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利他行为研究:积极心理学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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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利他行为研究概述

一、利他行为的界定

法国社会学家孔德(Comte,1830)最早提出“利他”的概念,认为利他是一种为他人而生活的愿望或倾向,在这一概念中,利他行为所代表的是个体对他人的一种无私且自愿的行为[1]。之后,学者对利他行为进行了不同的解释与定义:(1)强调利他行为的结果,即有利于他人而对行为者本身无利的行为。比如,社会学家特里弗斯(Trivers,1971)将利他行为定义为“对履行这种行为的有机体明显无利,而对另一个与自己不存在关联的有机体却有利的行为”[2]。生物学家威尔逊(Wilson,1975)把利他行为界定为“对他人有利而自损的行为”[3]。(2)强调利他行为的动机,把利他行为界定为一种自愿的且不期望日后报答的助人行为[4]。可见,目前对利他行为主要从结果和动机两个方面进行界定,且大多数学者则是从动机角度对其定义。

巴特森和肖(Batson & Shaw,1991)认为,利他行为是一种最高层次的亲社会行为,是个体出于自愿也不期望得到回报的助人行为[5]。此观点重在强调个体利他行为背后的动机因素。利他行为的动机完全是自愿的,帮助他人就是为了使他人获益,而非为了自己能获得某些奖赏或酬劳。从行为的目的来说,利他行为不带有任何个人目的,且完全出于有益于他人的原因。而亲社会行为的概念更为宽泛,它包括任何类型的助人行为,而不会考虑助人者的动机。从完全被自己利益驱动的助人行为到最无私的利他行为,都属于亲社会行为[6]

利他行为有以下特征:(1)是对他人有利的;(2)是一种自愿的行为;(3)有意识的并且目的明确的行为;(4)所获得的利益在于行为本身;(5)不期望有任何精神或物质的外部回报[7]。利他行为不需要任何外部的奖赏,但来自利他行为者内部的自我奖赏是可以的,比如做出利他行为后会产生愉悦、满足等内心体验。

二、利他行为的理论

1.亲缘选择取向的理论

英国生物学家汉密尔顿(Hamilton,1964)提出“亲缘选择”这一概念,该理论指出,动物利他行为的启动受到它们之间存在着的亲缘关系的影响,亲缘关系越近则利他行为就越容易发生[8]。威尔逊(1975)也指出,个体不仅要尽可能生存下去以便让自己的基因得以继承,而且还要去增加和自己具有同样基因的同类的生殖机会[3]。个体会根据基因相似性原则去帮助他人,在助人时会考虑外表、行为、观念、态度、熟悉程度等与自身相似的程度。

2.社会学习取向的理论

该理论认为,利他行为是模仿或强化的结果。当个体的利他行为受到他人的表扬、感激或奖励等强化时,其在类似事件中助人的可能性就会增加[9]。而班杜拉(Bandura,1986)提出,对利他行为影响最大的并不是直接强化,而是对他人行为的观察,尤其是对榜样行为的观察[10]。利他行为可以通过模仿榜样的行为而习得。在某一情景中看到他人实施利他行为受到了称赞和奖赏,以后在类似的情景中就会模仿相应行为,从而表现出利他行为。

3.动机取向的理论

斯托布(Staub,1984)用动机理论来解释利他行为的产生[11]。他认为,利他行为的动机有三种:(1)无私的利他主义动机,以他人为中心,帮助他人而不期望回报;(2)内化的道德观念动机,其目的在于坚持道德规范;(3)共情。巴特森(1987)提出共情—利他主义假说[12]。他认为,对处于困境中的他人的共情或个人忧伤而激发利他行为。两条利他路径的机制不同,共情通过引发利他动机激发利他行为,而个人忧伤则通过引发利己动机诱发利他行为[13]。共情强度的大小决定了利他动机的大小,共情强度越大,帮助他人解除困境的利他动机就越强。

4.社会交换取向的理论

社会学家霍曼斯(Homans,1958)的社会交换理论认为,任何人际关系,其本质就是交换关系[14]。该理论强调社会经济学指引着人们之间的交往,个体不但要交换物质性商品,而且要交换社会性商品,如爱、服务和信息等。利他行为就是目前期望将来能得到社会肯定或奖赏等利益的工具性行为。从表面上看,利他者只有付出而没有收益,但实际上,利他行为最大的收益是内在的奖励,包括实施利他行为后利他者获得的自我满足、认同以及内心的愉悦。社会交换论者指出利他行为的作用有三个方面:(1)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帮助别人是对自己未来的投资。(2)研究表明,当旁观者看到他人处境困难时,自己的情绪也会受到影响,因此,帮助他人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痛苦。(3)利他行为以较少的代价使个体获得他人较多的认同与正面回应,激发个体的正性情绪体验,促进其身心健康[15]

