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学生支援机构的奖学金
关于真央母亲口中的“太难了,我不懂”的奖学金制度,我们就其基本内容整理如下。
日本学生支援机构的奖学金是必须要偿还的“借贷型”奖学金。借贷的对象是“因经济方面的缘故求学有困难的优秀学生本人”。
奖学金有“第一种奖学金”“第二种奖学金”和“入学时特别增额借贷奖学金”三种。第一种没有利息,第二种有利息,分别根据学力水平和家庭情况设定不同的借贷标准。
2017年,第一种的借贷额,如果考取的是国立或公立大学,住在自己家走读的话,每月4.5万日元,住在别处走读则是5.1万日元;如果考取的是私立大学,住在自己家走读的话,每月5.4万日元,住在别处走读则是6.4万日元。
第二种的借贷额为每月3万日元、5万日元、8万日元、12万日元不等,通过审查决定。第二种的利息在上限3%之内变动。假设考取了国立大学,4年间申请了每月5万日元的奖学金,利息为3%,若在15年内还清,偿还总金额大约300万日元(1),需要负担60万日元(2)左右的利息。
“入学时特别增额借贷奖学金”的利用对象是接受了第一种或第二种奖学金,无法申请日本政策金融公库的“国家教育贷款”的人群。有利息,借贷额有5种,从10万日元至50万日元不等。
2015年劳动者福祉中央协议会(中央劳福协)的《与奖学金有关的问卷调查结果》(调查对象为申请奖学金的人)显示,34岁以下申请者的奖学金借贷总额平均为312.9万日元,偿还期限平均为14.1年,每月的偿还额平均为1.7万日元。
申请奖学金的理由中,“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最多,为75.9%,“用作学费的一部分”为50.9%,“用作生活费的一部分”为44.4%。
34岁以下的人群中,2个人中就有1人申请了奖学金,其中有六成申请了带利息的奖学金。同时申请有利息奖学金和无利息奖学金的学生也很多。
关于奖学金的申请人群,相对于高中毕业生一成左右的比例,大学毕业生大概在五成上下,研究生毕业生达到了七成。可以看出,学历高的人更需要申请奖学金。
支援机构的奖学金从毕业后第7个月开始偿还,还款期限最长20年。如果奖学金的偿还出现困难,一旦滞纳将会面临严厉的追讨。
自从转到支援机构,相对于育英会时代,追讨变得非常严厉。奖学金的偿还一旦出现拖延,首先会在超期1个月的时候,给本人或保证人打电话进行催促。
3个月后,本人的个人信息将被上传至各金融机构加盟的个人信用信息机构,被拉入“黑名单”。被拉入黑名单后,将会面临无法申请购房贷款或无法办理信用卡等影响正常社会生活的问题。
如果依然拖欠,在第9个月,支援机构将会向法院申请支付督促,法院会寄送督促通知。到了这一步,本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进行诉讼;如果没有异议,通知跟判决拥有同等效力,必须全额偿还借款。
如果没办法偿还,法院将会采取冻结工资等法律手段。
如上所述,一旦滞纳,将会面临各种严厉措施。在高中的奖学金说明会上,老师强调“可能无法按时偿还时一定要事先联系支援机构”就是出于这个原因。
偿还有困难时,可利用将每月的分期金额减半的“减额偿还制度”。针对因伤病或灾害还款困难的情况,还有可在一定期间内停止偿还的“偿还期限延缓制度”等。
自2017年开始,奖学金制度有了两个变化。
一个是新增了“无息奖学金”。本来,要申请无利息的第一种奖学金,除了要满足对家庭条件的要求,学习成绩还必须得在平均3.5以上,否则没有资格申请。“无息奖学金”则完全放开了成绩要求,只要是住民税非课税家庭的申请人,都能够申请到无息奖学金。
另外一个是确立了根据毕业后的年收入调整奖学金偿还金额的“收入联动偿还型奖学金”制度。毕业后的年收入若不足144万日元,月偿还额将被控制在2 000日元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