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被遮掩的官场腐败与不绝于声的亏空奏报
康熙后期,各省钱粮亏空案中的腐败,大都在康熙帝“朕意概从宽典,不便深求”的一味宽纵下给予了模糊处理,对“地方官借因公那用之名,盈千累百馈送于人”的贪官未予深究,甚至已经坐实的贪官也极少处以死罪。
如康熙二十六年(1687)十二月,湖广巡抚张汧黩货婪赃案发,经查实,张汧系由多行贿赂谋得巡抚之职,行贿钱粮来自库帑,造成亏空,[101]但张汧仅被革职。康熙三十八年(1799),由巡抚噶礼揭出的山西平阳亏空案也是官吏婪赃的典型事例。知府“王福得银四万余两,其自认不讳,且三十四州县官员亦中证明确”。王福所得银两俱系“勒索属员,妄行私派至极,以致钱粮亏欠,仓库亏空,日甚一日,致使其属员革职知州谢廷极、知县彭希孔等共亏空库银二十余万两,仓米二万石”[102]。而王福也是仅以革职了事,且在噶礼被治罪后王福还得以复出,其贪污侵盗钱粮的性质似有被官场党争改变的味道。
其后,五十四年(1715),巡抚苏克济密参太原知府赵凤诏贪污亏空钱粮。先是“奉御批:太原府知府所得之银,谅有数十万两矣,倘不送回原籍,几乎足够一年兵丁之钱粮。尔务甚密取信,得实数后,具折奏闻。务甚密,倘汉人知之,必先下手加害于尔”[103]。苏克济奏称:“赵凤诏在任十三年有余,自所属官员索取之礼品银、强索之银及由诉讼、理讼逼取之银,俱吞为己有,汇总算之共有四十余万两。此俱系实数,并有干证。”至次年二月,苏克济与总督额伦特鞠审赵凤诏,赵凤诏仅“承认银十八万余两”[104]。随后被诛,为康熙朝少有的因贪赃受到重惩的官员。但学界有一种观点,认为这是一起由康熙帝亲自策划借打压赵申乔等汉官、以制衡朝廷满汉官僚格局的政治事件。[105]
尽管钱粮亏空案中的官员贪腐问题,在康熙朝被揭出者并不普遍,被治罪者更是不多见,但因官员贪腐而造成的钱粮亏空,却是随处可见。
(一)钦差索贿
康熙四十二年(1703)六月,内阁学士宋大业奉命赍御书匾额赴湖南祭告南岳,“一到长沙,虚张声势,多方恐吓臣(湖南巡抚赵申乔)。长沙知府姜立广从中传说,逼索多金,始容悬挂(匾额)。臣敬畏天使,许以三千两,不允,加至七千两,令姜立广向布政使暂借库银,即令姜立广送七千两,随礼七百两。幕宾刘某、张某各索银一百两,共七千九百两”。四十七年(1708),宋大业再至长沙,仍欲援旧例。但赵申乔已“派不可派,捐无可捐,仅令各官共送银一千两,随礼一百两,大拂其意”。虽然此事曝光后,宋大业被革职,索贿银两追取入官,赵申乔降五级留任。但对于这起案件,其后姚莹有评论曰:“赵公身为巡抚,以清节上蒙知遇,而事势所迫,犹不能无派累属官以馈权贵之事,则府州县以下其为人所威怵者更不知凡几!”[106]而赵申乔“曾借司库俸工银九千两馈伊(宋大业)”[107],若不得追回,势必亏空公帑。
康熙六十年(1721)八月,发生在甘肃的亏空案亦属于此类。据川陕总督年羹尧奏称,甘肃巩昌会宁县署县事知州李德荣侵扣散赈钱粮,“皆由散赈之工部主事觉罗西伦于滥索供应之外,立赈规名色,勒索李德荣银一千二百两,奉委协赈之都司温安海,亦勒索李德荣赈规银八百余两”。所以,“李德荣竟敢公然侵扣,肆无忌惮也”[108]。
此外,盐运使、织造等机构亏空的数额尤其巨大。噶礼去江南,奉旨查两淮盐政,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十二月回奏:“两淮盐运使李斯佺亏欠库银二百二十万余两,又预收商贾税银七十万余两,亦亏空之,共计亏欠银三百万两。其中曹寅、李煦侵用者多,李斯佺及为首商人程卫高、相敬远、王宇时等侵用者亦有之。奴才思之,曹寅、李煦出差之年得银六十七万两,又从织造衙门盐差内每年获银十三万两,共计得银八十万两,李斯佺每年已得银十八万余两。”康熙帝的朱批是:“皇太子、诸阿哥用曹寅、李煦等银甚多,朕知之甚悉。曹寅、李煦亦没办法。”[109]可见在宽纵的政治环境中,连皇亲国戚也在纵欲婪索。这类亏空直接揭示了由国家权力的某些缺失所造成的腐败。
(二)山东散赈亏空案
康熙四十二年(1703)七月,一份山东巡抚王国昌疏报赈济饥民米谷数目的奏折,引起了康熙帝的怀疑。由于上年山东部分州县遭灾,康熙帝蠲免了被灾地区的应征钱粮,但在由南巡返京的途中却看到,自泰安州之新泰、蒙阴、沂州、郯城等处城郭乡村,凡被灾地区的黎民多有饥色,乏食者大有人在。他预感到地方徒有赈济之名,随即先令漕运总督桑额截漕米二万石,拣选贤能官员运至济宁州、兖州府等处州县减价平粜,有应赈之处即行赈济,[110]又命张鹏翮将漕粮二万石交伊属员负责运往受灾之处。
随后,王国昌以山东先前运到之米皆用于出粜散赈,常平仓存贮之米亦俱粜卖,山东省仓谷亏空,奏请拟捐扣康熙四十二年、四十三年山东官员俸银、衙役工食赔补此项亏空。[111]又会同布政使刘暟奏请开捐例完补亏空。[112]
那么,山东的仓谷原本积贮多少?王国昌拿出多少用于出粜赈济?亏空是如何产生的?以至于需要用全省官员两三年的俸禄,甚至开捐纳弥补呢?
