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防止建设中的水及土壤污染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既要防止施工中产生废水污染周边环境,也要根据工程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情况,防止周边污染影响南水北调工程。
一、建设项目施工的水环境保护设计
(一) 施工废水来源
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砂石料加工系统冲洗废水、机械设备保养冲洗水、碱性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
(1)砂石料加工系统冲洗废水。砂石料冲洗时产生大量冲洗废水,成分主要是泥沙,悬浮物浓度高达70000mg/L。
(2)机械设备保养冲洗水。机械设备定期冲洗保养时,会产生一定数量的油性污水,平均每台机械设备冲洗水以0.6m3计算,约为82.2m3/d。
(3)碱性废水。工程混凝土浇筑时,将产生养护碱性废水。养护1m3混凝土产生0.35m3碱性废水,其pH值可达9~12。此外,拌和站冲洗也将产生碱性废水。
(4)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用水定额为100L/(人·d),按排放系数80%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288m3/d。生活污水中所含污染物主要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其浓度分别可达600mg/L、500mg/L。
(二) 施工废水处理设计
工程建设造成的水环境污染问题,主要集中在砂石料冲洗水处理、修理系统含油废水处理、碱性废水处理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等环节。
1.砂石料冲洗水处理要求
(1)不同料源的砂石料冲洗水水量及浓度可根据物料平衡原理确定:根据工程量和原料的含泥量确定冲洗水水量与废水浓度。通常废水量可按每冲洗1m3砂石料产生废水1.5~2.0m3计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增减,冲洗废水中悬浮物浓度按70000mg/L计算,对天然砂砾料或品质较差的人工骨料可适当增加,对品质较好的人工骨料可适当降低标准。工程设计中给定砂石料冲洗用水量时,废水量可按用水量的87%~92%计算。
(2)砂石料冲洗废水处理设计应考虑回用或部分回用,提出处理工艺、规模、场地布置、处理时间、排放去向及实施效果。经过处理排入附近水域时,排放标准应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有关规定执行。
(3)沉淀池可采用平流式、竖流式、辐流式、斜流式,其中竖流式、斜流式占地面积较小,但造价较高,应根据施工场地条件选取池型。
(4)应明确泥浆处理流程。场地较小时,推荐采用机械脱水装置;场地较大时,对于没有条件或受条件限制的,可采用污泥干化场,干化场不得占压农田,地基面应进行处理,并提出恢复土地利用的措施。
(5)砂石料冲洗废水一次沉淀不能满足回用要求时,可设置二级沉淀,或一级沉淀接过滤装置,过滤装置推荐采用多介质过滤器。
(6)对于需要添加絮凝剂的处理流程,应明确絮凝剂类型、使用量、投放时间及效果。
2.修理系统含油废水处理要求
(1)机械停放场应设计排水沟收集冲洗水于集水井内。冲洗每台机械设备平均产生含油废水可按0.6m3/次,石油类污染物为10~30mg/L计算。
(2)机械、车辆维护、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采用隔油池处理的,一般不少于2格,根据废水量可适当调整隔油池规格。
3.碱性废水处理要求
(1)应根据拌和系统冲洗产生的碱性废水的废水量,确定排水沉淀设施的位置、规格及运行要求,提出维护、定时清运等管理措施。
(2)拌和废水先沉淀后中和,加酸量应根据水量、进水pH逐次投加,使pH调整至中性。
4.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要求
(1)施工区生活污水处理应针对施工区布局进行分区设计。施工生活区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每人每天生活用水量按100~120L估算。
(2)对于施工人员多、居住集中并执行一级排放标准的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应增加二级处理措施。应明确处理系统的场地布置,主要构筑物类型、规格、工程量,污水处理效果及排放方式、去向。
(3)对执行二级排放标准的施工区,生活污水收集后采用化粪池进行硝化处理。化粪池进水可选用废污合流。
(三) 施工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后排入河道时,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
1.砂石料加工系统冲洗水处理
砂石料冲洗废水大多含粒径不大于0.15mm的无机颗粒,根据废水悬浮物成分单一、不含有机质、较易沉淀的特点,采用混凝沉淀法进行处理:砂石料冲洗废水从筛分楼出来,自流入平流式初沉池。池底砂泥由砂泵送入螺旋式砂水分离器进行机械脱水后堆放,再外运另用或运到就近渣场。初沉池流出的废水自流入絮凝沉淀池反应沉淀后排放。进水浓度按70000mg/L设计,出水浓度按70mg/L控制。
2.机械设备保养冲洗水处理
在车辆冲洗场布置排水沟,周边布置集水沟,收集排水沟内的机械清洗废水,再进入集水池,集水池容积不小于一次冲洗废水量,在集水池末端设钢板隔油,集水沟出口处设薄壁堰溢流出水,使含油废水经除油、沉淀后排入附近的下水管道。定时清除钢板壁聚集的废油并清理沟底淤泥。
3.碱性废水
碱性废水采用中和沉淀法处理。在混凝土工程浇筑量较大的施工段及拌和站周围设水沟收集废水,终端设废水中和沉淀池,废水进入沉淀池后,使其自然沉淀,并加入硫酸中和。悬浮物沉淀后,上面的清水可以回用于拌和楼的冲洗,也可用于施工道路洒水防尘。
4.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从工程所处的环境和经济考虑,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
二、建设项目施工中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保护
涉及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建设项目,主要是输水工程。
(一) 水环境保护设计要求
(1)输水工程运行期水质保护包括干线两侧建设防护林、设置隔离网和生态隔离墙、路渠交叉建筑物公路桥排水设施及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地下水内排入渠段水质保护、总干渠水质管理措施。
(2)两侧防护林建设、隔离网设置,公路桥等路渠交叉建筑物排水设施及交通安全防护列入主体工程设计,应满足环保要求。在居民较密集的城区及城郊渠段采用生态隔离带和隔离墙形式布置隔离设施时,还应满足景观设计要求。
(3)对地下水位高于渠道渠底,且渠道水位低于地下水位的渠段,渠道水质保护应明确渠段的长度、位置、地下水入渠水量,调查区域地下水水质情况,评价其对总干渠水质的影响。如对总干渠水质影响较大,应要求工程设计方案采取外排方式,并明确受纳水体水质保护目标;如对总干渠水质无明显影响,可采取内排方式。
(4)输水工程水质安全管理设计应明确易发生水污染风险的位置,进行源项分析、风险识别、后果计算。结合输水调度管理,以及沿线分布的节制闸、分水口门、退水闸的控制,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水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二) 水环境保护措施
(1)输水工程对地下水产生阻隔影响应复核受影响渠段长度、地点、范围和程度,分不同的地貌渠段(山地、丘陵、滨河、山前平原)、不同的施工类型渠段(挖方、填方、半填半挖方),提出减缓地下水阻隔影响的对策及措施。对完全阻隔段应增加含水层通道或在渠道左侧采取地下水导流等消减措施,可考虑在渠底板下设置暗沟,以沟通渠道两侧地下水的水力联系。
(2)复核施工降低地下水位渠段长度、地点,影响施工渠段两侧水井取水的范围和程度,分村组统计水井和机井数量、位置,对比当地地下水埋深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补救措施。
(3)土壤环境保护应复核总干渠建设及运行引起的土壤盐碱化、沙化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管理措施。
(4)调查征地范围内在原料储存、生产及运输过程中可能污染土壤的工厂,对厂址处土壤进行取样分析,界定污染土性质,提出污染土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