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复式记账法
复式记账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中登记,能反映业务全貌。它是相对于单式记账法而言的,单式记账法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只在一个账户中登记,反映经济业务的一个方面。
复式记账法包括三种类型: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收复记账法。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规定,各企业统一使用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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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的历史
1494年,意大利数学家巴其阿勒所著的《算术、几何及比例概要》一书,全面论述了意大利的复式记账法,随后逐步成为世界通用的记账方法。最初,按人名设户,账户分上下两个部分登记,一方登记债权,另一方登记债务;对吸收的存款记在“贷主”名下,为自身的债务增加;对贷出的款项,记在“借主”名下,为自身的债权增加。
1.借贷记账法的基本内容
(1)记账符号,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表示记账内容的增加或减少的变化。“借”“贷”只是单纯的记账符号,用以表示在账户中的两个对立的记账部位和记账方向。
(2)借贷记账法账户结构:左方为借,右方为贷。实际工作中,采用“借”“贷”“余”三栏式。期初、期末余额的方向与增加额的方向相同。左方或右方记增加还是减少取决于账户的性质和类型。
不同账户的借贷方向如下表所示。
(3)借贷记账法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一方面记入有关账户的借方,另一方面记入有关账户的贷方;借贷必相等:记账金额相等,必须以相等的金额记入借贷双方。
2.会计分录
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是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运用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在记账凭证中编制会计分录,然后根据会计分录登记入账。
会计分录是对每项经济业务指出应登记的账户和记账方向与金额的一种记录。
会计分录分为简单的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简单会计分录指经济业务只在两个会计对象中反映,即“一借一贷”,复合会计分录在两个以上会计对象中反映,包括“多借一贷”“一借多贷”或“多借多贷”等形式。
例如,简单会计分录:乙企业收到甲投入资本500000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实收资产 500000
复合会计分录:乙企业收到甲投入资本,包括银行存款400000元,原材料价值100000元。
借:银行存款 400000
原材料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实收资本 5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