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生育
3.1 “一孩化”意义上的计划生育
3.1.1 政府政策、事实政策与实施
新中国控制人口的理念在20世纪50年代就出现了,当时只是鼓励人们节育、有意识避孕,不过这种理念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经历了反复与停顿。1971年、1974年周恩来总理和毛主席分别提出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晚、稀、少”成为控制人口、计划生产的标准,为中央地方政府所提倡。1979年全国计划生育办公室会议指出,提倡每对夫妇生育子女数一个最好,最多两个,每胎间隔三年以上;对于只生一胎的予以表扬,对于生三胎及以上的从经济上加以必要限制。1983年国务院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提倡一孩,严格控制二胎,坚决杜绝多胎生育。由于一孩政策在农村贯彻中的重重阻力,1984年针对农村放宽条件:提倡一胎,经过审批可以有计划地安排二胎,杜绝三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农村可生育第二胎的特殊情况各地区大同小异,归纳起来主要为:①第一胎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者;②曾患有不孕症但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③再婚夫妻有一方未生育过的,双方现有子女之和不足2个的;④夫妻中有一方以上是少数民族的;⑤夫妻中有一方以上是独生子女的;⑥夫妻中有一方以上是归国华侨的;⑦男到女儿家结婚落户的;⑧烈士的独生子女;⑨海岛的农民和渔民;⑩几兄弟中只有一人有生育能力的;(B11)几兄弟中有无生育能力的,允许有生育能力的兄弟中的一个生育第二个孩子;(B12)夫妻一方有非遗传性残疾并丧失劳动能力的;(B13)从事某种职业的并只有一个女孩的夫妻等。[7]1992年之后计划生育政策基本稳定。
根据我们几天的调研,辛庄村计划生育的推行时间、进程和标准都遵循了国家指示。根据村里的老党员回忆,早在1980年之前,当地就已经开展了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当时对于超生的情况并没有政策上的处罚,但是相关部门会采取一些限制措施。例如,他的三女儿1977年出生,按当时的情况已经算是超生了,那时没有罚款抄家等强制措施,但是无法上户口,得不到国家的粮食和田地,分给大人的粮食也进行了削减。而1980—1985年他做村支书时上面的政策非常紧张,计生办相关人员与村民的冲突也很大。下面是我们综合了所有受访者回忆并进行相互比较印证之后绘制的简易时间轴(见图1-4),表示政策在某段时间内的松紧程度。
图1-4 计划生育政策松紧程度时间轴
虽然大进程和整体要求是一致的,但村民们了解到的政策其实是不全面的,他们大多只了解农村户口[8]头胎女孩或者头胎有疾病可以生育二胎,在头胎满7岁之后可以向村里提交二胎申请,批准之后即可生育二胎,但每个村都是有二胎名额限制的。
3.1.2 实际作用及影响
总的来说,21世纪之前计划生育政策并没能达到其目标,尽管超生的惩罚力度很大,但是并没有使人们不继续生育子女,也没有改变人们的生育观念。根据我们的抽样调查,绝大多数家庭都有三四个孩子,唯一的效果是从前很多生育八九个孩子甚至十个以上子女的情况消失了,政策实施之后大部分家庭生出男娃之后就不再偷着超生了,也就是说这一政策控制了过高的生育数量,但没能将数量控制在两个孩子以内。并且受计划生育及其惩罚措施影响大的是村中的经济条件中等人家。
通过调研还发现,尽管在几十年前的农村,人们的生育决策中也存在贝克尔所发现的“数量—质量权衡”。在采访中我们发现,相对富裕的家庭、父母受教育程度高的家庭生育子女的数量偏少,他们会认为自己的经济实力不足以养育过多的子女,更加重视养育子女的质量,调研中一位妻子念书时间长,自己是党员村干部的家庭条件还不错的大爷说,家中只有两个孩子,一个是妻子前夫的儿子,并不想再生育更多的孩子,怕养不好。相反,特别贫困的家庭生育了过多的子女,根据访谈、观察、反思,我们认为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原因:首先是如前文所说,家徒四壁所以无所畏惧;其次是那个年代辛庄村养孩子并不怎么需要额外的开销,多一个孩子并不会带来过多的额外开支,相反等孩子稍微大一些就可以帮忙干活,这个村子男孩女孩干的活也类似,因此无论生男生女都可以增加劳动力;再次是看不到优育的好处,不仅由于受教育程度低、见识浅而觉悟低,而且挣扎在饥寒边缘的他们也没有精力考虑这些问题;最后是节育意识也差。
不过有趣的是,1975年之后出生的新一代人成长起来之后超生现象就少了很多。他们大多常年在外面打工,不再守着辛庄村,尽管还有有三个孩子的家庭,但更普遍的是只有一两个孩子,而两个孩子的人有很多本就符合计划生育二胎的规定。根据调研发现,限制他们生育过多子女的原因是养不起。他们出生的时候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开始实行,可能从小接触政策宣传也潜移默化地改变了他们对子女数量的要求和生育观念。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在城里打工的村里人养育子女的成本相比父辈更高了,同时他们的思想觉悟也超过了父辈,长期奔波于城市间的他们也想给孩子更好的教育和更好的生活,养育子女的质量进入了他们的考虑范围。
