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相关概念界定及其辨析
(一)马克思“劳动自由”概念
马克思的经典文本中没有明确出现“劳动自由”概念,但包含丰富的“劳动自由”思想,这些思想与马克思两大理论发现紧密关联,构成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学说的核心内容,这是我们提出“劳动自由”概念并作为本书展开论述的立论依据。马克思“劳动自由”思想主要体现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及其手稿、《哥达纲领批判》等重要著作中,随着两大理论发现的创立,经过了一个形成过程,劳动自由概念随之逐步明晰。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把劳动规定为人类改造世界的自由自觉的对象性活动,并将其视为人的本质,“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并在扬弃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基础上,把共产主义作为自由自觉劳动即人的本质的复归。马克思说,人正是在劳动中实现生命的自由和享受,“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的过程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动地、现实地使自己二重化,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17]。但资本主义异化劳动却使劳动成为一种痛苦和折磨,劳动只是人满足生物需求的手段。因此,共产主义“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也就是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复归,是自觉实现并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实现的复归。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与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3]。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初步确立了唯物史观,通过揭示生产力发展将导致强制分工、私有制消亡,论证了人类如何在现实的物质资料生产中实现“自主活动”,揭示了劳动向自主活动转化的必然性和现实性。马克思从现实的个人出发,指出劳动在现实性上首先是满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的手段,人类正是在物质资料生产中产生了强制分工和私有制,这是劳动异化的真正原因。马克思说,“分工使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不仅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而要使这三个因素彼此不发生矛盾,则只有再消灭分工”[4]。马克思把“自主活动”的实现建立在生产力发展、强制分工和私有制消除的基础上,并与现实的共产主义运动相结合。马克思说,“对实践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5],“随着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的占有,私有制也就终结了”,“自主活动才同物质生活一致起来,而这又是同各个人向完全的个人的发展以及一切自发性的消除相适应的。同样,劳动向自主活动的转化,同过去受制约的交往向个人本身的交往的转化,也是相互适应的”[6]。马克思用近乎文学的手法对共产主义社会劳动自由实现进行了展望,“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7]。
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深入解剖,创立了科学的剩余价值学说,揭示了雇佣劳动如何摆脱资本的奴役,实现真正的自由,进一步明确了劳动自由的实现是在生产力发展和建立共产主义公有制基础上,使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对物质生产进行有计划调节,从而为以人的能力发展为目的的自主活动腾出充足自由时间,使人在自由时间从事科学、艺术等以自我发展为目的的活动,实现物质生产与自我实现的统一。《资本论》及其手稿主要是在研究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但马克思始终将揭示劳动自由的实现作为理论旨归。
