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壮族、苗族、纳西族、傣族史学
第一节 壮族及其历史作品
一、壮族历史及古壮文字
壮族是我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2010年统计壮族人口1692万,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族人口约占全区总人口的32.4%。壮族自先秦时期就以“西瓯”与“骆越”的名称生活于岭南地区。壮族后世代居住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部和北部,云南省东南部,广东省、贵州省和湖南省与广西的交界地区以及越南北部边陲;现代部分壮族因工作、婚姻等原因迁移至广东省以及我国其他各地。壮族拥有古老、独特的民族文化,从古代延续至今,并且融入一定的汉族文化。壮族约90%民众的母语是壮语,现代壮族青年已经兼备了汉语、壮语的表达听力能力。壮族与贵州的布依族和越南的岱依族、侬族、热依族是亲属关系,壮语与泰语的部分古老词汇完全一致。
漫长的古代社会,是壮族形成与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公元前214年,秦朝统一岭南地区,设置桂林、南海、象郡,从此,岭南进入我国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中。但壮族内部社会和经济结构并未受中央政权管辖的影响,在其原来的发展轨迹上稳步前行。唐朝初年,壮族地区实行羁縻制,中原汉文化对壮族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宋代,在壮族首领侬智高起义的冲击下,广西实行土官制。随着地主经济的日益发展及土司制的日益腐朽,明代后期在壮族地区开始实行“改土归流”。清代“改土归流”的规模扩大,广西绝大部分地方设立流官,对壮族人民进行直接统治。清末爆发于广西的太平天国运动,有许多壮族人参加,萧朝贵、石达开等高级将领都是壮族人。
唐代,广西壮族学者借用汉字的偏旁部首加上壮语谐音创造出一种形声结构方块形的民族文字—古壮字,又称俗字、土俗字。古壮字兴于宋,盛于明清,一直在壮族民间流行,应用于生活的各个领域。如今,在广西多数壮族地区,仍有不少民间艺人用古壮字编写山歌、壮剧等文艺作品。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组织专家从各地壮族民间的各种文艺手抄本中收集古壮字,进行整理,终于编撰成《古壮字字典》,于2012年由广西民族出版社出版。全书共收集各地方块壮字10700个,其中以使用比较普遍、结构比较合理的4918个为正体字立条目,其余5782个作为异体字,附在相关条目之后。由于方块壮字一般只用于民间的手头抄写,各地用法和写法不很一致,使用的范围也略显狭窄。
在唐以后的一千多年中,壮族民间用古壮字来记录或书写本民族的神话、故事、传说、歌谣、谚语、剧本、楹联、碑刻、药方、家谱、契约、讼诉、经文、账目等,如创世史诗《布洛陀》、《嘹歌》等颇令世人惊叹的壮族民间文学瑰宝以及《唱三元》、《唱五雷》、《顺知闹海》、《千金万两》、《布伯》、《布洛陀》、《雷王》、《造天地》、《莫一大王》、《白马三娘》、《甘玉》、《冯泗将军》、《唱盘古》、《唱东林》、《祖源歌》、《唱鲁班》、《二十四孝》、《唱引光》、《蟾蜍王》、《唱董永》等。它们记录了壮族古代社会的历史、经济、政治、文化、风土人情等,体现出壮族族群的历史观念及壮族古代史学的特殊风貌,是壮族史学颇可珍惜的内容,为了解壮族历史、文化、风俗等提供了丰富的资料。自秦统一岭南以后,历代壮族与汉族保持着连绵不绝的友好关系,并深受汉文化的影响。历代汉文典籍中,既有壮族学者的著作诗文,更多的是中原学者关于壮族历史、社会、风俗等的记载,呈现出本族或他族(主要是汉族)关于壮族族群认识的历史变化及历史观点。