5.传统文化取向的利他理论

孔子“仁”的思想,“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仁者爱人,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从中不难看出,孔子所倡导的“仁”强调了利他的概念,从他人的角度出发,即便牺牲自己的利益也要去帮助他人。此外孔子的“舍生求仁”,主张克服人本身具有的自私自利的特性,培养奉献精神。这同样体现了孔子所主张的利他精神。同为儒家学派的墨子也提出“兼爱”的思想。“以兼相爱,交相利之法易之,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为其友之身若为其身,为其友之亲若为其亲”。其所提倡的利他行为的出发点是对于他人的关爱,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应把对方需要解决的问题当成自己的事情对待。由此,“墨子的兼爱利他观”与“孔子的仁爱利他观”基本一致。

然而,“道”家学派老子提倡的思想与孔子、墨子所倡导的无私的利他思想有所不同。老子认为,利他行为实施者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虽然可以舍弃自己的利益,但根本上是为了自身的发展,对自己有较多益处。“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退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不以其无私欤?故能成其私。”即利他最终有利于己。老子的这一观点从他对“圣人”这一概念的描述中同样可以看出,“圣人无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中国传统的思想文化中,“他”是与“己”相反的一个概念,一个个体可以无私地帮助一个一点血缘、亲缘关系都没有的路人,那个体道德修养就可以称得上“君子”的水平。因此,无论儒家还是道家思想都着重强调了对他人爱的重要性,推动了中国传统利他思想、利他观念的发展。

三、利他行为的影响因素

国内外研究者对利他行为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利他行为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上。研究者对影响利他行为的主客观因素进行了较多的探讨,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三类:利他者因素、受助者因素和情境因素。

1.利他者因素

(1)认知因素

对利他者认知因素的探讨主要体现在利他者的人际信任、观点采择能力与道德判断水平上。

人际信任是个体在人际互动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对交往对象的言辞、承诺记忆口头或书面陈述可靠程度的一种概括化期望,可以减少处于人际互动中的个体间由于时空分离所造成的距离感,是良好人际互动的前提[16]。奥尔顿(Alton,1996)等人的研究显示,无论个体的信任水平如何,他们对组内做出的利他行为比组外更高,另外,利他行为随着信任水平的不断升高也相应升高[17]。整体来看,随着人际信任程度的增高,亲社会行为倾向也越高。研究显示,在助人情境下,人际信任程度高的个体会很相信需要帮助者,不会怀疑对方是否会对自己造成伤害,做出利他行为的可能性就越大;人际信任程度较低的个体对需要帮助者会存在某些顾虑,考虑其是否有其他的意图,进而降低做出帮助行为的可能性[18]

作为利他行为重要的认知因素,观点采择是指个体设身处地地理解与感受他人想法与情感的能力,是一种具有亲社会倾向的认知策略[19]。在以往的研究中,观点采择主要被视为助人行为、亲社会行为等行为结果的前因变量[20]。同时,作为共情发生的条件,观点采择与其同属于一种社会情感。孙炳海等人(2011)提出,观点采择促进了共情反应的增加,进而以共情为中介变量促发更多的利他行为[21]。相关研究表明,观点采择和利他行为之间存在较高程度的正相关[22]。霍夫曼(Hoffman,2001)认为,提高观点采择能力有利于社会交往的发展和有效诱发情感共鸣,并促使个人倾向于自我牺牲,从而表现出助人行为[23]。克鲁斯克和利顿(Crusec & Lytton,1988)的研究也证明,通过训练儿童的观点采择能力,可以促进儿童的利他行为[24]

根据科尔伯格(Kohlberg,1964)提出的道德判断定义,其主要指个体使用已有的道德观念或道德认知,对道德现象进行分析、鉴别、评价和选择的心理过程[25]。道德判断能力是预测助人行为的首要因素。学者对道德判断水平和利他行为之间的关系作了众多研究。拉什顿(Rushton,1981)的研究发现,道德判断水平与被试是否献血、礼让他人等行为存在显著相关[26]。一项纵向研究的结果表明,4~5岁时道德判断水平相对成熟的儿童,在整个儿童期、青春期以及成年后仍然会更多地为他人着想,并实施帮助行为[27]。另外,埃森伯格(Eisenberg,1991)研究显示,15~16岁学生的道德判断分数和亲社会行为之间有正相关的关系[28]。由此,尽管不同个体有着各异的个性特点、生活经历以及社会文化程度,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其道德判断水平不断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责任心、荣誉感等都在不断地增长,并因此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进而促发更多的利他行为。

