,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上述赶超战略从而选择决策权比较集中的经济体制,有其一定的理由。但是,由于当时对“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和“学习苏联”的口号存在不正确的理解,在执行这一发展战略和体制选择的决定时都有片面的地方,无论在工业化进程中还是社会主义改造工作中,都发生了某些“冒进”的倾向。
这种“冒进”的倾向首先表现在片面追求工农业总产值,首先是重工业产值的增长速度上。错误地认为重工业增长越快,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也越高,预定的战略目标也就能更快地实现。为了加快工业的增长,需要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放到工业,主要是重工业中去。因而仅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就在1953年和1956年两年出现了投资增长过快、基本建设战线拉得很长的缺点,财政出现赤字,市场发生波动。
由于发展战略上的片面性引起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供应紧张状况,大大加强了使经济管理体制更加集中化的要求,以便国家有更大的可能直接支配各种资源。于是,在社会主义改造工作中步子过急、工作粗糙和随之进行的国民经济改组过程中企业规模过大、管理过死的倾向都逐渐抬头。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原来规定,我国农业合作化的实现大约需要三个五年计划或者更多一点的时间,但是实际上1956年年底就实现了农业合作化,把1.2亿个农户组织到大约74万个平均160多户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采取过高过急的要求的主要原因,就是要同高速工业化的步调相适应。这从当时文献普遍不是从农业本身的发展需要出发,而是社会主义大工业的发展需要出发来论证加快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步伐的必要性中,就可以看得十分清楚。与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相适应,同一年实现了对个体工商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由于盲目追求扩大核算单位规模和提高“公有化”程度,出现了以下缺点:(1)农业生产合作社在160多户的大范围内实行集中劳动和统一核算,使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和干部的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作风有所滋长,也使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损害;同时,由于对社员家庭经营的副业注意不够,一部分农业副产品的生产有所下降。(2)手工业和个体商业在合作化过程中,过多地实行了合并和统一计算盈亏,因此,一部分手工业和商业合作社相比自营时产品品种减少,服务质量下降。(3)资本主义工商业在改造高潮中,也发生了一些盲目合并的现象,产生了与合作商业和手工业类似的问题。
上述发展战略和经济体制方面的缺点,很快就受到了人们的注意。
毛泽东早在1956年4月就根据全党对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前三年经验的总结,在《论十大关系》的著名讲演中讨论了斯大林模式这两方面的缺点,指出:(1)我们应尽力避免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片面地注重重工业,忽视农业和轻工业,因而市场上的货物不够,货币不稳定”。我们对于农业、轻工业是比较注重的,现在的问题,就是还要适当地调整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轻工业。(2)我们不能像苏联那样,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点机动权都没有。把什么东西统统都集中在中央或省市,不给工厂一点权力、一点机动的余地、一点利益,恐怕不妥。各个生产单位都要有一个与统一性相联系的独立性,才会发展得更加活泼。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前后,在党中央领导经济工作的同志的主持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克服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革命中出现的偏差。前者包括调整农、轻、重的比例和增产消费品,压缩基本建设规模,控制社会购买力的增长速度。后者包括调整农业合作社的规模,实行合作社对生产队的“三包一奖”制度(有些地方还实行了“包产到户”的办法);调整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合作社的规模,把许多大合作社改变为小合作社,由全社统一计算盈亏改变为由合作小组或各户自负盈亏;停止公私合营企业和大合大并,将已经合并而不能适应人民消费需要的,退回按原来的规模经营。并且开始了经济体制的大规模调查,准备按照党的八大上中央领导经济工作的同志提出的原则进行经济体制的改革。
“反冒进”的措施很快收到了效果,使国民经济的紧张状态得到缓解。同时,对于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等问题,也作了不少有益的讨论。但是,当时我们对问题的认识并不像后来那样深刻,许多人把挫折和失误看作是由于工作上的缺点造成,而还没有认识到,那是一定的发展战略和经济模式的必然产物。加之当时反映传统发展战略模式和经济体制模式的“左”的思想影响还很深,例如,认为只有通过发展重工业达到产值高速增长才是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的思想,越“大”越“公”越“先进”的思想都还继续保持着。这就为“左”的错误更严重地重犯留下了基础。
