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督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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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南水北调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解决北方地区水资源严重短缺问题,促进全国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利国利民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南水北调工程分为东线、中线和西线三条调水路线,通过跨流域的水资源合理配置,促进我国南方和北方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1952年,毛泽东同志提出南水北调的伟大构想。此后历经半个世纪的规划设计、科学论证和反复比选,最终形成了东线、中线、西线三条调水线路方案,通过兴建南水北调工程,实现东线、中线、西线三条调水线路与长江、淮河、黄河和海河四大江河的联系,构建 “四横三纵”的中国大水网整体布局,实现水资源南北调配、东西共济。工程建成后,将实现总调水规模448亿m3,其中东线148亿m3,中线130亿m3,西线170亿m3,这对于缓解我国北方水资源短缺局面,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增强综合国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2002年12月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正式开工,2013年11月东线工程通水,2014年12月中线工程通水。初步实现了在全国范围内水资源优化配置的伟大构想。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及根本意义所在,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危,关系到广大群众的福祉,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是决定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质量管理是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至关重要的环节与内容。2002年12月工程开工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质量多次作出指示,要求 “要按照规划,精心设计、精心施工、严格管理,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要严格执行规划,坚持质量第一,高标准、高效率地搞好工程建设”,南水北调工程参建各方按照党中央的指示严格管理,使南水北调工程质量得到了有效保证。2011年以来,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进入高峰期、关键期,建设工期紧、任务重、技术难度大,工程质量风险进一步加大,党中央对南水北调工程质量做出明确指示,并且分量一年比一年重,强调 “质量是生命线,是核心任务;容不得半点疏忽,不能给工程留隐患,不给后代留遗憾”,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简称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工程建设质量的指示,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日常监管,确保了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

南水北调工程具有规模大、战线长、涉及领域多、技术复杂、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特点,为了保证南水北调工程质量,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始终把质量监管作为核心任务来抓,在质量监管工作方面全程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即使在进度压力空前的情况下,也始终贯彻 “高压高压再高压,延伸完善抓关键”的总体思路。按照 “政府宏观调控、准市场机制运作、企业化管理、用水户参与”原则,创建了 “横向到边、竖向到底”“三位一体”“五部联处”特色鲜明、效果显著的质量监管体制机制。通过飞检工作、站点监督、专项稽查和有奖举报的 “三查一举”监管工作来预防和发现质量问题,依靠 “查、认、罚”工作机制实现质量问题的快速认证和责任追究。通过明确质量监管责任,规范质量监管行为,实现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管的制度化,保证质量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质量意识和质量行为是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质量保证的前提和基础。国务院南水北调办通过不断强化领导飞检、派驻监管、特派监管、挂牌督办、“311”监理整治行动、再加高压“167”亮剑行动、充水前质量问题排查行动、中线穿黄工程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天津暗涵工程质量监管专项行动、中线工程通水前质量监管联合行动和五部联席会议等20多项监管措施,开展质量全面排查、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保持对参建方的质量高压态势,形成了良好的质量氛围。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在紧盯问题整改的同时,根据质量问题性质实施严格责任追究,采取通报批评、留用察看、解除合同、清退出场等方式从重处理,促使各参建单位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在工程建设中对承包商实施信用总评价,制定了信用评价工作流程、信用评价信息上网公示方案等,通过规范的工作程序,确保参建单位严格履行合同承诺,实现工程建设目标。这些质量监管工作促进全系统质量意识提高、规范了各方的质量行为,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监管方式是南水北调工程质量保障的核心。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结合工程特点梳理重点、提炼关键,在质量监管前期研究确定了渠道、渡槽、倒虹吸、水闸、跨渠桥梁等5类工程质量关键点,确定了渠道、桥梁、混凝土建筑物各类工程质量重点监管项目和相应35种不放心类质量问题。在2014年通水全面排查阶段,又梳理明确了6类404km渠道、44座建筑物、31座桥梁质量重点监管项目和重点排查内容,针对质量监管重点、关键点和关键工序实施专项检查。正是这种明确的质量指导思想和得力的监管措施,有效地确保了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采取有效措施在系统内充分调动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办、项目法人及各建设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项目法人、建管单位的质量管理作用,形成了上下联动、片区结合、协同配合的质量监管局面。有关省(直辖市)政府、项目法人及各建设单位认真贯彻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各项质量监管要求,依法依规建设,健全体系、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创新措施,加强工程质量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量管理。项目法人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直接管控、奖惩并重,依靠科技创新,注重工艺研究,有效解决了工程建设中一系列复杂技术问题,对质量问题严格按程序处理,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在系统外联合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委,建立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共同部署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共同应对质量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持续保持高压、狠抓工程质量的做法,多处创新,自成体系,打破了以往国家重点工程质量监管的惯常做法,在系统内形成了重视质量、严抓质量、保证质量的良好氛围,有利于消除质量隐患,规范质量管理行为,提高参建人员的质量意识,保证了南水北调工程按时保质顺利完工。在系统外直面社会监督,乐于接受群众意见,提升了南水北调工程正面形象,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南水北调一期工程自通水运行以来,经受了汛期运行、冰期输水等考验,机电设备运转正常、调度协调通畅、工程运行安全平稳,效益显著。本书的编纂旨在系统梳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管创新成果,总结工程质量监管实践经验,以期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管理提供借鉴与参考。

