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建筑工程进度计划实施中的监测与调整
3.2.1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方法
工程施工进度比较分析与计划调整是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环节。其中施工进度比较是调整的基础。常用的比较工程施工进度比方法有以下几种。
3.2.1.1 横道图比较法
用横道图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指导施工的实施已是人们常用的、很熟悉的方法。它简明形象和直观,编制方法简单,使用方便。横道图记录比较法,是把在项目施工中检查实际进度收集的信息,经整理后直接用横道线并列标于原计划的横道线一起,进行直观比较的方法。例如某混凝土基础工程的施工实际进度计划与计划进度如图3.3所示。
图3.3 某基础工程实际进度计划和计划进度比较图
从比较中可以看出,在第8天末进行施工进度检查时,挖土方、做垫层工作已经完成;支模板的工作按计划进度应当完成,而实际施工进度只完成了50%的任务,已经拖后了两天;绑扎钢筋工作按计划应该完成50%的任务,实际已完成75%,比计划提前一天。
通过上述记录与比较,为进度控制者提供了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偏差,为采取调整措施提供了明确的任务。这是人们施工中进行施工项目进度控制经常用的一种最简单、熟悉的方法。但是它仅适用于施工中的各项工作都是按均匀的速度进行,即是每项工作在单位时间里完成的任务量都是各自相等的。
完成任务量可以用实物工程量、劳动消耗量和工作量3种物理量表示,为了比较方便,一般用它们实际完成量的累计百分比与计划的应完成量的累计百分比,进行比较。
根据施工项目施工中各项工作的速度不一定相同,以及进度控制要求和提供的进度信息不同,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匀速施工横道图比较法
匀速施工是指施工项目中,每项工作的施工进展速度都是匀速的,即在单位时间内完成的任务量都是相等的,累计完成的任务量与时间成直线变化。横道图比较法,是把在项目施工中检查实际进度收集的信息,经整理后直接用横道线并列标于原计划的横道线一起,进行直观比较的方法。用于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指导施工的实施。
匀速施工横道图作图比较的步骤如下:
(1)编制横道图进度计划。
(2)在进度计划上标出检查日期。
图3.4 匀速施工横道图比较方法
(3)将检查收集的实陈进度数据,按比例用涂黑的粗线标于计划进度线的下方,如图3.4所示。
(4)比较分析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
1)涂黑的粗线有端与检查日期相重合,表明实际进度与施工计划进度相一致。
2)涂黑的粗线右端在检查日期左侧,表明实际进度拖后。
3)涂黑的粗线右端在检查日期的右侧,表明实际进度超前。
该方法只适用于工作从开始到完成的整个过程中,其施工速度是不变的,累计完成的任务量与时间成正比。若工作的施工速度是变化的,则这种方法不能进行工作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比较。
2.非匀速施工横道图比较法
匀速施工横道图比较法,只适用施工进展速度是不变的情况下的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比较。当工作在不同的单位时间里的进展速度不同时,累计完成的任务量与时间的关系不是成直线变化的。按匀速施工横道图比较法绘制的实际进度涂黑粗线,不能反映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完成任务量的比较情况。
当工作在不同的单位时间里的进展速度不同时,可以采用非匀速进展横道图比较法。该方法在表示工作实际进度的涂黑粗线同时,并标出其对应时刻完成任务的累计百分比,将该百分比与其同时刻计划完成任务的累计百分比相比较,判断工作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关系。
非匀速进展横道图比较法的步骤为:
图3.5 非匀速施工横道图比较方法
(1)编制横道图进度计划。
(2)在横道线上方标出各主要时间工作的计划完成任务累计百分比。
(3)在横道线下方标出相应日期工作的实际完成任务累计百分比。
(4)用涂黑粗线标出实际进度线,由开工日标起,同时反映出实施过程中时间的连续与间断情况,如图3.5所示。
(5)对照横道线上方计划完成任务累计量与同时刻的下方实际完成任务累计量,比较出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偏差,可能有3种情况:
1)同一时刻上下两个累计百分比相等,表明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一致。
2)同一时刻上面的累计百分比大于下面的累计百分比,表明该时刻实际进度拖后,拖后的量为二者之差。
3)同一时刻上面的累计百分比小于下面累计百分比,表明该时刻实际进度超前,超前的量为二者之差。
这种比较法,不仅适合于施工速度是变化情况下的进度比较,同时除找出检查日期进度比较情况外还能提供某一指定时间二者比较情况的信息。当然要求实施部门按规定的时间记录当时的完成情况。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工作的施工速度是变化的,因此横道图中进度横线,不管计划的还是实际的,都只表示工作的开始时间、持续天数和完成的时间,并不表示计划完成量和实际完成量,这两个量分别通过标注在横道线上方及下方的累计百分比数量表示。实际进度的涂黑粗线是从实际工程的开始日期划起,某工作实际施工间断,亦可在图3.3中将连续的黑粗线划为间断的黑粗线。
3.2.1.2 S形曲线比较法