根据康熙四十一年(1702)七月王国昌的奏报,“东省积贮仓谷见存一百七十余万石,请旨遵例存七粜三,于青黄不接之时照时值稍减平粜”[113]。次年九月,有御史顾素疏参王国昌匿灾不报,证实山东灾荒已连续几年。如果说山东的出粜确曾“遵例存七粜三”的话,即便秋收时没有粮食还仓,积谷仓中至少应贮119万石左右。那么其余的粮食究竟去了哪里?王国昌究竟在赈济灾民上拿出了多少粮食?这些都成了未知数。这其中的官侵吏蚀是不言而喻的。捐俸、开捐例都是借赈灾之名填补亏空的说辞。
对此,康熙帝也是心知肚明,他说:“今岁田禾虽云失望,尚有薄收之处,巡抚、布政使为伊等素有欠缺,欲巧图完补,故甚其词以奏报。又夤缘科道纷纷急奏,盗贼蜂起,人民相食,私冀或开事例或拨银两,因于其中侵蚀,托言赈济,而实欲完补亏空以施鬼蜮之谋也。”[114]随即派出三路赈济人员散赈,并派三路大臣稽察。
见到康熙帝申斥并派员调查,王国昌具疏请赐罢斥。但在康熙帝的眼里,“王国昌不过一老实人”。李光地、张鹏翮等督抚亦一致认为,“王国昌在地方并无苛索,亦无劣迹。惟刘暟在京时即落拓无依,初靳辅在河工时曾任用之,后以中路出兵运米升至布政使,乃一能巧匪人,将王国昌任意驱使,甚易事耳”[115]。于是,九卿会议,拟将王国昌、刘暟及帮助王国昌鼓吹开捐的御史李发甲革职。但康熙帝的处罚令更是轻描淡写,命王国昌暂留任,刘暟亦留山东,李发甲从宽降三级留任。[116]随后,康熙帝对大学士马齐曰:“朕闻山东巡抚布政将赈济饥民人员赍去银两,俱收布政司库内,迄今尚未赈济”[117]。可见康熙帝对事情的真相知之甚悉,却既不深究,更不严惩。
但此案并未就此完结。康熙四十三年(1704)二月,新任山东布政使赵宏燮查出“原任布政使刘暟亏空库银”。经刑部鞠审,刘暟供称,此项银两系“借与济南等六府赈济那用,但州县又称并未领到”。于是刑部照律将刘暟拟斩监候。王国昌亦被查出擅自挪用沂州银两,按律应杖一百流三千里,但以旗人身份仅枷号两个月。亏空银两由刘暟、王国昌及济南知府孟光宗等六人分赔,限两月内赔完。[118]
六月,王国昌于依限完纳赔银,从宽免罪。刘暟虽罪在侵用库银,亦因限内全完,免正法。只因其官声甚劣,又谎奏山东各州县仓粮无亏,被发往奉天。但二人赔补的仅仅是济南等六府赈灾银两和沂州库银,并非山东藩库亏空的银两,而就在当月,新任“巡抚赵世显密奏仓粮亏空至五十余万石”[119]。但康熙朝并没有继续追踪彻查。
所以,山东的钱粮亏空自康熙朝便是迷雾重重,远不及真相。康熙末年又有巡抚蒋陈锡等人的捐谷侵欺案,至雍正,经乾隆、嘉庆,山东始终是钱粮亏空的重灾大省。
(三)官员侵盗、暗通关节的通州仓粮亏空案
康熙四十三年(1704),刑部尚书王鸿绪密奏通州仓以折放烂米掩盖亏空事。四月,康熙帝命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傅作楫前往查审。寻傅作楫奏通州仓亏空达90余万石。户部遂传问通州各管仓监督,俱供称亏空系因粮食浥烂,拟将浥烂之米折给仓役作为脚价。次年二月,此议由仓场总督题奏准,九卿户部令将浥烂之米照四十一年例,按老米一石作银四钱,搭放库银作为脚价,六个月放完。
那么通州仓究竟有无亏空?烂米又烂到怎样的程度?王鸿绪在其密折中将九卿户部如何通同作弊的情形作了形象的描述。他说:
据外面看来,傅作楫查参亏空,仓场说是浥烂,今将浥烂之米搭放似乎与国储无损也。孰知其中弊窦甚大。……先经会议之时,傅作楫在班上说,哪里有什么烂米,总是亏空罢了等语。臣问侍郎张睿,烂米如此之多,车户人等如何肯支领?张睿说,我昔年出过仓差,算来烂米不得有如此之多。大约米之上面一层有热气冲上以致变色者有之等语。后臣又闻户部侍郎王绅说,烂米并无数十万之事。今照烂米折给定例……然烂米谁人肯要,不过将好米折给之。现今通州好老米时价一两八钱至二两外不等,将好米一石发与经纪车户人等,彼情愿出烂米六石领状,是止须私发好米三万五六千石便可销去烂米十八万七千余石,亏空可以立清。……傅作楫所参九十万亏空之数,再将六十万好米作为烂米放出,则仓上官吏便可白白侵用,总在九十万浥烂数内。[120]
也就是说,通州仓官员折放烂米的目的是以次充好,掩盖亏空。即所谓“是止须私发好米三万五六千石,便可销去烂米十八万七千余石,亏空可以立清”。由于通州仓官员公然作弊,都察院怕担干系,会议中将例应在发放仓米时须由都察院堂官或御史签署的意见删去。而户部会议所以有此结果,是有人与涉案官员暗通手脚。据称:
二月十五日御史钱肇修具本送内阁,参仓库亏空,伏乞皇上遣官查明亏空,方议借帑。大学士说,奉旨不收参本,止收条陈,因发还。十六日,钱肇修改作条陈本送内阁。……越数日会议钱肇修出一两议稿,云不准借银,止准搭销烂米。户部以止准搭销烂米为难,故是日会议不成而散。坐粮厅江乃宗人府府呈江蘩之弟也,户部系主稿衙门,江蘩乃托侍郎王绅主持周全,其钱肇修处,江蘩托傅作楫止其不必两议,都察院满汉堂官闻亦俱往嘱托。钱肇修说,我前日上参本不收,中堂云,你在会议班上说,故此立两议稿,今堂上与户部俱不深求,我亦不坚执矣。及再会议时,钱肇修默无一言,户部遂实准借稿具题。