二、壮族史学的萌芽—创世神话
壮族最早的文学作品是产生于劳动和宗教之中的原始歌谣,包括壮族先民在内的吴越人民的创作,如《淮南子·道应训》中的“举重劝力之歌”、《吴越春秋》中的《弹歌》、《说越·善说》中的《越人歌》。与此同时,壮族的神话大量产生,经过长期流传,终于形成用古壮字记载的独立的神话体系。这些神话传说包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具有历史记载的功能,承载着壮族先民对历史、民族等的记忆。从中,我们不仅能够窥见壮族先民原始的社会生活与历史文化,还能够发掘其丰富的世界观、生命观、价值观、审美观。可以说,壮族的神话传说是壮族史学的萌芽。
在壮族神话谱系中,第一代神灵姆洛甲是壮族的创世女神。神话讲述了她创造天地宇宙、繁育人类、发明文化、规定秩序等业绩,在壮族人民中间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姆洛甲神话有着如下几个母题:第一,花儿生人。壮族先民认为其始祖姆洛甲是从花儿中长出来的,这种观念暗示出壮族先民对于花草植物的图腾崇拜,也是壮族先民关于人类起源独具特色的看法。从神话产生的规律来看,这一神话母题应该产生于采集经济时代。[49]第二,姆洛甲独立创造天地与人类。姆洛甲具有超人的能力,她一个人就把天地造好了;她在发现天小地大之后,把大地缝起来(抓起来),造成高山与江河湖海;即使天空破了,她随手抓一把棉花就将天补好了;她没有丈夫,却能够用尿泥造人或感风而孕。这些神话母题应该产生于陶器制作发明以后的母系氏族社会阶段。
布洛陀是壮族的第二代神灵,他逐渐取代姆洛甲的地位,成了壮族的创世神。他开天辟地、创造万物、安排秩序、制定伦理,无事不知、无所不能。有关布洛陀的神话,在壮族民间流传最广,异文也最多。在神话中创世女神姆洛甲变成生殖神,成为男神布洛陀的妻子。可见,此时的壮族社会,女性地位日益衰落,男性逐渐占据主导的地位。在神话中,在布洛陀的指派下,一百多位互不统属的神祇分工造万物。这种特殊的神祇系统反映了壮族社会从父系氏族到古代社会的长期历史阶段,始终以部落或村寨为单位,分散而居,各治生业,没有出现过统一政权,没有统一的最高民族领袖。
布伯、特康(或侯野,或郎正)是壮族的第三代神灵,他们的主要功绩是用智慧或武力与大自然斗争。布伯在雷王提出收租的要求之后,巧加应对,导致雷王一连三年一无所获。雷王便“封天河,断水源”,又手持板斧找布伯报仇,被布伯设计擒获,关进谷仓。“雷王报复人类,降下洪水,人类几乎覆灭”,布伯的孩子“伏衣姐弟将雷王牙齿种在土中结出葫芦,躲入其中”,才生存下来。特康看到天上十二个太阳晒得大地焦灼,水源干涸,草木枯焦,禽兽所剩无几,人们的生活苦到极点,于是自制弓、箭,成功地射落十一个太阳。之后,最后的一个太阳也躲了起来,“天地漆黑一团,寒风刺骨,人们还是没有办法生活”,只好派母鸭、公鸡到海中心请太阳出来,从此人类重新过着欢愉的生活。故事说明,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壮族先民意识到人类本身具有改造自然的无穷力量与智慧,也意识到人类征服自然的活动要有一定的限度,否则将会带来后患,与自然和谐相处才是人类最智慧的生存之道。
伏依(也称为伏羲)兄妹是壮族的第四代神灵,他们的主要功绩是在洪水之后结成夫妻造人。雷公打开天河闸门,无数生灵葬身洪水之中。只有布伯一双儿女—伏依和且咪(有的称为伏羲)兄妹依靠大葫芦随水漂流而幸存下来。经雷公说合或在父亲布伯的要求下,伏依与且咪结为夫妻,婚后生出一个肉团,他俩把肉团砍碎,从山上向山下抛撒,落到水里的变成了鱼虾,落在山林里的变成了鸟兽,落在山坡平峒的变成了人类。从此以后,大地上又有了万物生灵和人类,并不断繁衍下来。在这则神话中,创造人类的不再是神,而是人类自身。布伯和雷公威严的人间家长的形象,说明此时壮族先民已经完全进入父系社会,男子成为社会生活与家庭生活的主宰。