S形曲线比较法与横道图比较法不同,它不是在编制的横道图进度计划上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它是以横坐标表示进度时间,纵坐标表示累计完成任务量,绘制出的一条按计划时累计完成任务量的S形曲线,将施工项目的各检查时间实际完成任务量的S形曲线也绘制在同一坐标系中,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较的一种方法。
从整个施工项目的施工全过程而言,一般是开始和结尾阶段,单位时间投入的资源量较少,中间阶段单位投入的资源量较多,与其相关,单位时间完成的任务量也是呈同样变化的,而随时间进展累计完成的任务量,则应该呈S形变化。
1.S形曲线绘制
S形曲线的绘制步骤如下:
(1)确定工程进展速度曲线。根据每单位时间内完成的任务量(实物工程量、投入劳动量或费用),计算出单位时间的计划量值(qt)。
(2)计算规定时间累计完成的任务量。其计算方法是将各单位时间完成的任务量累加求和,可以按式(3.1)计算:
式中 Qj——j时刻的计划累计完成任务量;
qt——t单位时间计划完成任务量。
(3)绘制S形曲线。按各规定的时间及其对应的累计完成任务量Qj绘制S形曲线。
2.S形曲线比较
S形曲线比较法,同横道图一样,是在图上直观地进行施工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较。一般情况,计划进度控制人员在计划实施前绘制出S形曲线。如图4.6所示S形曲线比较图。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按规定时间将检查的实际完成情况,绘制在与计划S形曲线同一张图上(图3.6),可得出实际进度S形曲线,比较两条S形曲线可以得到如下信息:
(1)工程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当实际工程进度点落在计划S形曲线左侧则表示此时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超前;若落在其右侧,则表示拖;若刚好落在其上,则表示二者一致。
(2)工程项目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超前或拖后的时间,ΔTa表示Ta时刻实际进度超前的时间;ΔTb表示Tb时刻实际进度拖后的时间。
(3)工程项目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超额或拖欠的任务量如图3.6所示,ΔQa表示Qa时刻,超额完成的任务量;ΔQb表示在Tb时刻,拖欠的任务量。
(4)预测工程进度。后期工程按原计划速度进行,则工期拖延预测值为ΔTc。
3.2.1.3 香蕉形曲线比较法
香蕉形曲线是两条S形曲线组合成的闭合曲线。从S形曲线比较法中得知,按某一时间开始的施工项目的进度计划,其计划实施过程中进行时间与累计完成任务量的关系都可以用一条S形曲线表示。对于一个施工项目的网络计划,在理论上总是分为最早和最迟两种开始与完成时间的。一是以其各项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安排进度而绘制的S形曲线,称为ES曲线;二是以其各项工作的最迟开始时间安排进度而绘制的S形曲线,称为LS曲线。两条S形曲线都是从计划的开始时刻开始和完成时刻结束,因此两条曲线是闭合的。一般情况,ES曲线上其余各点均落在LS曲线相应点的左侧,形成一个形如“香蕉”的曲线,故此称为“香蕉”形曲线,如图3.7所示。
图3.6 S形曲线比较图
图3.7“香蕉”形曲线图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进度控制的理想状况是任一时刻按实际进度描绘的点,应落在该香蕉形曲线的区域内。
1.香蕉形曲线比较法的作用
(1)利用“香蕉”形曲线进行进度的合理安排。
(2)进行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
(3)确定在检查状态下,后期工程的ES曲线和LS曲线的发展趋势。
2.香蕉形曲线的绘制方法
香蕉形曲线的绘制方法与S形曲线的作图方法基本一致,所不同之处在于它是分别以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和最迟开始时间而绘制的两条S形曲线的结合。其具体步骤如下:
(1)以工程项目的网络计划为基础,确定该工程项目各项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和最迟开始时间ESi、LSi(i=1,2,…,n)。
(2)确定各项工作在不同时间,计划完成的任务量。分为两种情况:
1)以工程项目的最早开始时间安排的进度计划,确定各项工作在各单位时间的计划完成任务量,常用Qij表示,即第i项工作按最早时间开工,在第j时间完成的任务量(i=1、2、…、n;j=1、2、…、m)。
2)以工程项目的最迟开始时间安排的进度计划,确定各工作在各单位时间的计划完成任务量。用Qij表示,即第i项工作按最迟开始时间开工,在第j时间完成的任务量(i=1、2、…、n;j=1、2、…、m)。
(3)计算工程项目总任务量Q0。
(4)计算在j时刻完成的总任务量分为两种情况。
(5)分别计算各项工作按最早开始时间和最迟开始时间在j时刻完成项目的总任务量。
(6)绘制香蕉形曲线。按最早开始时间(j=1、2、…、m)描绘各点,并连接各点得ES曲线;按最迟开始时间(j=1、2、…、m)描绘各点,并连接各点得LS曲线,由ES曲线和LS曲线组成香蕉型曲线。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同样的方法,将每次检查的各项工作实际完成的任务量,代入上述各项公式,计算出不同时间实际完成任务量的百分比,并在,香蕉型曲线的平面内给出实际进度曲线,便可以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
3.2.1.4 前锋线比较法
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用时标网络计划表达时,还可以采用实际进度前锋线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前锋线比较法是从计划检查时间的坐标点出发,用点划线依次连接各项工作的实际进度点,最后到计划检查时刻的坐标点为止,形成前锋线。前锋线法是通过施工项目实际进度前锋线,判定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偏差的方法。
