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宜居城市评价体系及相关水资源案例分析
3.1 宜居城市及城市水体系评价的比较分析
3.1.1 宜居城市评价体系比较
由于不同机构和学者对宜居城市的内涵理解不同,在评价对象和评价目标等方面也存在差异,导致宜居城市的评价标准也不尽相同。从刻画宜居城市的主客体来看,可归为测度城市物质环境构成的客观评价指标和表征居民感知的主观评价指标两种类型。也有学者尝试把宜居城市主客观评价相结合,以期建立更加综合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但这样容易增加评价的实施难度[10]。通过对国内外代表性的宜居城市评价标准系统梳理,可发现以下特点(表3.1)。
表3.1 国内外代表性的宜居城市评价标准
续表
首先,宜居城市评价标准有所不同,但仍有规律可循。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文化价值观的差异,以及宜居城市评价目标的不同,在选取指标时的侧重点也就有所区别,但大多数宜居城市评价均考虑了以下方面:①城市安全性,是指居住在这个城市是否安全,居民的生命和财产能否得到保障;②公共服务设施的方便性,包括居民能否享受到便捷的医疗服务、学校教育、养老保障、文化娱乐、交通出行等公共设施的服务水平;③环境宜人性,即这个城市的环境是否有利于居民健康,包括气候条件、环境污染情况、自然环境舒适性等;④社会和谐性,指城市是否有浓厚的文化氛围,社会是否包容、公平正义等。另外也有机构和学者考虑了城市的经济条件、资源承载、国际交往、通信与创新等因素。
其次,宜居城市评价对居民感受考虑不足。现有的国内外宜居城市评价标准主要是基于物质环境构成所建立的指标体系,虽然物质实体环境是宜居城市建设的具体反映,但是追根究底,物质环境还是服务于居民,由于出发视角不同,衡量宜居城市的标准也有所不同,甚至评价的结果也会差距甚远。例如以客观指标反映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供给充足并不意味着居民对公共服务水平感到满意,这是因为居民的主观感受虽然受到客观存在的影响,但同时还与其自身的社会属性密切相关,因此居民感知评价也是检验城市宜居环境质量的重要标准[11]。正因为不同的专家和机构从不同的角度和视角对宜居城市有不同的理解,因此评价宜居城市的指标体系也各有不同,我们对国内外典型的几个宜居城市评价体系进行分析,以找出水在宜居城市建设中起到的作用。
3.1.1.1 城市科学研究会:《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
早在2005年1月国务院批复北京市总体规划时,就已将“宜居城市”列入北京市发展目标。随后,在全国多次城市工作会议中,建设宜居城市都成为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尽管“建设宜居城市”的号召已经发起很久,但怎样才算是宜居城市却众说纷纭。
2007年,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编制的《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对社会发布。至此,我国宜居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有了一个导向性的科学评价标准。《标准》将城市分为宜居城市、较宜居城市、宜居预警城市三类。通过对社会文明度、经济富裕度、环境优美度、资源承载度、生活便宜度和公共安全度6大指标体系,对城市作出综合评价,并按百分制计算“宜居指数”。其中,环境优美度和生活便宜度是最关键、最核心的两大指标。《标准》还提出4项综合评定否定条件,与“宜居指数”共同构成完整的评价体系。
为分析南水北调工程对北京市宜居城市的影响,我们将该指标体系中与水资源相关指标单列,相应指标与权重见表3.2,其中分值占整个评价体系的27.6分/100分。详细指标体系见附录A。
表3.2 《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中与水资源相关的维度和指标
注 表中仅列出指标体系中与水相关指标,空白即为该维度均为非水指标,本章以下表格同此处理。
目前,该标准只用于科学指引全国各城市的“宜居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而对各个城市采用资源使用原则,不打算也不支持任何机构利用《标准》进行宜居城市评选排行活动。
3.1.1.2 中国科学院:《中国宜居城市研究报告》
2007年,本着指导城市的发展与规划向着能够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条件方向发展的宗旨,张文忠研究员在总结了国内外关于宜居城市研究进展的基础上,提出宜居城市应该是个安全、健康、生活方便、出行便利以及居住舒适的城市,并最终从这5方面构建了宜居城市评价指标体系[12](表3.3)。2016年,以张文忠为负责人的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宜居城市研究小组以该指标体系为基础,通过大量居民问卷调查和数据分析,对全国40个案例城市(省会、直辖市和特色城市)的宜居性进行了总结排名。
表3.3 《中国宜居城市研究报告》中与水资源相关的维度和指标
该指标体系分别从主观和客观2个视角对安全、健康、方便、便捷以及舒适5个方面进行了核心指标的选取,例如安全性指标既包括客观的犯罪率、交通事故率和紧急避难场所,又涉及居民感受到的治安状况、交通安全状况、各种灾害的宣传和管理状况、紧急避难场所状况;又如便捷性指标既包括客观的交通设施数量和等级、交通路线的数量和等级以及距市中心的距离,又涉及居民主观感受到的到市中心的便利度、通勤的便利程度等;可见该指标体系覆盖范围较广,详细的指标体系见附录B。
为分析南水北调工程对北京市宜居城市的影响,我们将该指标体系中与水资源相关指标单列,相应指标与权重[13]见表3.3,其中主观性指标中,与水资源相关指标在整个指标体系中权重为0.18(所有指标总的权重为1)。
3.1.1.3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
为有助于全面认识城市竞争力的发展变化和空间差异,进而为有效培育和提升区域城市竞争力提供决策依据和对策建议,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从动态视角关注中国城市竞争力的格局和变化,已连续15年发布《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蓝皮书,该蓝皮书从4个方面对城市竞争力进行比较,包括对中国294座城市的综合经济竞争力,以及289座城市的宜居、宜商和可持续竞争力进行了分析。
