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南水北调工程规划总体目标
根据《工程总体规划》,黄淮海流域现状(2000年)缺水量145亿~210亿m3,到2010年总缺水量210亿~280亿m3,到2030年缺水320亿~395亿m3。缺水量中有80%左右集中在黄淮海平原和胶东地区,而黄淮海平原和胶东地区的缺水量又有60%左右集中在城市。因此,《工程总体规划》强调:南水北调工程的根本目标是缓解受水区缺水矛盾、改善和修复受水区的生态环境。
1.3.1 受水区节水目标
在农业节水方面,采取扩大节水灌溉面积、推广节水技术与设施以及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等措施,采取新的灌溉制度和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进一步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和水的利用效率,在基本稳定农业用水总量的情况下,保证农业粮食生产安全。
在工业节水方面,通过调整产业结构、限制高耗水企业的发展、推行节水工艺和技术、加强工业清洁生产和废污水处理再利用等措施,抑制工业需水的过快增长。
在城市生活用水方面,通过水价改革,以及采取普及家庭节水器具、减少城市管网漏损率、加强污水处理再利用等措施,尽可能保证在城市化率逐步提高和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的情况下,控制城市生活需水过快增长。
根据《南水北调工程节水规划要点》,到2010年东、中线工程受水区可实现年节水量38亿m3,其中农业、工业及城镇生活的年节水量分别为18亿m3、14亿m3和6亿m3;到2030年可再实现年节水量34亿m3,其中农业、工业及城镇生活的年节水量分别为23亿m3、6亿m3和5亿m3。
1.3.2 受水区地下水开采控制与生态修复目标
遵循开采量与补给量平衡的原则,确定地下水可开采量。对严重超采区实施禁止开采,对一般超采区实施限制开采,对有开采潜力的水源地按照可开采量控制开采。
在南水北调工程通水前,受水区城市地下水开采量基本维持现状水平并适当控制超采量。东、中线一期工程通水后,由于有了新的水源,以及随着废污水处理率的提高和处理后再利用量的增加,可以减少地下水的超采量。在2011—2030年期间,地下水控制开采量减少到48亿m3,是现状开采量的58%。城市超采的36亿m3地下水将被逐步替代,地下水超采现象将被严格控制。到2030年左右,地下水超采量还将大幅度减少。南水北调工程通水后,遇丰水年,还可采取措施回补地下水,进一步改善和修复生态环境。
1.3.3 受水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由于东、中线受水区治污工作将主要通过淮河、海河等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解决,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仅针对受水区用水结构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及措施等重点问题进行分析。
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通水后,将向北方调水约141亿m3。为了通过引江水置换当地水,促进受水区生态环境的改善,同时避免“大调水、大污染、大浪费”现象的发生,《南水北调工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出,必须建立受水区用水新秩序,在实施全流域、全社会节水的同时,改变用水方式,提高水资源的循环使用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削减地下水开采量,湿地系统得到逐步恢复,受水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建立受水区用水新秩序需要从产业结构调整、水资源联合调度及地下水压采等方面入手,在确保引江水合理使用的前提下,兼顾受水区生态保护。通过建立用水新秩序,实现三项生态保护目标:
(1)增加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水资源总量,改善受水区因水资源短缺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现状。
(2)坚持“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原则,建立南水北调沿线及各调蓄湖库的水污染防治体系。
(3)重点控制主要城市市区地下水开采,维持地下水采补平衡,并使地下水逐步得到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