采用前锋线比较法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其步骤如下:
1.绘制时标网络计划图
工程项目实际进度前锋线是在时标网络计划图上标示,为清楚起见,可在时标网络计划图的上方和下方各设一时间坐标。
2.绘制实际进度前锋线
一般从时标网络计划图上方时间坐标的检查日期开始绘制,依次连接相邻工作的实际进展位置点,最后与时标网络计划图下方坐标的检查日期相连接。
工作实际进展位置点的标定方法有两种:
(1)按该工作已完任务量比例进行标定。假设工程项目中各项工作均为匀速进展,根据实际进度检查时刻该工作已完任务量占其计划完成总任务量的比例,在工作箭线上从左至右按相同的比例标定其实际进展位置点。
(2)按尚需作业时间进行标定。当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难以按实物工程量来计算而只能凭经验估算时,可以先估算出检查时刻到该工作全部完成尚需作业的时间,然后在该工作箭线上从右向左逆向标定其实际进展位置点。
3.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
前锋线可以直观地反映出检查日期有关工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关系。对某项工作来说,其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关系可能存在以下3种情况:
(1)工作实际进展位置点落在检查日期的左侧,表明该工作实际进度拖后,拖后的时间为二者之差。
(2)工作实际进展位置点与检查日期重合,表明该工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一致。
(3)工作实际进展位置点落在检查日期的右侧,表明该工作实际进度超前,超前的时间为二者之差。
4.预测进度偏差对后续工作及总工期的影响
通过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确定进度偏差后,还可根据工作的自由时差和总时差预测该进度偏差对后续工作及建设总工期的影响。
前锋线比较法既适用于工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局部比较,又可用来分析和预测工程项目整体进度状况。
例:某分部工程施工网络计划,在第4天下班时检查,C工作完成了该工作的工作量,D工作完成了该工作的工作量,E工作已全部完成该工作的工作量,则实际进度前锋线如图3.8上点划线构成的折线。
图3.8 某网络计划前锋线比较图
(1)工作C实际进度拖后1天,其总时差和自由时差均为2天,既不影响总工期,也不影响其后续工作的正常进行。
(2)工作D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同,对总工期和后续工作均无影响。
(3)工作E实际进度提前1天,对总工期无影响,将使其后续工作F、I的最早开始时间提前1天。
综上所述,该检查时刻各工作的实际进度对总工期无影响,将使工作F、I的最早开始时间提前1天。
3.2.1.5 列表比较法
当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用无时间坐标网络计划时,也可以采用列表分析法。也就是记录检查时正在进行的工作名称和已进行的天数,然后列表计算有关参数,根据原有总时差和尚有总时差判断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方法。
列表比较法步骤如下:
(1)计算检查时正在进行的某项工作尚需作业的时间。
(2)计算检查时应该进行的工作从检查日期到原计划最迟完成时尚余时间。
(3)计算工作尚有总时差。
(4)填表分析工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1)若工作尚有总时差与原有总时差相等,则说明该工作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一致。
2)若工作尚有总时差小于原有总时差,但仍为正值,则说明该工作的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拖后,产生偏差值为二者之差,但不影响总工期。
3)若尚有总时差为负值,则说明对总工期有影响,应当调整。
3.2.2 施工项目进度计划的检查和调整
施工进度计划由承包商编制完成后,应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待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后即可付诸实施。承包商在执行施工进度计划的过程中,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与检查。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3.2.2.1 施工进度的动态检查
在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常常会打乱原始计划的安排而出现进度偏差。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并分析进度偏差产生的原因,以便为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提供必要的信息。
1.施工进度的检查方式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其实际进展情况:
