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水利统计工作取得的成效
水利统计是水利部的一项基本职责,是水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也是政府统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60多年来水利统计从粗到细、从简到精、从点到面,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统计工作体系逐步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为了满足当时农田水利和水利建设需要,水利统计主要以农田水利和基本建设投资统计等为主,统计内容少,指标设置单一。随着水利事业的发展,为满足国家统计和水利发展与改革的需要,水利统计的领域不断拓宽,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不断充实,指标体系不断完善,形式更加灵活。在统计领域上,由传统的建设投资统计逐步拓展到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等多个领域,建立了相应的专业统计制度,满足了各专业管理的需要;在统计范围上,逐步由农村统计、部门统计扩大到城市统计、行业统计和社会统计的范畴,基本满足了水利部门开展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的需要;在统计内容上,指标设置更加配套,统计内容更加完整,基本满足了信息宣传、监督反馈和决策支持等方面的需要;在统计形式上,逐渐形成了常规统计报告、专项调查评价和临时性统计调查等多种统计形式灵活实施的新模式,基本满足了各专项水利工作对特定统计数据和深度统计数据的需求。通过60多年的不断发展,目前水利统计初步形成了以水利综合统计为核心,水利投资、防汛抗旱、水文监测、勘测设计、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农村水电、城市水务、水利人才、水政执法等专业统计并行发展的工作格局,基本满足了各方面对水利统计数据的需要。
二、水利统计管理日益规范
60多年来,为组织做好全国水利统计工作,水利部门不断采取措施加强统计管理,保证了水利统计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了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一是加强水利统计的综合管理,不断改进统计工作模式,基本形成了行政部门主导、支撑机构承担、学术团体协作、各专业统计分工协作的工作架构。二是通过定期修订统计报表,不断明确统计口径、指标解释、计算方法、数据来源和审核验证等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统计工作标准和规范,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统计调查制度。三是通过理顺统计工作关系、明确职责和规范行为,不断完善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和办法。尤其是1999年以来,水利部陆续制定和修订了《水利统计管理办法》和《统计责任人制度》等规定,2005年,正式发布了《进一步加强水利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修订了《水利统计管理办法》,使水利统计工作的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四是通过宣传、培训、检查、评比、调研等形式,不断采取措施,加大对流域统计、区域统计和基层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力度,保证了各项统计工作的贯彻落实和顺利开展。
三、统计信息化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60多年来,水利统计工作积极利用先进的数据处理和信息传输技术,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先后经历了手工填表、人工报送向计算机处理和网络传输的转变,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建成了水利统计的信息化工作平台,实现了统计数据自动审核、超级汇总、集中管理和灵活查询等功能,统计工作效率和信息共享水平显著提高。尤其是近年来,通过建立水利统计的外网门户,加强了对统计法规制度、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力度,扩大了统计工作者上下沟通交流的空间;通过在全国地县一级推广应用水利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显著提升了全国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通过建立统计信息查询和展示系统,进一步提高了统计数据支撑服务的能力,水利统计工作的效率显著提高,信息化水平不断进步。
四、统计支撑作用逐步显现
60多年来,水利统计工作通过资料整编、统计分析、信息发布等形式为社会经济和水利事业发展提供大量的基础数据,初步形成了水利统计工作成果体系和信息发布系统,统计工作的逐步显现。一是通过定期编印统计公报、提要、年鉴等成果,逐步形成了统计信息的发布机制,更为全面、及时地反映了水利发展的基本情况,宣传了水利建设成就。正式出版的《全国水利发展统计公报》《中国水利统计年鉴》标志着水利统计服务在全面性、系统性和权威性等方面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二是水利统计信息纳入国家统计体系的内容越来越多,水利统计数据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面关注,已成为判断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参考。三是围绕水利中心工作,本着服务于水利发展与改革这一目标,不断加大水利统计分析力度,撰写了大量统计分析报告,摘编整理了大量与水利发展密切相关的社会经济数据,受到了水利部领导的肯定。四是为及时跟踪反映水利建设的最新进展,不断加大统计信息提供的频度,满足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等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