是案,王鸿绪评价曰:“通仓亏空米石,通库亏空库银,人人皆如此说,总由坐粮厅与各监督及仓库人等积年所侵,或有公事差使借端那空。今水落石出,仓场总督无可奈何,于是坐粮厅等纠合各行经纪车役人等出名借帑银四十万两分年扣销并搭销烂米,其说似乎为公,然其实借来遮掩亏空。闻得库银约空十七余万,若准借帑先行暗扣,其余给与各行人等将来能扣完与不能扣完,且待八年之后再处,而现在之坐粮厅又从前题留之旧监督在仓守候放米者,俱可脱身矣。”[121]
(四)鄂海及其家人魏二的亏空案
鄂海任职西北二十余年,颇有政声。然在康熙五十三年(1714)八月,鄂海接到甘肃巡抚绰奇传旨:“总督鄂海理事多善,亦有效力处,惟操守稍差。”[122]五十九年五月,谕曰:“总督鄂海平昔居官亦优,今因年老,声名渐不如前。陕西两年歉收之处,并未详悉上闻。”时西陲用兵,转输挽运,康熙帝命漕臣施世纶诣陕西,佐总督鄂海督军饷。在年羹尧取代鄂海出任陕甘总督后,鄂海奉命往吐鲁番种地效力。[123]未几,鄂海便被革职官员以婪索供出。
康熙六十年(1721)九月,在审理参革西安府知府徐容、凤翔府知府甘文煊亏空银米一案时,徐容、甘文煊供称,“前督院(鄂海)家人魏二、蔡大雷,二幕宾朱性本、陈子和,及原任布政使萨穆哈与家人马二、幕宾严堂等,或取用米价、或空发官生姓名捐纳。又原任武功县知县章绅欠交捐银,是以各有亏缺等”[124]。十二月,川陕总督年羹尧密奏:“陕西原任粮道祖允焜亏空米豆十余万石,今已被参病故。其所以亏空如此者,由前督臣鄂海需索过多。”“再前督臣鄂海精神昏迈,任人指使……至于钱粮,无所恐惧,日久必致亏空。”年羹尧以在甘州凉州办理大兵粮饷,事权不一,请将鄂海调走。他有一句话表达了对当时官场大员的认识,他说:“多一大人即多一处侵蚀,求能见财而不苟且者,实鲜其人也。”[125]
六十一年(1722)二月,年羹尧又奏,奉旨与朱轼会审“漕臣施世纶参劾西安府知府徐容、凤翔府知府甘文煊亏空捐纳钱粮一案,又署甘抚臣花善参革署会宁县事效力知州李德荣侵扣赈银、主事西伦等乘机需索、藩臬两司互讦一案”。会审结果揭出,矛头直接指向鄂海与其家人魏二。所谓“凡有亏空之案,皆入魏二之名”。经过严审,年羹尧罗列详情如下:
臣与朱轼平情酌理,就事完结,并不敢刻意深求,别生枝节,惟冀钱粮获有着落而已。……陕省亏空各官已奉旨革职者,现在诸案审追,皆以前督臣鄂海与其家人魏二除节礼生辰外勒索财物,因而那用钱粮,冀免一时之祸。日朘月削,遂至累万盈千,坚供凿凿。即质之魏二,亦自俯认无辞。是凡有亏空之案,皆入魏二之名,竟似有意罗织……又陕西钱粮因不按年奏销,上下侵蚀,以致亏空几及百万,不肖官吏将正项钱粮供上司家人之需索,罪固难逭,而迫于威势,又颇有不得已之苦情。臣悉知之,今皆按律拟以侵欺斩罪,实为已甚……以臣愚见,竭臣心力三年之内设法完补。[126]
虽鄂海直接侵盗钱粮或证据不足,但其纵容家人勒索之罪实属难逭。但处分结果依然与康熙朝的大多数亏空案一样,不了了之,未对鄂海产生任何影响。据《清史稿》记载,雍正元年“予(鄂海)原品休致,效力如故。寻卒”[127]。
(五)地方钱粮“屡以亏空见告”
尽管康熙朝自中期便开始关注地方钱粮亏空的问题,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管理与惩治措施,但是全国的钱粮亏空态势似愈演愈烈,除了上述发生在康熙后期的几例个案外,其他各省也“屡以亏空见告”。
如河南与山东都属于人口众多的大省,皆“亏空甚多”。康熙三十九年(1700)十月,河南巡抚徐潮陛辞,康熙帝谕之曰:“闻彼处亏空甚多。”[128]但对亏空的实际数额却并不清楚,亦不见徐潮调查的结果。直至康熙四十二年(1703)十二月,康熙帝南巡驻跸河南卫辉府城,地方官员奏报欠银四十万两。[129]山东先时奏称没有亏空,在四十三年(1704)六月,“巡抚赵世显密奏仓粮亏空至五十余万石”[130]。此前“无亏空”的奏报显系谎言。是年二月,两江总督阿山疏参“南昌县知县王廷对亏空银四万余两,(巡抚)张志栋不行参奏”[131]。康熙四十八年(1709)五月,湖广巡抚陈诜疏奏,“湖北藩库亏空银七万七千余两,请将布政使王毓贤解任候审”[132]。随即奏准。但就目前的资料来看,这项亏空案没有审理,也没有更多的内幕揭出。
此外,广西的情况也很特殊。忽而亏空,忽而又无亏空,亏空的数额也是时而多时而少。康熙四十一年(1702)十一月,广西巡抚萧永藻疏参原任布政使教化新亏空米谷,应令照数追赔,[133]随后没有见到追赔的记载。至六十年(1721)五月,巡抚高其倬奏称,库银无亏空,仓米虽有少量短缺,却不难补足。他说,“广西藩库现存银八十六万六千两”,经其亲身盘查并无短少,“通省常平仓谷共四十五万石,此项仓谷各州县现在实贮者共有三十万石,余十五万石俱每石折价二钱存库,俟秋后买补。虽价银稍有不敷,然所差价数无几”。亏空者唯有捐纳米谷。“各州县分贮捐纳谷一百一十七万余石,此项谷石所少颇多。”大约计之,“通省合算约少二十二三万石”[134]。