其中,城市宜居竞争力主要考察了人口素质、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居住环境、市政设施5个方面共14个指标[14],比如居住环境涉及人均住房面积、房价收入比和每万人餐饮购物场等,反映城市衣食住行方面的情况,又如人口素质涉及大专以上人口比例、人均预期寿命等指标,这些又与城市寿命、生活便利程度等息息相关,从侧面反映一座城市的宜居度。作为城市竞争力报告中的一个方面,该宜居城市指标体系的考察范围较小,安全性因素并未纳入体系。将与水资源相关指标列出,见表3.4,详细的指标体系参见附录C,权重采用等权法,与水资源相关指标在整个指标体系中权重为0.21(所有指标总的权重为1)。
表3.4 《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与水资源相关指标
3.1.1.4 中国住建部:“人居环境奖”指标体系
为适应联合国人居委员会设立的“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和“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的需要,表彰我国在城乡建设和管理中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提高城镇总体功能,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方面作出贡献的城市、村镇、单位和个人,2000年建设部决定设立“中国人居环境奖”,并根据中国人居环境奖参考指标体系进行考量。2006年,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部对《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方法》进行了修订,其中与水资源相关的指标见表3.5。
表3.5 “中国人居环境奖”中与水资源相关指标
3.1.1.5 北京市统计局:“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指标体系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目标。为落实中央要求、服务首都发展,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以习近平总书记“2·26”重要讲话精神及《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本市贯彻意见为指导,立足新时期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会同中科院等院校专家和市相关部门,探索建立了“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十二五”以来建设情况进行了监测评价。
该指标体系包括“城市安全”“生活品质”“环境宜人”“社会和谐”“开放创新”5个方面,其中前4个方面反映和谐宜居的共性要求,“开放创新”则体现北京发展的新要求和新趋势。5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其中与水资源相关的指标见表3.6,详尽指标见附录D。
表3.6 “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中与水资源相关指标
3.1.1.6 日本东京大学:《城市居住环境评价系统》
浅见泰司(2006年)结合近年来人类地球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可持续发展越来越重要的新变化,在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健康的人居环境4个基本理念“安全性”“保健性”“便利性”“舒适性”的基础上引入可持续性理念[15]。他对这5项理念的阐释均从人的身体角度出发,即为了维持生命、规避风险的安全性,为了维持健康所必需的保健性,为了在日常生活中消除不便所具有的便利性,为了生活的丰富和愉悦所具有的舒适性,以及为了维持自身之外,特别是下一代人以后的生活环境所必需的可持续性,这5个理念不仅从个人获得利益的角度来考察居住环境,同时考虑了个人对社会作出了何种程度的贡献。
其中安全性指标中既包括诸如防范性、交通安全性和生活安全性在内的日常安全性指标,又包括诸如灾害总体安全性、火灾安全性、洪涝灾害安全性、地基安全性和地震与城市型灾害安全性在内的灾害安全性各项指标;保健性指标包括防止公害、传染病预防、自然环境保护等下设指标;便利性指标包括日常生活便利性、各种设施的利用、交通的便利性、社会服务便利性等下设指标;舒适性指标包括人为环境的舒适性和自然环境舒适性等下设指标;可持续性指标不仅包括经济的可持续性指标,还包括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性指标。
同样,对该指标体系中与水资源相关的指标进行梳理,见表3.7。
以上宜居城市指标体系并未对整个指标体进行权重的考量与设计,而是对其中具体指标进行单独评价,例如在城市的美观性进行评价时,对于空地及步行空间的绿化该指标,若是该地区拥有充分绿化的公园或绿地,加1分;若沿路种植了行道树,加1分;若空地成为乱扔垃圾的场所,减1分。又如土壤面、水面、绿化覆盖率该指标,设定它的基本水准为20%,比较理想的标准是40%以上。
表3.7 《居住环境评价系统》中与水资源相关指标
注 表格中指标是设计指标体系时的考量因素,存在不能定量把握的指标,该居住环境评价系统的定量指标详见附录E。
3.1.1.7 经济学家智库:《宜居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经济学家智库(The 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EIU)作为经济学人集团(The Economist Group)旗下的经济智囊机构,主要为全球商业与各国政府决策者提供针对国家、产业及管理领域内的经济预测分析与咨询服务。多年来EIU因其专有的预测和高级风险评估模型而著称,在其针对各国经济分析与预测服务中享有高度的客观性、独立性、透明度与简洁性的声誉。每年EIU都会对全球各大洲的140个主要城市进行宜居性调查,受访者对“稳定性、医疗保障、文化和自然环境、教育、基础设施”五大方面30多个定性和定量问题进行回答,从而得出每个城市的评分(0~100分)[16],该指标体系的宜居性考察多侧重于安全稳定性、医疗保障等因素,尽管文化与自然环境也占相当大比重,但其更多的包含文化环境因素,自然环境仅包括气候及环境因素,考察范围较小。
其中,评价体系中与水资源相关指标见表3.8。详尽的宜居城市评价体系见附录F。
表3.8 《EIU宜居城市评价体系》与水资源相关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