马克思在《1857—1858 年经济学手稿》中对亚当·斯密将劳动视为停止“安逸”,将“安逸”等同于“自由”、“幸福”,将劳动视为“原罪”的思想进行了批判,“一个人 ‘在通常的健康、体力、精神、技能、技巧的状况下’,也有从事一份正常的劳动和停止安逸的需求”,因为劳动过程就是自由的实现,“劳动尺度本身在这里是由外面提供的,是由必须达到目的和为达到这个目的而必须由劳动来克服的那些障碍所提供的。但是克服这种障碍本身,就是自由的实现”,“外在目的失掉了单纯外在必然性的外观,被看作个人自己自我提出的目的,——而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马克思进一步分析,现实的“奴隶劳动、徭役劳动、雇佣劳动”之所以令人厌恶和不自由,是因为还不具备劳动自由实现的主客观条件,这些条件被马克思归纳为两个方面,“(1)劳动具有社会性;(2)劳动具有科学性,同时又是一般的劳动,是这样的人的紧张活动,这种人不是用一定方式刻板训练出来的自然力,而是一个主体,这种主体不是以纯粹自然的,自然形成的形式出现在生产过程中,而是自己作为支配一切自然力的那种活动出现在生产过程中”[8]。马克思还论证了劳动自由实现的自由时间条件,随着机器化大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劳动表现为不再像以前那样被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相反地,表现为人以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的身份同生产过程本身发生关系”,“工人不再是生产过程的当事者,而是站在生产过程的旁边”,“个性得到自由发展,因此,并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缩减到最低限度,那时,与此相适应,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9]
《资本论》在手稿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物质生产”领域与“自主活动”领域存在两种自由,指出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飞跃是劳动自由的真正实现。在马克思看来,劳动中自由的实现体现在主体克服外在障碍,从而实现特定目的,《资本论》进一步明确了物质生产中劳动虽然也在完成目的,但这种目的是外在强加的,因此,这个领域始终是“必然王国”,“自由王国只是在必要性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物质生产领域的自由不是真正的劳动自由,“这个领域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但是,这个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只有在自主活动领域以人的自我发展为目的的劳动才是真正自由的实现,“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挥,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但是,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工作日的缩短是根本条件”[10]。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将共产主义区分为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并指出劳动在第一阶段作为分配依据还未摆脱“资产阶级法权”限制,无法实现真正自由,只有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11],强制性分工以及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对立消失,这是对共产主义社会劳动自由的经典表述。
综上所述,“劳动自由”的思想始终贯穿在马克思早期、中期、晚期的理论活动中,而且经历了不断成熟发展的过程。我们正是基于这些丰富的思想内容,提出了马克思“劳动自由”概念并作为本书的立论依据。根据马克思“劳动自由”的丰富思想,我们可以对这一概念的基本内涵做出界定。马克思是在人改造世界的对象性活动即劳动的辩证运动中揭示自由,与唯心主义自由观具有根本区别。马克思将劳动作为人所特有的基本的生命活动,在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的逻辑展开中,揭示共产主义社会人在劳动中将物质生产与自我实现相统一,即将物质生产的必要劳动时间缩减到最短,从而为以人的能力发展为目的的自主活动腾出充足的自由时间,以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即劳动自由的实现。由此可见,“劳动自由”概念在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中占据基础性地位。为更准确使用和把握“劳动自由”概念,还需要将这一概念与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的其他相关概念进行区分,以下三部分将从概念辨析角度进一步明晰“劳动自由”的内涵和外延。
(二)马克思“劳动”与“实践”、“生产”概念
在马克思语境中,“劳动”、“生产”、“实践”三个概念经常交替使用,其思想内涵基本一致,但由于马克思不同时期的著作中“劳动”的含义有所差别,“劳动”与“实践”、“生产”之间的内涵也会有所不同。综合学术界的研究,马克思语境中至少存在三种意义上的劳动。第一种意义上的劳动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和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这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劳动的主要思想。从这一角度看,劳动与实践内涵一致,因此,《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把“对象性活动”、“感性活动”上升到“实践”高度。由此,马克思将“劳动”扩展为“实践”,真正打破了西方哲学史上“劳动”与“实践”长期的对立,也就建立了劳动与自由之间的关联。