(1)定期地、经常地收集有关进度报表资料。工程施工进度报表资料不仅是监理工程师实施进度控制的依据,同时也是其核对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一般情况下,进度报表格式由监理单位提供给施工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按时填写完后提交给监理工程师核查。报表的内容根据施工对象及承包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但一般应包括工作的开始时间、完成时间、持续时间、逻辑关系、计划工程量和已完工程量,以及工作时差的利用情况等。承包商若能准确地填报进度报表,监理工程师就能从中了解到建设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
(2)跟踪检查施工实际进度。跟踪检查施工实际进度是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的关键措施。其目的是收集实际施工进度的有关数据。跟踪检查的时间和收集数据的质量,直接影响控制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一般检查的时间间隔与施工项目的类型、规模、施工条件和对进度执行要求程度有关。通常可以确定每月、半月、旬或周进行一次。若在施工中遇到天气、资源供应等不利因素的严重影响,检查的时间间隔可临时缩短,次数应频繁,甚至可以每日进行检查,或派人员驻现场监督。检查和收集资料的方式一般采用进度报表方式或定期召开进度工作汇报会。为了保证汇报资料的准确性,进度控制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到现场察看施工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从而保证经常地、定期地准确掌握施工项目的实际进度。
(3)整理统计检查数据。收集到的施工项目实际进度数据,要进行必要的整理、按计划控制的工作项目进行统计,形成与计划进度具有可比性的数据,相同的量纲和形象进度。一般可以按实物工程量、工作量和劳动消耗量以及累计百分比整理和统计实际检查的数据,以便与相应的计划完成量相对比。
(4)对比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将收集的资料整理和统计成具有与计划进度可比性的数据后,用施工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方法进行比较。通常用的比较方法有;横道图比较法、S形曲线比较法和香蕉形曲线比较法、前锋线比较法和列表比较法等。通过比较得出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一致、超前、拖后3种情况。
(5)施工项目进度检查结果的处理。施工项目进度检查的结果,按照检查报告制度的规定,形成进度控制报告向有关主管人员和部门汇报。
除上述方式外,由监理工程师定期组织现场施工负责人召开现场会议,也是获得建设工程实际进展情况的一种方式,通过这种面对面的交谈,监理工程师可以从中了解到施工过程中的潜在问题,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预防。
2.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方法
施工进度检查的主要方法是对比法。即利用前述的方法将经过整理的实际进度数据与计划进度数据进行比较,从中发现是否出现进度偏差以及进度偏差的大小。
通过检查分析,如果进度偏差比较小,应在分析其产生原因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矛盾,排除障碍,继续执行原进度计划。如果经过努力,确实不能按原计划实现时,再考虑对原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即适当延长工期,或改变施工速度。计划的调整一般是不可避免的,但应当慎重,尽量减少变更计划性的调整。
3.2.2.2 施工进度偏差对后续工作及工期的影响分析
在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由于资金、人力、物资的供应和自然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往往会使原计划脱离预先设定的目标。计划的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因此,要随时掌握工程施工进度,仔细的分析施工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地进行调整,保证施工进度目标的顺利实现。
当进度计划出现偏差时,需要分析偏差对后续工作产生的影响。
分析的方法主要是利用网络计划中工作的总时差和自由时差来判断。工作的总时差(TF)不影响建设工期,但影响后续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是工作拥有的最大机动时间;而工作的自由时差是指在不影响后续工作最早开始时间的条件下,工作拥有的最大机动时间。利用时差分析进度计划出现的偏差,可以了解进度偏差对进度计划的局部影响(后续工作)和对进度计划的总体影响(工期)。
1.分析进度偏差的工作是否在关键线路上
如果出现偏差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无论偏差大小,都对后续工作及总工期产生影响,必须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若出现偏差的工作不是关键工作,需要根据偏差值与总时差(TF)和自由时差(FF)的大小关系,确定对后续工作和总工期的影响程度。
2.分析进度偏差是否大于总时差
如果工作的进度偏差大于该工作的总时差,说明此偏差必将影响后续工作和总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若工作的进度偏差小于或等于该工作的总时差,说明此偏差对总工期无影响,但它对后续工作的影响程度,需要根据比较偏差与自由时差的情况来确定。
3.分析进度偏差是否大于自由时差
如果工作的进度偏差大于该工作的自由时差,说明此偏差对后续工作产生影响,如何调整,应根据后续工作允许影响的程度而定;若工作的进度偏差小于或等于该工作的自由时差,则说明此偏差对后续工作无影响,因此,原进度计划可以不作调整。