妈勒、童灵、莫一大王是壮族先民的第五代神灵。年轻的孕妇妈勒自愿去寻找天地的边际,她一直向东走,生下孩子以后和孩子一起继续走。后来,妈勒老了,走不动了,就让儿子继续向东走。这则神话反映了壮族先民勇于探索大自然,锲而不舍地探索宇宙秘密、摆脱落后和愚昧的信心与决心。童灵是人类的进化神,他革除了族人“食人”陋俗,反映这一时期人类已经进入了文明社会的殿堂。史诗莫一大王塑造了一个神通广大、本领超群的形象。他智斗差官,多次抵抗王朝军队进剿,是一位反抗中原王朝统治和压迫的民族英雄。学者分析,莫一大王的故事最终形成于唐、宋时期。
三、壮族民间故事和歌谣的史学意识
在漫长的古代社会,壮族没有出现专门叙述民族历史发展的历史著作。但是,历代用古壮字记载的民间故事、史诗和歌谣反映了自己民族的生活情感和历史进程。从壮族民间作品中,我们能看到壮族人民的社会生活和历史观念。
秦汉以后,壮族民间故事大量出现。唐宋时期,歌圩作为壮族民歌集中产生的载体从宗教仪式中独立出来,推进了壮族民歌的发展。古壮字的发明和运用,大大推进了民歌的创作,反映壮族复杂生活的长篇叙事诗得以产生,如《传扬歌》、《唱乱离》、《侬智高的故事》等。汉族民间故事和历史人物故事大量传入壮族地区,如《梁山伯与祝英台》。从唐宋至清朝鸦片战争之前,壮族文学就这样一边继续着自身的发展,一边更多地吸纳汉文化的因子,并通过自身的文学再创作将其纳入壮族的文史学体系中。自鸦片战争开始,壮族文史学因历史大环境的影响,作品多反映壮族人民参加太平天国运动反对清朝政府和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前者如《双身杀敌》、《冀王拜寿》、《洪宣娇》等,后者如《刘二打番鬼》等。
壮族民间故事和歌谣集中反映了壮族的社会生活、爱情、文物古迹、反抗斗争、文人逸事等主题。其社会生活和爱情的歌谣作品是壮族社会生活史的记录;关于文物古迹的传说表达了对自身历史的怀念;许多民间故事和长诗揭露了统治者的专制与暴虐,赞扬了壮族人民不屈不挠的抗争精神;文人故事中的主人翁都具有较高的汉文水平,能够使用汉文进行诗词创作,反映了汉文化在壮族地区的广泛传播和对壮族的巨大影响。所有作品,都是壮族历史的一定反映,更表露了壮民族的历史意识与史学意识。
侬智高(1025—1055)是北宋广南西路安德州人,成年后长期活动于广源州(今左江地区)。其父侬全福被交趾俘杀。庆历元年(1041),侬智高在傥犹州建立大历国,与交趾李朝相抗衡。同时,他向宋朝请求内附,以求获得职位统摄诸部,抗击交趾李朝,遭到拒绝。皇祐四年(1052)侬智高愤而起兵反宋,破邕州(今广西南宁),建立大南国,自称仁惠皇帝,年号启历。其复沿邕江东下,连破十余州,进围广州未下,退回邕州。次年,侬智高败于宋大将军狄青,退走云南大理,后不知所踪。他反抗宋朝的事迹被编成故事,在民间广为流传。《侬智高的故事》虽然对相关的历史事实做了艺术加工和发挥,但从侧面反映了相关历史事件的情况,塑造出农民起义英雄的形象,体现出壮族人民对侬智高及他领导的起义的态度与看法。
迄今发现的长达一万六千多行的壮族长诗《嘹歌》,包括《唱离乱》(又叫《贼歌》)、《日歌》、《三月歌》、《路歌》和《建房歌》五个部分。其中的《唱离乱》共分为《叹离别》、《兵戈怨》、《庆生还》三编,主要讲述一对热恋中的情人在赶圩的路上,男主人公被土官征调去讨伐义军,一路上壮族村寨被官军洗劫一空,唯剩余灰。战争过后,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男主人公死里逃生,回到家乡,自觉手上沾满义军鲜血,倾尽右江之水也洗不清。这部长诗描述了1580年(明万历八年)广西忻城、上林交界壮瑶农民起事被残酷镇压的历史事件,为我们深入认识这一历史事件提供了鲜活的资料,也表达了壮族人民反对封建压迫、反对战争的思想感情。
