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陕西等西北地区
与河东路相比,陕西地价相当便宜。
治平末年,陕西“上田亩不过二千”。[1]上等良田的价格,每亩不超过2贯。同州沙苑拥有朝廷牧地9000顷,其中良田约6000顷。大观元年(1107年),“以今陕西土田中价计之,每顷可值五百余贯。”[2]合每亩5贯余,比治平年间的地价大大提高。
至于偏远地区,土旷人稀,地价十分低廉。如宋神宗时陕西庆州的沿边土地,“向来只用二千贯买地,一顷才十贯余,宜其不好”。[3]每亩仅值100余文。边防地区除了地理位置不佳、安全没有保障或土质贫瘠等因素外,还应充分考虑到当地的生产方式不同。陕西沿边土地多为少数民族所有,然而“蕃部贱土贵货”,[4]并不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李復也有诗句,讲述了同样道理:“蕃兵入市争卖田,汉人要田蕃无钱。有田卖尽走蕃去,却引生羌来冦边。”[5]地价低贱,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不可与内地相提并论。
敦煌文书留下一份太平兴国九年(984年)的卖舍契约,上写:“政教坊巷东壁上舍壹院,内西房壹口,东西并基贰丈伍尺,南北并基壹丈贰尺三寸……断作舍价每尺贰斗。”[6]这座敦煌城内的带院西屋,大约两间的面积,是按尺卖成粮食的,总数当为7石4斗6升。
以上北方地区,缺京东、河北的土地价格资料。以下南方地区的情况由于时间跨度长,加以南宋多使用纸币,地价情况更复杂。
[1]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16,元符二年闰九月甲戌注,第20册第12269页。
[2]黄以周等辑注《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27,大观元年三月乙卯,第913页;《宋史》卷198《兵志》12,第14册第4945页。
[3]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2,熙宁五年四月末,第9册第5636页。
[4]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3,熙宁五年五月辛卯,第9册第5655页。
[5]李復《潏水集》卷16《予往来秦煕汧陇间……以补秦之乐府云》,第1121册第154页。
[6]张传玺《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上),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