经过如此分析,进度控制人员可以确认应该调整产生进度偏差的工作和调整偏差值的大小,以便确定采取调整措施,获得新的符合实际进度情况和计划目标的新进度计划。
进度偏差对后续工作和工期影响分析过程如图3.9所示。
3.2.2.3 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通过检查分析,如果发现原有进度计划已不能适应工程实际进度情况时,为了确保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或需要确定新的计划目标,就必须对原有进度计划进行调整,以形成新的进度计划,作为进度控制的新依据。
图3.9 进度偏差对后续工作和工期影响分析过程
在对实施的施工进度计划分析的基础上,应确定调整原计划的方法,一般主要有以下两种:
1.改变某些工作间的逻辑关系
如果检查的实际施工进度产生的偏差影响了总工期,在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允许改变的条件下,改变关键线路和超过计划工期的非关键线路上的有关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达到缩短工期的目的。用这种方法调整的效果是很显著的,例如可以把依次进行的有关工作改变平行施工或互相搭接施工以及分成几个施工段进行流水施工的等,都可以达到缩短工期的目的。组织搭接施工或平行施工来缩短工期这种方法的特点是不改变工作的持续时间,而只改变工作的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
2.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
这种方法是不改变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而是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加快施工进度,并保证实现合同工期的方法。这些被压缩持续时间的工作是位于由于实际施工进度的拖延而引起总工期延长的关键线路和某些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同时,这些工作又是可压缩持续时间的工作。这种方法通常在网络计划图上直接进行,其调整方法与限制条件以及对后续工作的影响程度有关,一般可考虑以下3种情况。
(1)在网络计划中,某项工作进度拖延,但拖延的时间在该工作的总时差范围内,超出自由时差。若用Δ表示此项工作拖延的时间,即FF<Δ<TF。根据前面的分析,这种情况不会对总工期产生影响,只对后继工作产生影响。因此,在进行调整前,要确定后续工作允许拖延的时间限制,并作为进度调整的限制条件。
(2)在网络图计划中,某项工作进度的拖延时间大于项目工作的总时差,即Δ>TF。这时该项工作可能在关键线路上(TF=0);也可能在非关键线路上,但拖延的时间超过了总时差(Δ>TF)。调整的方法是,以工期的限制时间作为规定工期,对未实施的网络计划进行工期—费用优化。通过压缩网络图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使总工期满足建设工期的要求。
(3)在网络计划中工作进度超前。在施工计划阶段所确定的工期目标,往往是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优选的合理工期。因此,只要时间发生变化,无论进度是拖延还是超前,都有可能造成其他目标失控。
监理工程师应针对施工中进度超前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与承包商协商,对进度方案做出合理的调整,确保合同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
在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时,通常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达到目的。具体措施包括:
1)组织措施。
a.增加工作面,组织更多的施工队伍。
b.增加每天的施工时间(如采用三班制等)。
c.增加劳动力和施工机械的数量。
2)技术措施。
a.改进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缩短工艺技术间歇时间。
b.采用更先进的施工方法,以减少施工过程的数量(如将现浇框架方案改为预制装配方案)。
c.采用更先进的施工机械。
3)经济措施。
a.实行包干奖励。
b.提高奖金数额。
c.对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4)其他配套措施。
a.改善外部配合条件。
b.改善劳动条件。
c.实施强有力的调度等。
一般来说,不管采取哪种措施,都会增加费用。因此,在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时,应利用费用优化的原理选择费用增加量最小的关键工作作为压缩对象。
3.2.3 工程延期事件的处理
在工程项目施工的过程中,合同工期的拖延分为两种:工程延期和工程延误。工程延期指工程工期的延长获得了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延长的工期作为合同工期的一部分;工程延误指工程工期的延长是由于非建设单位的原因,依据施工合同的约定,不能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其延长的工期不能合并为合同工期。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工期拖延的控制,维护业和主承包商的利益。
3.2.3.1 工期拖延影响因素分析
(1)相关单位影响因素。如业主因使用功能改变要求设计变更;勘察单位提供资料不准确;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有缺陷;申请审批手续的单位延误等。