《刘三姐》是壮族歌仙的传说。她聪明过人,出口成章,找她对歌的人成群结队,但都没人敌过她。村里有个李示田,勤劳诚实,向刘三姐学歌,两人相好。村里财主莫怀仁,人称“莫坏人”,找个媒婆上门要讨三姐为妾,被刘三姐骂得狗血淋头。他趁刘三姐与李示田在下枧积古山上边砍柴边对歌,偷偷拿刀砍断藤条,刘三姐掉到河里,漂了三天三夜到柳州。后来刘三姐乔装打扮回到村里,对莫坏人说三姐没有死,躲在石岩中。莫坏人叫她带路。他一进岩洞,刘三姐用拐棍敲下一块大石,把他压扁了。她回到家找到李示田,同赴柳州鱼峰山对歌三天三夜,就不见了。人们说她成仙了,在山上鲤鱼岩里塑像纪念。也有人说他们到桂林七星岩,对歌七昼夜之后,化为黄莺飞上蓝天,岩里也塑了石像。这篇传说有说有唱,情节曲折,生动活泼。它通过几个对歌的场景,从正面和侧面突出了歌仙的本领。传说又通过与莫坏人的斗争,突出了她的勇和谋。从《刘三姐》的故事传说中,可以看到壮族人民对民间诗歌的热爱。
四、壮族文人作品的历史民族意识
在古壮文和浩如烟海的汉文著述中,我们也能找到一些古代壮族学者的作品,其中也体现了他们的史学成绩和历史意识。
自秦开五岭,汉文化开始渗入壮族地区。两汉三国时期,当地就涌现了陈钦、陈元父子,士燮、士壹、士赐兄弟等著名文人,他们对岭南地区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汉文化几百年的熏染下,许多壮族人学习汉字以及汉族文化,并使用汉字进行写作。最早见于史书的是南越酋长冯智戴,冯是良德(今广东高州东北)人,高州土官冯盎之子,领本乡骁果宿卫,[50]于隋末随父到雒阳。贞观七年(633)十二月,唐太宗举行宴会为太上皇上寿。“上皇命突厥颉利可汗起舞,又命南越酋长冯智戴咏诗,既而笑曰:‘胡、越一家,自古未有也!’”[51]冯智戴能在宫中咏诗,可见其汉文化修养颇高。
唐朝时期,除了冯智戴之外,澄州刺史韦敬办及其族人留下的《六合坚固大宅颂》和《智城碑》,直接反映了壮族人的历史民族观念。韦敬办为世袭澄州大首领,官至廖州刺史。《六合坚固大宅送》是他于永淳元年(682)手书的一方古碑,现存于广西上林澄泰乡洋渡村麒麟山脚下。全碑共24行,1126字,字体正楷,字径1.5厘米,其中有个别壮族土俗字或变体汉字,显现出作品的民族特色。碑文散文与骈文并用,与唐人文体大体相同,主要描述了作者家宅的富丽与坚固。《智城碑》是韦敬一于武则天万岁通天二年(697)所撰的摩崖石刻碑,在今广西上林覃排乡爱长村石俭屯智城山脚。碑高95厘米,宽64厘米,共17行,每行字数不等,最少一字,最多28字,共382字。字体为北魏风格楷书,中间有个别壮族土俗字或变体汉字,字径在1.2厘米至4.5厘米之间。[52]碑文骈文与四言、五言诗并用,文辞典雅富丽,具有很高的文学水平。内容主要描写智城山唐城的自然景色。此外,两方碑均涉及唐时上林地区的社会生产、氏族部落、道德伦理、民族文化、文学艺术、语言文字、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内容,是少有的研究古代壮族历史的第一手文字资料。[53]
二碑亦反映出唐时壮族大姓韦氏家族首领的历史观念和民族观念。首先,碑文反映了韦氏家族的民族观念。《六合大宅颂》追宗溯祖:“维我宗祧,昔居京兆,流派南邑。上望无阶,列牧诸邦。数封穷日,分条县宰,不可无贮。”[54]学界关于韦氏家族的来源有着不同的说法。一些学者根据上述引文以及碑文高超的书法、诗文艺术水平认为,韦氏家族为汉人。一些学者认为韦氏家族为土著壮族人,上述引文则表现出一种“攀附”汉人的民族心理,所反映的一方面是壮汉两族人民在历史上的交融,另一方面是历史上不平等的民族政策导致的民族歧视。还有一些学者认为韦氏家族是壮汉两族人民交融混血的结果,而《大宅颂》所反映出的正是其先祖从京兆(西安)到澄州做官,然后留住澄州,与土著相互融合,逐渐繁衍成壮族大姓的历史。[55]无论上述哪种说法正确,韦氏家族《大宅颂》将其祖先与中原汉人结合起来,至少反映了历史上壮汉民族水乳交融的亲缘关系,也反映了韦氏家族对汉族的民族认同观念。