(2)情绪因素

个体情绪的性质也会影响其利他行为。伊森(Isen,1972)通过实验证明,愉快等正性情绪容易引发利他行为,而懊丧等负性情绪通常会抑制利他行为[29]。研究发现,积极的较轻松的心情能够显著地促进利他行为。正性情绪会产生积极的内心体验和较强的自我价值感,从而引导积极的行为[30]。弗格斯(Forgas,1998)则认为,积极的情绪状态有助于人对情境的感知或理解,良好的情绪状态更容易让人回忆起积极的思想、情感和经验,因此促使人们做出助人的决定[31]。另外,主观幸福感这种心境也与利他行为有关。幸福的人往往会有较多的助人行为。当幸福的个体遇到需要救助的情况时,他们为了不降低自身的幸福感觉及愉快的情绪,就会施与对方帮助行为,以此来保持当前的心境。然而,并非所有的负性情绪都能抑制助人行为。有研究表明,内疚能够增加助人行为,内疚是一种由于自己的行为违反了道德标准而产生的一种情绪[32]。内疚者往往不是针对原本的内疚对象,而是针对其他的对象给予更多的利他行为,他们想通过此种方式来弥补其愧疚心理,因而会激发自身更多的利他行为[32]

(3)人格因素

①共情能力

作为一种重要的情感,一般认为,共情是利他行为的直接动机源泉。具有共情特质的个体,更能对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有切身体会的感觉,因此对需要救助的个体会给予更多的利他行为。大量研究也证明,共情可以正向预测慈善捐助、献血等利他行为[33-34]。共情是一个人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察觉并体验他人情绪和情感的心理过程[35]。当个体设身处地的从他人的立场去体验当事人的需要和痛楚时,他就能够将心比心,从而产生利他行为。因此,高共情者比低共情者会更主动地帮助那些面临悲痛或遇到某种困难的人。研究表明,作为一种替代性的情绪反应能力,共情既能分享他人情感,对他人的处境感同身受,又能客观理解、分析他人情感,对个体的情绪情感和认知具有重要作用[36]。按照巴特森(1987)的共情——利他主义假说,共情可以使个体增强帮助他人解决困难的动机,而且共情强度会直接影响共情唤起的利他动机的大小,共情强度越大,助人的利他动机就越强。因此,共情是利他行为的直接动机,对利他行为具有决策作用。

②利他人格

利他行为倾向与人格密切相关,不同的人格会有不同的利他行为。拉什顿(1982)指出,利他人格是慷慨、助人、仁慈等人格特质的综合[37]。黄希庭(2002)也认为,利他者的人格与利他行为有一定关系[38]。拥有利他人格的个体天生就比较喜欢帮助别人,在他人遇到困难时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他们比其他人更加的热情、慷慨和乐于助人。另一方面的研究发现,艾森克人格问卷简式量表(EPQR)中的精神质和利他行为呈显著负相关,外倾性和利他行为呈正相关;大五人格中的神经质能抑制利他行为,而宜人性则能促进利他行为[39]。此外,还有研究表明,内控者往往有更多的利他行为[40]。内控者会把原因归因于自己,即成功归因于自己的努力,而失败归因于自己的疏忽,因而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其生活中发生利他行为的概率也较高。

③社会责任心

一般认为,社会责任心主要指个体积极主动地履行社会道德职责和义务的个性品质[41]。责任心是个体个性品质的内容,反过来,对个性的完善和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研究表明,作为利他者的一种人格因素,社会责任心对利他行为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引发人们倾向于表现出利他行为[42]。当个体在一定情境中感受到的社会支持越多时,其社会责任心更容易被唤起,并因此获得积极的情绪体验,从而出现较多的助人行为。

2.受助者因素

(1)受助者的人际吸引力

人们最热心帮助那些有吸引力的人,帮助那些渴望得到其赞许的人。另外,人们更愿意帮助那些与自己相似的受助者。因为相似性容易使人产生亲切感,给予帮助时也更容易产生愉快的心情。郑奥文等人(2013)研究发现,长相漂亮的受助者更容易获得他人的帮助,尤其是漂亮的女性更易得到男性的帮助,而且微笑的表情更容易得到他人的好感,从而获取帮助[43]。同时,韦纳(Weiner,1986)提出一个人是否能得到帮助还部分取决于他是否值得帮助[44]。一般来说,人们更容易帮助那些解决问题能力较低而必须求得帮助的人。例如,相较于一个喝醉酒的人,残障个体更易得到他人的帮助,迷路的小孩比迷路的大人更容易得到他人的帮助。

(2)受助者的情绪状态

不同的面部表情也会引起不同的利他行为。由于表情具有信号传递的功能,受助者能够根据自身的内在情绪状态和社会交往意图做出面部变化来达到不同的目的,如表达自我的情绪信息、情感愿望和思想态度。有研究表明,在焦虑、微笑和冷漠三种不同的表情下,人们会对焦虑表情下的受助者给予更多的帮助,而且在不同的年龄段中,老人相比其他年龄段在焦虑情况下会被给予更多的利他行为[43]