(2)承包商自身因素影响。如承包商施工技术失误;施工措施不当,施工方案编制缺乏针对性,脱离工程实际,不能正确指导工程施工;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缺乏经验,施工质量存在缺陷而影响到施工进度;施工安全措施不当;不可靠技术的应用等。
(3)自然环境因素影响。如复杂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异常;地下埋藏文物的保护、处理;洪水、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等。
(4)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如国家政策的变化;临时停水、停电、城市道路和地下管线施工;临近单位工程项目施工干扰等。
(5)材料、设备因素影响。如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出现脱节,不能满足施工的需要;新材料使用不合理;施工设备不配套或有故障等。
(6)资金因素影响。如资金不到位或资金短缺、金融危机等。
以上因素都可能导致合同工期的拖延。监理工程师应加强控制,将各因素对施工工期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3.2.3.2 工程延期的申请与审批
1.申报工程延期的条件
当承包商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监理工程师应予以受理。由于以下原因导致工程拖期,承包商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批准工程延期时间。
(1)业主未能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业主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商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h。
(6)不可抗力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除承包单位自身以外的其他任何原因。
2.工程延期的审批程序
工程延期的审批程序如图3.10所示。
当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形式通向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延期意向通知,使监理工程师及时了解所发生的事件,尽早作出一些减少延期损失的决定。随后,承包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或监理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合理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申述报告(包括延期理由及证据)。监理工程师收到该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准确地确定出工程延期时间。
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监理工程师可在收到承包商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过审查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并通报业主。临时决定的延期时间不宜太长,一般不超过最终批准的延期时间。待延期事件结束后,承包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详情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复查详情报告的全部内容及临时延期情况,然后确定该延期事件所需要的延期时间。
图3.10 工程延期的审批程序
对于某些比较复杂的延期事件,监理工程师可以成立专门小组进行处理。如果对遇到的延期事件一时难以作出结论,即使不属于持续性的事件,也可以采用先作出临时延期的处理决定,然后再与业主和承包商协商做出最后决定办法。这样既可以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处理延期事件,又可以避免由于处理不及时给工程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监理工程师在处理工程延期事件的过程中,均应与业主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临时工程延期或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3.工程延期的审批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审批工程延期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期必须符合合同条件。也就是说,导致工期拖延确实属于非承包商的原因,否则不能批准为工程延期。这是监理工程师审批工程延期应当遵循的一条根本原则。
(2)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延期事件发生的工程部位,无论其是否处在施工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只有当所延长的时间超过其相应的总时差时,才能批准工程延期。如果延期事件发生在非关键线路上,且延长的时间并未超过总时差时,即使符合批准为工程延期的合同条件,也不能批准工程延期。
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施工进度计划中的关键线路并非固定不变,它会随着工程的进展和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监理工程师应以承包商提交的、经自己已审核不断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为依据来决定是否批准工程延期。