其次,碑文反映出韦氏家族首领“重农”的经济思想。据碑文所记,韦氏家族首领非常重视农业生产,所领区域内种植“蝉稻”和“凤粟”;为保证农作物的丰收,韦氏家族还修建了规模不小的灌溉设备,所以“廻波所利,不耕亦获之食”。此外,韦氏家族首领还有意识地号召农民乐于农桑,“榃桑滋沈,耕农尽力”。在韦氏家族首领的带领之下,社会“黎粟甚众,粮粒丰储;纵有十年无收,亦人从无菜色”,社会生活繁华,人们安居乐业。
第三,碑文反映了韦氏家族对中原文化的钦慕心理。韦氏家族对中原文化是非常钦慕的,这在碑文中多处有所表现。如韦氏家族在碑文中攀附中原汉姓就反映了中原文化对他们的吸引;再如碑文中采用武则天新造的“日”、“月”、“星”、“天”、“地”、“年”等字,反映了中原文化在广西地区的流传是比较广泛的,而韦氏家族对武则天新颁行的字也采取了积极吸收的态度;再如《智城碑》中在述及智城山的峻美秀丽的景色时,也表现了作者对天地宇宙的看法,而其思想透露出我国道教文化的深刻影响,“天地寥廓,阴阳廻薄”、“洪荒廓落,咸归自然”,都是典型的例子。
第四,碑文反映了韦氏家族的等级观念。从《大宅颂》、《智城碑》中能够看到,唐时在韦氏家族的管制之下,上林地区是有比较鲜明的等级划分的,既有“榃桑滋耽,耕农尽力”的“黎庶”,亦有父传子、子传孙的氏族头领,且有“城邑”和“万夫莫当”的碉堡建筑。碑文中透露出韦氏家族修建“大宅”的目的是保卫自身的统治永葆千秋万代。据碑文记载,韦氏家族的“坚固大宅”几乎完全利用智城山的地形地貌,只在两山谷及其四周几个山口处修筑城墙,形成前外城、后内城为主体结构的城池。韦氏家族之所以将“坚固大宅”建在此地,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碑文记载:“往以萧墙起曼衅,庭树暌阴,蓄仞兼年,推锋盈纪。”这是说,在历史上,韦氏家族发生过比较大的斗争,或者是兄弟之间的争权夺利,或者是其家族的平民百姓的阶级斗争。在这一历史事件的直接影响之下,“遂乃豦几兹险奥爰创州庐”,以保证其“永世保无残”,“永弃危亡,长归遐寿”。从中可以看出碑文主人带有等级思想的家族观念是比较明显的。
宋代出现更多对汉文化有很深修养的壮族学者,但他们的著作大都没有留下。北宋融州覃庆元、上林韦旻各有诗一首流存。韦旻:“闭门读书,无所不通,乡人以书楼目之。元祐间应举不第,遂隐于罗洪洞,据山林泉石之胜,尤善导养之术,号白云先生。”[56]所作《和陶弼思柳亭韵》:“白云叆叆结姻缘,半夜镆铘舞醉仙。五百年来得书记,罗洪溪畔浴沂年。”[57]原来,镆铘山,又名大明山,在今广西武鸣县东北。其诗不仅印证了韦旻这位壮族学者的汉文化水平,更是其鄙视世俗的心境的写照。
明清两朝,壮族学者颇见记载。李璧(?—1525),字白夫,号琢斋,壮族,武缘(今广西武鸣)人,明代官员、学者,弘治八年(1495)举人。他曾任浙江兰溪县、仁和县教谕,并随章懋在金陵讲学。正德十年(1515),他任四川剑州(今剑阁)知州,筑剑阁道,倡修学校、书院,增设贸易市场。正德十六年其升云南临安府同知。嘉靖四年(1525),他调任南京户部员外郎,病逝于赴任途中。著有《剑门新志》、《名儒录》、《皇明乐谱》、《剑阁集》等书,被当时的学者推崇为“今之胡瑷”。所著《剑门新志》就是一部剑门地区重要的方志。他曾为广西武鸣家乡题诗:“仙人错将镆铘还,误落飞泉第一湾。三尺精灵代龙去,空留万太镆铘山。”明清时期,壮族地区不时发生战事。明末清初上林隐士石梦麟诗曰“入山两载余,兵氛尚未已”,便是避乱大明山的记述,反映了在战火纷飞中壮族百姓流离失所、家破人亡的悲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