3.情境因素

对利他行为的研究发现,即使最具有利他行为倾向的人,在某些情境中也不会去帮助他人,所以情境因素对人们的利他行为同样有着很重要的影响。有学者指出,利他行为是由人和情境共同决定的[45]。助人者在做出利他行为之前必须先观察情境,即助人者必须考虑助人的客观条件。同样的个体在不同的情境中会做出各异的行为。

(1)旁观者效应

拉坦和达利(Latan & Darley,1970)的实验证实了“旁观者效应”的存在,即现场旁观者的数量会影响人们的利他行为[46]。事情发生时个人知觉到“他人的存在”与否,会影响其是否采取行动。旁观者的数量越多,人们提供帮助的可能性就越小。由于助人行为的责任在旁观者中间扩散了,旁观者越多,每个人所感受到的责任就越少,提供帮助的可能性也就越小,这也称为“责任扩散现象”。此外,“旁观者效应”本质上是个体在他人需要救助或求助时所表现出来的一种无责任的冷漠,而冷漠是一种由人与人之间感情冷淡、缺乏温情所引起的“低社会行为”。社会的冷漠自然也会影响到每一个社会成员,从而降低了个体利他行为发生的频率。

(2)时间压力

时间压力也影响利他行为。时间定价会削弱个体纯粹的助人行为,减少对他人的时间和金钱的投入[47]。一般来说,在时间充足的情况下,利他行为会明显增加,而时间匆忙会减少利他行为的发生。研究发现,时间充裕的个体比时间急迫的人更易提供利他行为。在当今快速发展的信息社会中,个体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工作与个人生活方面,长期激烈竞争作用下,导致他们缺乏和他人沟通,使得其更加关注自我,从而造成“移情弱化”的现状,无法和利他行为对象达到情感共鸣,以致减少自身的助人行为。

(3)物理环境

研究者探讨了天气、城市规模、噪声等物理环境对利他行为的影响。有研究者指出,天气条件对人们的利他行为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个体在阳光明媚、气温适中的天气条件下更愿意帮助他人[48]。而物理环境恶劣的情况增加了利他行为的成本和难度。如在天气晴好的时候愿意帮助汽车抛锚者的人远比天气恶劣的时候愿意帮助汽车抛锚者的人多。一些研究发现了城市规模对利他行为的影响,认为城市越小、人口密度越小,利他行为就越多[49]。此外,马修等人(Mathew,1975)的研究表明,噪声也会导致利他行为的减少[50]

四、利他行为的表现形式

生物学相关研究提出,互惠利他、亲缘利他、纯粹利他是利他行为最基本的三种表现形式。

互惠利他行为是生物个体希望获得受惠者的回报从而做出的一种利他行为。例如,自身具有繁殖能力的猕猴,它们会帮助其他猴类哺育幼猴。在这一过程中,它们不仅可以学习掌握哺育技能,并且希望在自己忙碌的繁殖期可以得到曾经受惠猴类的帮助。值得注意的是,把动物中存在的这种互惠利他行为进行拟人化的过程中,可以将为了获得回报而进行的利他行为称为互惠利他行为,但用互惠利他理论去解释全部的利他行为是不可取的[51]

亲缘利他是生物个体为了帮助与自身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如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从而做出一定牺牲的一类利他行为。这种在具有血缘关系和亲情的前提条件下发生的利他行为一般不带有任何功利性,但实际上,亲缘利他行为并非完全不求回报,只是其功利动机不明显,且是生物个体的一种本能行为。根据亲缘利他理论,在整个生物进化的过程中,基因遗传频率的最大化是保证这一过程顺利进行的决定性因素。存在亲缘利他行为的生物体能够使其整个种群在生存发展和自然竞争中占据显著优势。正因如此,不仅在动物群体,甚至人类社会,亲缘利他都以一种稳定且普遍的模式存在着。

纯粹利他行为一般发生在没有血缘关系的个体间,在这个过程中利他者除了享受精神上的满足外不期望得到任何形式的物质回报。经济学的观点认为,纯粹利他就像是一种风险与回报不对称的行为,这也是它与互惠利他最明显的不同之处。

结合社会实践活动,个体在现实社会中发生的利他行为主要有如下几种形式:

①志愿服务行为,即为了促进社会进步,改善社会环境而自觉自愿地付出时间和精力进行社会服务工作;

②助人为乐,出于道德和责任感,为需要帮助的人主动提供无私援助;

③献爱心活动,主要表现形式有无偿献血、义务支教、关爱老人、爱心捐赠、见义勇为等。

五、利他行为的测量

关于现实利他行为的研究方法,研究者除了大量使用问卷调查、现场实验、实验室实验等传统实证研究方法外,内隐联想测验和具体化的隐喻法在近年来也开始被用于研究利他行为,方法的多样性为利他行为的研究提供了可靠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