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省钱粮亏空的奏报越来越频繁。康熙五十一年(1712)五月,浙江巡抚王度昭在莅浙一年半后查出,“从前司库亏缺二十余万”[135]。五十六年(1717)三月,两广总督杨琳奏,“数年来亏空钱粮数目甚多”[136]。六十年(1721)七月,陕西巡抚噶什图奏称:“布政使库之钱粮,诸府州县之钱粮,奴才秘密询访,无不亏空者,惟其中亏欠数额多寡不等,缘由亦不同,官风亦甚劣。”[137]川陕总督年羹尧则直接指出,“上下侵蚀以致亏空,几及百万”[138]。同一年,广东巡抚杨文乾“确访闽省吏治亏空各实情”,系“征台官兵需用米粮,(总督)满保将州县仓谷动支碾米”[139]。这是用兵征剿台湾朱一贵产生的费用。
值得一说的是山西。康熙六十一年(1722)正月,新任巡抚德音奏:“诸府州县地方亏空者一百四五十万两余,其中指为官俸衙役钱粮八九十万两余,此项银既然逐年能得,不定为亏空处。无真正着落处乃五六十万两余。此处众人云:此俱接收前任官员亏空者,尚未完结者亦有,配给军需者亦有等情。”为尽快弥补此项亏空,德音请将不能完补亏空的府州县官员“俱行革职留任,限三年偿还,限内完结者照常为官,未完结者严加治罪”[140]。然尽管如此,完补情况仍不乐观,至十一月,仅“完结十万两”[141]。
就全国的钱粮状况而言,越是钱粮多的大省亏空越多,如山东、河南、江苏、浙江等。钱粮征收少的直省亏空的数额反而较少。如广西,“各州县每年征收银三十二万六千两,银数既少,难以支饰,亦无大亏空”[142]。而亏空最严重的是西北三省。六十年(1721)十二月,陕甘军需亏空冒销已达千万之多,其中不无官员侵蚀。据川陕总督年羹尧所说:“甘属平庆临巩四府,额赋无多,所存米豆草束历年支用无余,故亏空者少。非陕属可比。惟肃州口外所用军需银两已逾千万,尚未报销。”“甘肃抚臣绰奇料理大兵钱粮,皆升任凉庄道仍留肃州办事之何廷圭、甘山道傅泽澐、肃州道胡仁治等三员经手支用居多。其初意已定,一面拨用,一面即将冒销银两任意侵蚀,若何廷圭者,奢侈无度,骤至数十万之富,三道之中,最为狡诈。”且“那新掩旧,年复一年,终难清楚”[143]。以至于,康熙帝在其生命中的最后一个月还在感叹:“近见天下钱粮,各省皆有亏空,陕西尤甚。”[144]
综观康熙朝,由康熙三十年前后揭出钱粮亏空,到六十一年钱粮亏空案泛滥,三十年左右的亏空状态可想而知。而且,除了各省布政司库及府州县仓库的亏空外,还有税关亏空、盐课亏空等,诸如“两广盐课累年亏空至一百八十余万”[145]。虽然自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员大都开始着手清理钱粮亏空并设法弥补,但收效甚微。从康熙朝揭出的亏空案来看,无论是仓谷亏空还是库银亏空,大多发生在军需、赈济、南巡等国家重大活动期间,亏空的原因又都与筹集经费有着直接的关系。但是,有关亏空的具体状态、亏空的原因,以及官员应该承担的责任等,都在宽松的政治环境中被模糊处理了,官僚政治中的腐败也被悄然遮掩了。
[1]《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三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川陕总督佛伦奏报捐纳银两数目不实折,第33页;康熙四十六年六月二十五日,陕西巡抚鄂海奏报州县亏空钱粮缘由折,第521页。
[2]《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三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川陕总督佛伦奏报捐纳银两数目不实折,第33页。
[3]《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三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川陕总督佛伦奏请拯救地方严肃吏治折,第32页。
[4]《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三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川陕总督佛伦奏请捐纳亏空银两展限补完折,第40页。
[5]《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川陕总督佛伦奏请捐纳亏空银两展限补完折,第42页。
[8]《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12册,康熙三十七年四月十九日,第6342页。