(3)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实际情况。批准的工程延期必须符合实际情况。为此,承包单位应对延期事件发生后的各类有关细节进行详细记载,并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报告。与此同时,监理工程师也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考察和分析,并做好有关记录,以便为合理确定工程延期时间提供可靠依据。
3.2.3.3 工程延期的控制
工程延期事件的发生,不仅影响工程项目施工的正常进行,而且会给业主带来损失。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以下工作,以减少或避免工程延期事件的发生。
1.选择合适的时机下达工程开工令
监理工程师在下达工程开工令之前,应充分考虑业主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充分。特别是征地、拆迁问题是否已解决,设计图纸能否及时提供,以及付款方面有无问题等,以避免由于上述问题缺乏准备而造成工程延期。
2.提醒业主履行施工承包合同中所规定的职责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提醒业主履行自己的职责,提前做好施工场地及设计图纸的提供工作,并能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以减少或避免由此而造成的工程延期。
3.妥善处理工程延期事件
当延期事件发生以后,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既要尽量减少工程延期时间及其损失,又要在详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批准工程延期时间。
此外,业主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干预、多协调,以避免由于业主的干扰和阻碍而导致延期事件的发生。
3.2.3.4 工期延误的处理
1.由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的处理
工期拖延是由于承包商自身的原因所造成的,并且承包商又未采取相应的改变进度拖延状态的措施时,监理工程师通常可以采用下列手段进行处理:
(1)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措施。监理工程师通过由承包商提交的有关进度的报表、现场跟踪检查工程实际进度、召开工地例会等方法,及时发现承包商的工程进度延误,同时向承包商发出监理工作联系单,督促承包商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工程延误事件的继续发生。
(2)拒绝签署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如果承包商的施工进度拖后且又不采取积极措施,甚至对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改正要求置之不理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商的支付申请,采取拒绝签署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的手段来制约承包商。
(3)工期延误损失赔偿。拒绝承包商的支付申请一般是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制约承包商延误工期的手段,而工期延误损失赔偿则是当承包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时对其的处罚。监理工程师可以按合同规定要求承包商向业主赔偿经济损失。
(4)取消施工承包资格。如果承包商严重违反合同,又不采取补救措施,监理工程师可以建议业主取消其承包资格。
对承包商最严厉的制裁措施就是取消承包资格。取消承包资格就会导致施工合同的解除,承包商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不仅要被逐出工地现场,还要赔偿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因此,监理工程师应谨慎采用这种处罚措施。
2.由多方原因共同造成的工期延误的处理
在工程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工期拖延很少是只由一方原因造成的,常常是业主和承包商甚至还有第三方原因共同造成的,故称为“共同延误”。在这些情况下,要具体分析延误事件发生的有效性。因此,处理工程延期应依据以下原则:
(1)首先判断造成工期拖延最先发生的延误事件,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如果是由于承包商自身的原因先造成的,那么,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工期拖延责任。
(2)如果初始延误者是由业主原因造成的,则在业主造成的延误期内,且承包商无过错,那么监理工程师应当批准承包商工期延长要求;若在业主造成的延误期内,由于承包商原因也造成了工期延误,那么监理工程师应按照不利于承包商的原则审批工期的延长。
(3)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时间范围内,且无承包商自身原因影响,承包商可以得到工期延长的补偿;如果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同时发生,那么监理工程师在审批工期的延长时,也同样遵循不利于承包商的处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