1957年,在反右派运动扩大化的同时,对卓有成效的“反冒进”提出了不适当的批评。把降低发展指标、压缩基本建设规模指摘为资产阶级的冷冷清清凄凄惨惨的泄气性;甚至认为“反冒进”“离右派只有20公里”。这样,原来设想的那样的体制改革就不可能进行了。到了1958年,就在经济建设的方针和生产关系的处理两方面来了一次更大的“冒进”。
1958年这次“大冒进”在经济建设方面的特点,是把“优先发展重工业”方针的片面性发展到更极端的程度。当时提出了“以钢为纲、全民大办”的口号,要求当年钢的生产量“翻番”,由1957年的535万吨增加到1070万吨,认为有了钢铁,一切都好办了,它将使我们大大加速赶上和超过某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进程。结果是事与愿违,由于打乱了国民经济的一切主要比例关系,这次“大冒进”造成社会生产力的严重破坏。
片面突出以钢铁工业为中心的重工业,追求工农业产值的高成长率,要求采取高度集中化的经济体制,以便保证把一切可以动员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大办”中去。这样,开展了“批判资产阶级法权”的运动,来为进一步排斥商品—货币关系、强化行政命令手段的支配开辟道路;同时,开展了“人民公社化”运动,把74万个合作社合并为2.6万个“政社合一”、统一核算的公社;在整个国民经济管理中,广泛推广“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的战斗动员方法,分配中平均主义也日益盛行起来。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给国民经济带来的消极后果极其严重,这使我国不得不在1962—1965年采取“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和生产关系结构进行大规模的调整,比较快地制止了国民经济状况的恶化趋势,并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重新向前发展。问题在于,虽然这些调整的方向是正确的,所采取的某些措施如大幅度调整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实行“三自一包”[4]的政策等也是有力的,但是在发展战略方面片面追求高指标、高积累和经济体制方面片面追求“一大二公”的基本指导思想并没有遭到否定,相反,调整的措施只不过被当作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不得不采取的权宜之计被人们所采纳,因而形势稍有变化,旧的一套做法便又卷土重来。这就是为什么当调整的任务还没有实现,1962年“重提阶级斗争”,又预示着新的“左”的浪潮将要到来的道理所在。而经济形势稍有好转,“文化大革命”运动又告开始,在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左”倾错误思想发展到了极端,终至把国民经济推到崩溃的边缘。
综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管理体制的演变,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样的教训呢?
第一,传统的发展战略和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只适应于某些特殊的情况和特殊环境。当情况发生变化,它们的不利方面开始显露时,就必须主动对经济发展战略进行重大的调整,对经济管理体制进行根本性的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反复出现的曲折说明,在我国经济工作中,不仅存在具体工作上的失误,更重要的还在于我们长期固守不变的传统发展战略和经济模式具有某些带有根本性质的缺陷,必须作出重大的、根本性的改变。
所谓重大的、根本性的改变,从发展战略方面说,就是从通过外延式粗放式的发展实现高速度成长的目标的战略转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实现满足人民需要的目标的战略。从经济体制来说,则是从行政高度集权、排斥市场机制的计划经济模式,转向集权与分权相结合,能够在一定范围内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的计划经济模式。
第二,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和经济体制的改革必须彼此配套地进行。既然经济发展战略同经济管理体制之间是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的,当需要改变其中一个的时候,就必须改变其中的另一个。具体说来,要使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达到满足人民需要的目的战略得到巩固,就必须选择这样一种体制:第一,它能使经济效益不断得到提高;第二,它能使人民的需要左右整个社会经济过程。而能够实现此目的的经济体制,只能是一种集权和分权相结合,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对市场调节作用的运用,保证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计划经济。
这是因为:(1)这种体制把国家代表整个社会的利益对国民经济实行的计划领导同企业和劳动群众的积极主动性的发扬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经济的潜力得到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得以迅速发展,从而使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得到贯彻。(2)这种体制使消费者的各种需要通过国民经济计划和市场机制反映出来,对国民经济的宏观经济决策和企业的微观经营发生影响,保证供给与需求之间更好地协调,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需要的目标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