[9]《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三十一年十月初十日,佛伦奏请捐纳亏空银两展限补完折,第31—32页;康熙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川陕总督佛伦奏报布喀等员品行折,第35页。
[10]《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12册,康熙三十七年四月十九日,第6341—6345页。
[14]《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13册,康熙三十八年五月十九日,第7160—7161页。
[15]《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13册,康熙三十八年六月十五日,第7206—7207页。
[16]《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13册,康熙三十八年六月二十四日,第7226—7228页。
[20]《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五年十月二十九日,陕西巡抚鄂海奏报完结陈年旧案折,第470页。
[21]《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一年七月初八日,陕西巡抚鄂海奏请允准官生赴被灾地方买米折,第270页。
[23]参见《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年正月十二日,陕西巡抚华显奏陈捐纳米石亏缺缘由折,第206—207页。
[24]《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一年五月十六日,川陕总督华显奏明甘肃属地储粮折,第264—265页;康熙四十一年闰六月十六日,川陕总督华显奏请停止运米至甘肃折,第268—269页。
[25]《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一年七月初八日,陕西巡抚鄂海奏请允准官生赴被灾地方买米折,第270页。
[26]参见《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三年七月初一日,西安将军博霁奏请代捐官员监生分别录用折,第324页。
[27]《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四年五月初九日,陕西巡抚鄂海奏报完结西安捐纳米事折,第368页。
[28]《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川陕总督博霁奏报拖欠银两已捐纳完结折,第370页。
[29]《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五年正月二十五日,两江总督阿山奏请开捐以利河工折,第406页。
[30]《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六年六月二十五日,陕西巡抚鄂海奏报州县亏空钱粮缘由折,第521页。
[31]《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七年闰三月初六日,陕西巡抚鄂海奏报库存捐纳银米业已用完折,第571页。
[32]参见《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五年六月初八日,川陕总督博霁奏请宽展限期折,第422—423页。
[33]《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五年六月二十一日,川陕总督博霁奏谢御批问好并报代捐事宜折,第429页;康熙四十五年十月二十五日,甘肃巡抚齐世武谢恩并报所得银两数目折,第469页。
[34]参见《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四年六月十一日,川陕总督博霁等奏报捐送银两折,第374页。
[36]《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16册,康熙四十年十月二十五日,第8967—8969页。
[37]《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六年六月二十五日,川陕总督博霁奏请暂停捐纳折,第522页。
[38]参见《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五十二年五月十六日,山西巡抚苏克济奏请开常平仓捐纳折,第851页。