全书分质量监管篇和质量管理篇。质量监管篇主要介绍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体制、机制和制度措施,以及实施效果。本篇共分十二章:第一章为总论,主要介绍南水北调工程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管,以及质量管理总体效果;第二章为建设参与方及其质量风险,主要是对建设参与方及相互关系,以及委托代理情况下的主要质量风险及应对策略进行分析;第三章为质量监管体系,主要是对质量监管目标、对象与内容进行总结,分析质量监管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与工作制度;第四章为质量监管机制框架构建,主要是分析监管机制设立的必要性以及国外相关经验借鉴,分析南水北调这一准公益性工程项目政府质量监管机制的创新设计;第五章为质量激励机制,结合南水北调工程特点分析质量监管的激励模型与激励原则,在对建设主体和相关质量监督人员的激励需要、质量绩效度量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相应的激励方式和手段;第六章为建设信用机制,主要分析对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承包商建立信用机制的必要性,以及信用档案建设的内容、信息的采集、信用评价和评价结果发布与使用;第七章为质量监管制度建设,主要是分析基于不同建设阶段的监管制度创新,梳理建立质量监管制度体系,重点介绍建设高峰期、关键期和收尾期的质量监管制度特点与成效;第八章为参建方质量行为监管,主要分析国务院南水北调办、项目法人等对工程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考核,如何用信用机制、集中整治、“311”行动及 “167”亮剑行动等分别对承包商和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管,培养质量意识、规范质量行为;第九章为工程实体质量监管主要措施,介绍针对南水北调工程实体质量监管的措施,主要有站点监督、专项稽查、飞检、有奖举报和特派监管5种质量监管措施;第十章为质量问题处理和责任追究,主要介绍质量问题的分析与认证、整改与销号及责任追究;第十一章为质量监管抓重点、关键点、关键阶段,主要是对重点工程项目、质量关键点及建设关键阶段的监管进行分析;第十二章为质量监管工作总结,从工作创新与工作成效两方面对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管进行总结。质量管理篇主要反映各项目法人加强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的做法和经验。第十三章到十八章分别描述了中线和东线上的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湖北省南水北调管理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6个项目法人工程质量监管实施情况。

本书在编纂过程中,坚持指导性和实用性兼顾的原则,力求全方位反映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管和质量管理方面的实际做法,归纳总结其在质量监管体系、机制、制度、措施等方面的创新和应用成效。本书既是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总结,也可以为其他调水工程提供资料参考,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