3.2 全面二孩政策
2013年11月单独二孩正式开放,2014年3月陕西单独二孩政策正式执行;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2016年陕西省正式执行全面二孩政策。
年轻人不愿意再生育更多的子女,全面二孩对辛庄村来说影响不是很大。从上文计划生育的控制情况可以看出,有部分家庭本来就属于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范畴,而不属于此范畴的只要想生育两三个子女,计划生育的惩罚措施根本不会影响他们的决策,因此70后、80后的二孩意愿根本不存在;90后的生育时间多在2010年以后,2016年之后生育二孩自然合法,2015年以前全面放开二孩的呼声此起彼伏,吴堡县其实对超生也属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状态,因此全面二孩放开后同样不会出现新生儿增多的情况。至于政策变化对生育决策乃至观念的改变,由于部分只生一个孩子的农村年轻人都是因为养育成本过高而放弃二孩,而不是对拥有多个子女没有主观意愿,因此在解决他们沉重的子女养育负担之前,一部分人是不愿意生育二胎的。
3.3 生育观念及其转变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传统认知里传宗接代是重要的人生责任,多子多孙、养儿防老是传统的生育观念,辛庄村自不免俗。20世纪辛庄村普遍的观念还是多子多孙,而且一家中一定要有男孩,财产也只能由男孩继承。不过在有男孩的基础上,很多家庭还是希望可以儿女双全的。并且这种思想并没有因为计划生育政策发生多少改变。
20世纪,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推行困难,超生现象严重的原因和这种生育观念息息相关。那个时候家中有男孩还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只要没有男孩就会一直生下去,当然也有一些家庭是为了儿女双全而超生。
尽管重男轻女,但是一般情况下他们也不会把女儿溺死或者遗弃,实在养不起才会免费送给人,给想要的人当女儿养。有了B超之后,头两胎也是不会去看男女的。
不过这种多子多孙的生育选择在下一代发生了一些变化,新一代年轻人到城里打工,重男轻女和多子多孙的思想在新一代村民意识里逐渐淡化,多数打工家庭会选择生育两个孩子,一男一女是他们的理想情况,不过也有部分人选择只生育一胎。近十年来的生育理念是比较多元的,有的家庭仍然觉得必须有男孩;有的家庭就比较随意,生两个孩子互相做个伴就挺好;还有的家庭想要女孩,主要出于经济条件上的考虑,生男孩所负担的抚养成本以及之后的婚嫁成本实在太高。
另一个变化是在“数量—质量权衡”中人们更倾向于选择质量,有不少年轻人说孩子多了养不起,抚养成本太高。他们都会让孩子去城里念书上课外班,有位姐姐说:“别人家孩子有的也想让自己孩子有,经济条件也只能养好这一个,再多就养不起了。”
一直以来,生育观念和生育选择背后都是为适应经济条件的制约,文化的惯性最初也和经济脱不了干系。进入父系社会以来,男性的生产力高于女性,在争夺、捍卫财产的过程中占据优势,社会经济地位都强于女性,而女性最重要的则是传宗接代、相夫教子,依附于丈夫的家族,在这样的情况下,男孩可以提供新的生产力并且光宗耀祖、延续香火、继承财产,自然形成重男轻女的思想。以前医疗不发达,夭折概率大;粮食自给自足为主,养育子女基本只需要满足其温饱,养育成本低。而现在养育子女不仅要管其温饱,而且还有各方面的教育支出,以及未来婚嫁的巨大开销。再者女性开始与男性进行同等的外出劳动,幼龄儿童看护的机会成本增加,生育意愿便也降低。
[1] 因为此女的婚姻没有得到其父母的同意,家长将女方的户口扣住不让其领结婚证。
[2] 两山之间的狭长过道。
[3] 即姑、姨、姐姐、嫂子等。
[4] 不一定是新打的窑洞。
[5] 有一家新娘子在结婚时不小心把喜糕掉了出来,后来两人离婚,婆婆总认为是当初夹喜糕掉出来的缘故。
[6] 特定背景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时代背景——为20世纪六七十年代,另一种是不太合法的婚姻——买卖婚姻或者没有正规结婚证的私奔。一位老太太说毛泽东时代都没有特别复杂的婚礼,大家去领结婚证,念几句毛泽东语录就是结婚了,根据前后语境我们可以推断她指的是1970年前后。另外,富农和地主这种阶级成分不好的家庭嫁女儿时婚礼也一切从简(1968年)。在辛庄村的这几天我们还发现,毛主席在辛庄村村民的心中留下了极深的影响,毛主席时代是他们访谈中常挂在嘴边的事,尽管绝大多数家中贴着习近平总书记的挂画日历,但是显然其思想的影响不及毛主席,从中也可以侧面反映出辛庄村与外界的信息沟通较为闭塞,思想进步缓慢。
[7] 参见杨发祥《当代中国计划生育史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8] 那时候只要去城里工作就转为城市户口了,国家干部全是城镇户口,只能生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