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
(一)基本建设
基本建设是国家为了扩大再生产,利用国家、个人的内资和外资,通过新建、扩建和改建而进行的增加固定资产的建设项目;通过购置、建造和安装等活动,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和其他资源转化成为固定资产的工作。
(二)基本建设的程序
在基本建设活动中,以建筑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程建设是实现基本建设的关键。工程建设一般要经过规划、设计、施工等阶段以及试运转和验收等过程,才能正式投入生产。工程建成投产以后,还需要进行观测、维修和改进。整个工程建设过程是由一系列紧密联系的工作环节所组成,由此构成了反映基本建设内在规律并能对其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的基本建设程序,简称基建程序。
基建程序是在工程建设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在总结国内外大量工程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我国现行的基建程序,它与基本建设管理体制密切相关。我国目前的基本建设管理体制大体是:对于大中型工程项目,国家通过发展改革部门及各部委主管基本建设的司(局),控制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方向;国家通过建设银行管理基本建设投资的拨款和贷款;各部委通过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统筹管理工程的勘测、设计、科研、施工、设备材料订货、验收以及筹备生产运行管理等各项工作;参与基本建设活动的勘测、设计、施工、科研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按合同协议与建设单位建立联系或相互之间形成合同关系。前面介绍的基建程序,就是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形成的。随着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基建程序也将会有相应的变革。例如,工程咨询(承包)公司的建立,可以将勘测、设计、科研、咨询、工程施工、设备材料订货以及竣工投产等各项工作一起承担下来,统一负责,可以解决现有体制中不同单位分兵把守的矛盾,使基建程序中各个工作环节更加协调,有利于加快建设进程,节约建设资金,提高工程质量。
(三)水利工程建设程序
水利工程建设也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基本建设程序。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现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如下,分为“三个时期,九个阶段”,见图0-3。
图0-3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简图
由建设程序简图可以看出这些阶段既有前后顺序联系,又有平行搭接关系,在每个阶段以及阶段与阶段之间又由一系列紧密相连的工作环节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从中可以建立以下几方面的认识:
(1)基建程序中的工作环节,多具有环环相扣紧密相连的性质。其中任意一个中间环节的开展,至少要以一个先行环节为条件,即只有当它的先行环节已经结束或已进展到相当程度,才有可能转入这个环节。例如,只有当确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有了明确的项目建议书以后,才能通过初步查勘,进行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只有可行性研究方案经过论证、选定,才能进行详勘和初步设计;只有初步设计经审定核准,才能制定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开展施工图设计以及与有关方面签订协议合同。只有当施工准备已具备相当规模,场内外交通已基本解决,主要施工场地已经清理平整,风、水、电供应和其他临建工程已能满足初期施工要求,才能提出开工报告,转入主体工程施工。如果不顾条件,盲目超前,不仅欲速不达,而且常常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损失。
(2)基建程序中的各个环节,往往涉及多个工作单位,需要各个单位的协调和配合,否则,如果稍有脱节,常会带来牵动全局的影响。例如,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施工,需要建设单位按时进行工程结算,以获得资金财务上的支持;需要设计单位及时提供图纸;需要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按质按量适时供应所需的材料和设备,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因此,基建程序中所涉及的不同工作单位,常需分别以合同协议的方式确立相互之间的协作关系,以取得法律上的保障。
(3)在基建程序中,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以前的各项工作,通常称为前期工作。做好基本建设的前期工作,常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前期工作中,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占有资料,正确选择建设项目,合理确定建设地点,优选工程布置方案,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建设计划,必将减少后续工作的盲目性,使工程施工得以顺利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