[39]《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二年三月初六日,川陕总督华显奏报甘肃地方情形折,第279页。
[40]《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六年四月十八日,陕西巡抚鄂海奏谢朱批教诲折,第504页。
[41]《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1册,雍正元年二月初七日,刑科给事中赵殿最奏陈暂开捐纳以济西陲军需等事折,第47页。
[42]太原知府孙毓璘将库内收贮银二万八千五百两有奇,侵没入己。经刑部审议,将孙毓璘照侵盗钱粮例,拟斩监候,秋后处决。参见《清圣祖实录》卷189,康熙三十七年七月己卯。
[47]《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三十八年十一月初一日,山西巡抚噶礼奏参平阳知府王福贪污折。
[48]《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三年七月初四日,山西巡抚噶礼奏参平阳知府贪污钱粮折,第330页。
[49]《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三年七月初四日,山西巡抚噶礼奏参平阳知府贪污钱粮折,第330页。
[50]《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三十八年十一月初一日,山西巡抚噶礼奏参平阳府知府王福贪污折,第193—194页。
[51]《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三十八年十一月初一日,山西巡抚噶礼奏参平阳府知府王福贪污折,第193—194页。
[52]参见《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山西巡抚噶礼奏明未照索额图指示行事折,第293页。
[53]《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三十九年五月初五日,山西巡抚噶礼奏审知府王福贪污受贿情形折,第196—197页。
[54]《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山西巡抚噶礼奏报监察御史无辜参劾折,第306页。
[55]《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三年七月初四日,山西巡抚噶礼奏参平阳知府贪污钱粮折,第330—331页。
[56]《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六年六月初四日,山西巡抚噶礼奏报大同知府李恕贪赃劣迹折,第515页。
[57]《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五年七月十八日,山西巡抚噶礼奏报原任按察使巴哈布劣迹折,第442—443页。
[58]《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五年八月十二日,山西巡抚噶礼奏报原任按察使劣迹折,第453页。
[59]《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七年七月初六日,山西巡抚噶礼奏请调回京城任职折,第584页。
[60]《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八年十月初七日,山西巡抚苏克济奏报州县各员亏空银两折,第652页。
[61]《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八年十月二十七日,山西巡抚苏克济奏报亏空根源折,第652页。
[62]《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山西巡抚苏克济奏请展限折,第705页。
[63]参见《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五十年十二月十九日,山西巡抚苏克济奏请各州县亏空银展限赔完折,第762页。
[64]《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22册,康熙五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第12389页。
[66]《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年二月初七日,两江总督阿山奏为荐举贤员以备皇上简用折,第208—209页。
