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物价研究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一、开封府及京西

一般来说,城市的地价普遍贵于乡村。正如王禹偁所说的首都开封那样:“重城之中,双阙之下,尺地寸土,与金同价,其来旧矣。”[1]正是所谓的寸土寸金。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曾多年担任河南尹的向拱,“表献西京长夏门北园,诏以银五千两偿之”。[2]西京洛阳的北园,大约价值5000贯。然而,由于不知道园林的面积,所以意义不大,仅供参考。

天圣元年(1023年),河南府报告说:巩县因建造宋真宗的永定陵,“占故杜彦珪田十八顷,凡估钱七十万”。宋仁宗诏令“特给百万”。[3]占用民田地18顷,估价钱70万即700贯,每亩平均388文。而宋仁宗为显示对先帝的孝心和皇家的慷慨、恩典,将价格提高到1000贯,即每亩555文,这显然已不是市场价了。嘉祐八年(1063年),京西转运使吴充下令济源修复了唐代温造所建的渠堰,使当地大量土地由旱地变成了水田,重新种植水稻,土地价格随即上涨:“向时亩为钱百余者,今几贰千钱,则厚薄可见。”[4]原来每亩旱地只值100余文,此后升到了将近2贯,增值约20倍!熙宁五年(1072年),朝廷出卖开封、京西等地的官方淤田,分为2等4级:第一等的赤淤地每亩3贯至2贯500文,第二等的花淤地每亩2贯500文至2贯。[5]淤田是将原来的“咸卤之地”经过灌淤改造的良田,此价可视为当地良田之价。

北宋后期,京西有两条比较含糊的地价资料,一条钱数不具体,一条亩数不具体。

元丰年间,程颐在汝州购置了一笔田产:“以钱数百千,市汝州户绝荒田二十余顷。”[6]这条资料虽价钱含混,但仍很珍贵,不妨算出个大致价钱。若以500贯、25顷计,则每亩200余文。也即无论具体数字是多少,每亩土地不过数百文而已,最多(以900贯计)超不过500文。

河南府永安县城的东边,“有民田数亩,距城百步,平原爽垲,俯视郊畛,南直崧少,东走青垄,有足乐者。”崇宁年间,被人以100贯的价钱买下建筑道观。[7]这块地理位置极佳的负郭之田,可惜的是不详具体亩数。我们再来推算:若以5亩计则是每亩20贯,若以9亩计则是每亩11贯,估计约在20贯左右,无疑是京西路最高的地价。

孟州汜水县有个李诚庄,“方圆十里,河贯其中,尤为膏腴,有佃户百家,岁纳租课,亦皆奥族矣。”宋仁宗时,此庄因事被官府没收,随即予以拍卖:“前已估及一万伍千贯,未有人承买者。”出卖前估价15000贯,因价格贵没有成交,改为1万贯才卖出。[8]这片土地没有具体亩数,但可考出大概。按宋人林勋的说法:“五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顷,顷九为井。井方一里,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方十里,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方百里,一同之地,提封万井,实为九万顷。三分去二,为城郭市井、官府道路、山林川泽,与夫硗确不毛之地。”[9]方圆10里大约是9万亩,除去三分之二,实际可耕地大约是3万亩。考虑到这里仅是一座农庄,没有官府、市井等建筑和公共用地,耕地面积还要再多些。若以4万亩计,合计每亩250文。而原估价钱是每亩约375文。

京西还有租地价格。皇祐年间,地方长官陈襄在孟州河阳推广水稻,“出钱十万,僦田二顷以试之”,[10]以100贯租种民间农田2顷,每亩合500文。从这条资料还可以推知,河阳的地价肯定高于每亩500文。

[1]王禹偁《小畜集》卷16《李氏园亭记》,第16页。

[2]《宋史》卷255《向拱传》,第25册第8910页。

[3](清)徐松《宋会要辑稿·礼》29之32,37之9。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00,天圣元年六月戊申(第4册第2324页)载土地数为“四十八顷”。据朱瑞熙先生考证,应以(清)徐松《宋会要辑稿》所载为准(《宋代土地价格研究》(《中华文史论丛》2006年2辑)。

[4](清)萧应植《乾隆济源县志》卷6《济水》,熙宁三年《千仓渠水利奏立科条碑记》,第3页。

[5]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0,熙宁五年二月壬子,第9册第5586页。

[6]方宙《请给还所夺程颐旧田奏》,《全宋文》第121册第351页。

[7]吉观国《西京永安县金星观道院记》,《全宋文》第129册第246页。

[8]魏泰《东轩笔录》卷8,第92页。原作汜县,按宋代并无汜县,当为汜水县之误。

[9]罗大经《鹤林玉露》乙编卷1《本政书》,第128页。

[10]陈襄《古灵集》,附叶祖洽《先生(陈襄)行状》,第1093册第7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