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新中国70年家庭结构变迁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综合国力日益强盛,城乡社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在集体化、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等一系列因素影响下,社会结构、价值伦理不断处于转型重塑之中,社会组织形态也在持续发生变化。而家庭作为社会组织最基本的单元,其巨变也体现在家庭结构、代际关系、生育、婚配、养老等方方面面。
家庭结构是家庭研究中最重要的领域之一,有关新中国成立后家庭结构变迁的研究也非常丰富。相关研究或基于国家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1] 或基于研究机构、大学组织的调查数据,[2]或以家庭结构变迁的村庄历史个案数据为依据。[3] 从理论视野看,经典家庭现代化理论在我国家庭结构变迁的研究中影响甚广,即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世界各国都将由传统扩大家庭转变为核心家庭。[4] 该理论的主要假设,尤其是家庭结构变迁的动力和方向,在欧美国家引发了大量的学术争论和批评。[5] 中国家庭结构变迁的经验研究文献对经典家庭现代化理论持不同态度。不少学者认为随着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家庭结构逐渐趋于小型化,家庭和婚姻的变迁程度与社会变迁程度基本同步。[6]第二类研究认为我国家庭结构正在走向核心化、小型化,但认为家庭变迁的动力不仅仅来自于城市化和工业化,更与改革开放前农业集体化制度削减传统大家庭生产职能密切相关。[7] 第三类研究也赞同我国家庭结构的核心化早在集体化时期就已发生这一观点,但其在计算国家人口普查数据后发现改革开放后,家庭结构核心化趋势并未进一步增强,直系家庭也未进一步衰落。[8]
本章将借助国家人口普查、1%抽样调查、统计年鉴和学术研究文献中的村庄家庭结构变迁数据,以家庭户规模、家庭类型结构、家庭代数结构、家庭人数分布四个指标综合勾勒新中国成立70 年以来的家庭结构变迁,在资料允许的情况下也将尽可能比较不同阶段城乡家庭结构的差异及其各自的变迁趋势。我们赞同第三类研究的观点,对前两类研究持保留态度,认为家庭结构变迁与集体化、城市化、工业化等多重因素有关,改革开放后我国家庭结构既有总体趋于小型化的一面,又有传统家庭形态稳定的一面。与前人研究相比,本章主要有如下特点: (1)增加2010 年以后的数据,这一个阶段呈现的趋势与2010 年之前略有不同,这既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反思中国经验与西方经典家庭现代化理论的分殊,也有助于理解我国家庭结构变动中的波动与反复;(2)不同时期家庭结构小型化与核心化趋势并不同步,且影响因素也不太一样,改革开放前家庭类型结构趋于核心化,但在家庭户规模上却大幅波动,改革开放后规模总体小型化,但未有进一步的核心化趋势,已有研究并未对其中的差异进行仔细辨析;(3)在资料使用方面,主要运用国家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统计年鉴数据,[9] 这些数据比小规模抽样调查数据更有说服力,但考虑到土改与集体化时期官方数据相对有限,我们尽可能借助这一时期研究文献中的村庄历史个案数据和抽样调查数据,尽可能多角度还原这一时期的家庭结构变迁趋势。
新中国70年的历史进程将被划分为如下四个阶段:土改与集体化时期(1949—1965年)、“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8年)、改革开放前期(1979—2000年)、改革开放深化期(2001—2018年)。总体来讲,我国的家庭结构呈现小型化趋势,但不同时期存在波动,且传统大家庭仍占有一席之地。土地改革、农业集体化、政治运动、计生政策、工业化、城市化、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多重因素,是推动家庭结构变迁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