[67]《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年三月二十五日,两江总督阿山奏陈知府居官优劣情形折,第210页。
[68]参见《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年九月初九日,两江总督阿山奏报承审高承爵参劾案情形折,第216—217页。
[69]参见《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年五月十六日,两江总督阿山奏陈安徽布政使居官情形折,第211—212页。
[70]《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年九月初九日,两江总督阿山奏报承审高承爵参劾案情形折,第216—217页;附:审问张四教口供,第218—222页。
[71]《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一年七月初四日,两江总督阿山请安折,第270页。
[72]《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17册,康熙四十一年七月十七日,第9497—9499页。
[73]《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17册,康熙四十一年九月初二日,第9538—9541页。
[74]《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17册,康熙四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第9750页。
[77]《康熙起居注》第3册,康熙四十五年正月十四日,第1934页。
[78]《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初四日,两江总督噶礼奏参于准等扣克银两折,第653页。
[79]参见《清圣祖实录》卷240,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壬午。
[80]《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初四日,两江总督噶礼奏参于准等扣克银两折,第653页。
[81]《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初四日,两江总督噶礼奏报邵穆布等动用库银情形折,第654页。
[82]《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九年正月十五日,两江总督噶礼奏报于准等克扣钱粮情形折,第662页。
[83]《清圣祖实录》卷240,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壬午;卷244,康熙四十九年十月癸未。
[84]《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九年四月二十日,两江总督噶礼奏陈张鹏翮张伯行等侵扣钱粮折,第671页。
[85]参见《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九年六月初一日,两江总督噶礼奏报张鹏翮审案徇庇情形折,第681页。
[88]《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九年十月初六日,两江总督噶礼奏报陈鹏年伪造假册案折,第700页。
[93]康熙五十七年(1718)五月,宜思恭出任河南布政使,五十九年二月任广西巡抚。
[94]参见《清圣祖实录》卷250,康熙五十一年五月戊子;卷252,康熙五十一年十一月庚子。
[96]《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1册,康熙四十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工部尚书王鸿绪奏浙江抚藩欲派公费情形并捐马弊端折,档案出版社1985年版,第724—725页。
[101]参见《康熙起居注》第3册,康熙二十七年十二月初三日,第1818页。
[102]《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三十九年五月初五日,山西巡抚噶礼奏审知府王福贪污受贿情形折,第196—197页。
[103]《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五十四年九月二十二日,山西巡抚苏克济奏知府赵凤诏侵吞银两数目折,第1061页。