第二种意义上的劳动是现实的个人所从事的物质资料生产,这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主要思想。从这一角度看,劳动与生产内涵一致,都是现实的人满足基本物质需求的手段。但随着《资本论》及其手稿对资本主义物质生产的深入研究,劳动与生产之间的内涵又产生了差别,因为在资本主义机器化大生产中,雇佣劳动只是生产过程的要素之一。另外,满足基本物质需求的生产劳动向实践的转化则需要经过历史发展过程。传统教科书是将物质生产劳动作为实践的一种形式,与阶级斗争、科学实验等实践活动并列,使生产劳动与实践之间的融合性体现得并不明显。正如有学者指出,这种将劳动只作为实践的一个分支,掩盖了马克思劳动概念的多重性,“物质生产”和“实践”只是被外在地捏合在一起,并没有真正体现出马克思将“生产劳动”与人的自由活动的“实践”相统一的思想理路。因为作为物质生产的劳动依然是一种强制性劳动,其内在的自由性以及向自由劳动的辩证生成性并没有反映出来。[12]第三种意义上的劳动是实现了物质生产与人的本质力量确证(自我实现)相统一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劳动,这也是劳动自由的实现。劳动自由的实现,就是使物质生产的劳动与自我实现的劳动相统一,因此,劳动、实践、生产也就实现了统一。
(三)马克思“劳动自由”与“自由劳动”、“劳动解放”概念
“劳动自由”、“自由劳动”、“劳动解放”都是从“劳动”向度建构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的重要概念,三者既有共同点又有差异性。由于劳动是人所特有的生命活动,因此,从人的解放在根本上是使劳动成为人自由选择和自我实现方式角度看,三者具有共同的指向。从劳动在人的解放中的叙述方式看,三者是从不同视角揭示劳动的历史发展,具有不同的侧重点。“劳动自由”是从整体视角叙述共产主义社会人在劳动中将物质生产与自我实现相统一的自由状态,是在劳动的历史发展中揭示自由,与唯心主义自由观相区别。马克思认为“自由王国”是建立在“必然王国”基础上,因此,劳动自由既包含物质生产领域的“必然王国”中的自由,即将必要劳动时间缩减到最短,又包含自主活动领域的“自由王国”中的自由,即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的自由,是在两种自由相统一基础上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自由劳动”是从局部视角叙述共产主义社会人将物质生产与自我实现相统一的劳动形态,是在自由的实现中揭示劳动,即指打破了旧式分工以及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对立的劳动形态,与作为谋生手段的物质生产劳动以及物质生产劳动在资本主义的表现形式即雇佣劳动相对。因此,“劳动自由”的实现必然表现为“自由劳动”。“劳动解放”是从摆脱劳动所受的奴役和束缚视角叙述人的解放。马克思在为第一国际撰写的宣言中使用了“劳动解放”概念,但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又批判了这一概念,学术界认为,马克思不是批判“劳动解放”,而是批判《哥达纲领》的表意不清,会将“劳动解放”混淆为(1)免除物质生产的必然性;(2)免除劳动本身。[13]也有研究将“劳动解放”作为从主体向度对马克思人的解放理论的叙事,与“社会解放”从客体向度即社会力量的角度寻求人的解放相对。[14]尽管理解角度不同,但“劳动解放”都是实现劳动的自由。
(四)马克思“劳动自由”与“人的自由”、 “人的自由发展”概念
“劳动自由”、“人的自由”、“人的自由发展”都是从“自由”向度建构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的重要概念。马克思把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自由是人获得解放的目标。因此,对这三个概念的辨析必须从正确理解马克思自由范畴入手。马克思不是抽象谈论自由,而是将自由视为人在对象性活动即劳动中生成的存在状态,而劳动的主体是现实的个人,现实的个人首先必须从事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物质生产,而物质生产劳动都处在特定的生产力与社会关系中,因此,人的生产劳动是在不断克服物质生产的自然必然性与社会关系的历史必然性中,不断将必然转化为自由,并将自由进一步转化为新的必然,从而推动历史发展的过程。在马克思看来,人的自由的真正实现就是人在生产劳动中充分利用和驾驭物质生产劳动的自然必然性,并超越资本主义历史必然性,将物质生产的必要劳动时间缩减到最短,为以人的能力发展为目的的自主活动腾出自由时间,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在马克思看来,自由时间由两部分组成,即“闲暇时间”和“从事较高级活动的时间”[15],前者用来休闲和娱乐,后者用来从事科学、艺术等较高级的自主劳动。可见,劳动作为人最基本的生命活动,在实现自由中带给人的愉悦和享受,是人的自由的基础。马克思说,“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16],他又将人的需求分为生存性需求、发展性需求和享受性需求,而人对规律的认识和利用永无止境,因此,人的自由实现并不意味人可以完全超越必然,而是人充分享有自由时间,真正以主体地位在自由劳动中从事科学、艺术等活动,不断实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从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