[104]《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五十五年二月二十一日,山西巡抚苏克济奏闻审赵凤诏贪污案情形折,第1086页。
[105]成积春:《康熙晚年抑制汉官的典型事件——“赵凤诏贪污案”》,《历史档案》2001年第4期。
[106]姚莹:《论赵恭毅公覆奏宋学士参款事》,载盛康《皇朝经世文续编》卷23,光绪二十三年本。
[108]《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8册,康熙六十年八月二十八日,川陕总督年羹尧等奏参甘肃侵蚀赈银之知县等员折,第845页。
[109]《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四十八年十二月初六日,两江总督噶礼查报库银亏欠情形折,第656—657页。
[110]参见《清圣祖实录》卷211,康熙四十二年二月丙子、康熙四十二年二月丁丑。
[111]参见《清圣祖实录》卷212,康熙四十二年七月庚午。
[112]参见《清圣祖实录》卷213,康熙四十二年九月丁卯。
[117]《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18册,康熙四十二年十月二十二日,第10272页。
[118]参见《清圣祖实录》卷215,康熙四十三年二月丙申。
[120]《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1册,康熙四十四年,工部尚书王鸿绪奏陈通仓折放烂米及山东养民议叙案内情弊折,第310—313页。
[121]《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1册,康熙四十四年,工部尚书王鸿绪奏陈九卿会议通仓亏空案并张霖情形折,第306—308页。
[122]《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五十三年八月二十一日,川陕总督鄂海奏请布政使所送礼物应否照收折,第970页。
[123]《清史列传》卷12《鄂海传》,中华书局1987年版。
[124]《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8册,康熙六十年九月十六日,川陕总督年羹尧奏陈西安欺隐捐银案内涉及督抚大员折,第848页。
[125]《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8册,康熙六十年十二月十六日,川陕总督年羹尧奏陈陕西粮道亏空米豆案内涉及督臣及亲王折,第855页。
[126]《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8册,康熙六十一年二月十三日,川陕总督年羹尧奏报审得西安府等亏空婪赃实情折,第874—875页。
[129]参见《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18册,康熙四十二年十二月初六日,第10385页。
[133]参见《清圣祖实录》卷210,康熙四十一年十一月壬申。
[134]《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8册,康熙六十年五月初二日,广西巡抚高其倬奏报库银仓谷实数折,第777—781页。
[135]《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4册,康熙五十一年五月,浙江巡抚王度昭奏陈地方事务折,第222页。
[137]《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六十年七月初六日,陕西巡抚噶什图奏报田禾长势及钱粮亏空等事折,第1481页。
[138]《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8册,康熙六十一年二月十三日,川陕总督年羹尧奏报审得西安府等亏空婪赃实情折,第874页。
[139]《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卷9下,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140]《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六十一年正月十三日,山西巡抚德音奏报各府州县亏空银两等情形折,第1492页。
[141]《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初二日,山西巡抚德音奏报偿还亏欠银两折,第15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