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工程管理设施与调度运行管理系统
第一节 管理设施
一、管理设施综述
山东省境内南水北调工程设置三级管理机构:一级管理机构为山东干线公司。二级管理机构在管理任务较重的设区的市单设管理局(分公司),管理任务相对分散的市合并设置管理局(分公司)。为保证供水工程安全运行,具备对专业技术性强的大型泵站、水库、渠道等维护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地域分布情况,在济宁、济南、聊城设应急抢险分中心。山东干线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在《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总报告》的基础上,先后编制完成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境内干线工程管理方案》、《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境内干线工程管理总体设计》、《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境内干线工程管理初步设计报告》。
2010年6月24—25日,山东干线公司在济南组织召开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境内干线工程管理设施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评审会,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成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境内干线工程管理设施初步设计报告(上报稿)》。
2011年3月11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委托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简称水利部水规总院)在北京召开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管理设施专项总体初步设计方案》复审和《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境内干线工程管理设施初步设计(上报稿)》初审。与会专家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了原则修改意见。根据审查意见精神进行修改后,于2011年4月完成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境内干线工程管理设施初步设计(修改稿)》。
2011年4月14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委托水利部水规总院在北京召开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境内干线工程管理设施初步设计(修改稿)》复审会议,并提出了复审意见。根据复审意见精神进行修改后,于2011年5月完成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境内干线工程管理设施初步设计(报批稿)》。
2011年5月,水规总院在北京对《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境内干线工程管理设施初步设计(报批稿)》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又进行了修改。
2011年8月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对《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境内干线工程管理设施初步设计(报批稿)》进行了批复(国调办投计〔2011〕221号)。
2011年10月,根据国调办投计〔2011〕221号文的批复意见,设计部门修改完成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境内干线工程管理设施初步设计报告》(最终报批稿)。
2012年4月,山东干线公司组织实施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境内干线工程管理设施的建设。期间,山东干线公司与设计单位项目组有关人员专门对省内外类似工程进行了现场查看和调研。由于国调办批复的建设方案难以按照国家的土地政策办理,即管理设施征地以批复的划拨方式难以取得,地方规划部门对建筑体量有严格要求,管理设施初步设计批复的征地价格和建筑单价也明显偏低。为此,山东干线公司于2012年8月13日以鲁调水企运字〔2012〕2号文《关于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境内干线管理设施专项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将该情况向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进行了专门汇报。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办领导的指示,于2013年2月编制完成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境内干线工程管理设施实施方案》(鲁调水企运字〔2013〕2号),对土地按照招拍挂和市场的建筑单价进行了重新测算,并报送国务院南水北调办。
2013年7月25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组织相关人员到山东对山东境内干线工程管理设施情况进行调研。2013年12月,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意见及管理设施征地进展情况,在《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境内工程管理设施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境内工程管理设施专项工程征地投资方案》,并上报国调办(鲁调水企计字〔2013〕26号)。
2013年12月31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对《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境内工程管理设施专项工程征地投资方案》进行了批复(国调办投计〔2013〕308号)。
(一)管理设施专项批复情
1.一级机构
一级管理机构为山东干线公司,原批复山东干线公司建筑面积及征地详见表2-1-1。
表2-1-1 山东干线公司管理用房及征地面积表
2.二级机构
(1)管理局(分公司)。
根据南水北调工程布局和工程管理实际需要,在重点行政区域设立枣庄、济宁、泰安、济南、聊城、德州等6个管理局(分公司),滨州、淄博、东营、潍坊等四地市由于管理任务相对分散,统一设胶东管理局(分公司)。各管理局(分公司)管理用房及占地面积详见表2-1-2。
表2-1-2 管理局(分公司)用房及占地面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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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急抢险维护分中心。
为应对突发事件,保证工程的良性运行,根据工程的整体布局,批复在山东济南、济宁、聊城分别成立应急抢险维护分中心。
济南、济宁、聊城工程应急抢险维护分中心用房及占地面积详见表2-1-3。
表2-1-3 工程应急抢险维护分中心用房及占地面积表
3.三级机构
在泵站、水库和输水河渠所经过的部分重点县(市区)设管理处,共计32个,包括韩庄、万年闸、长沟、邓楼、八里湾等5个泵站管理处,东湖、双王城、大屯等3个水库管理处,韩庄运河水资源控制、微山、济宁市区等19个河道管理处及穿黄工程管理处,其他三级管理单位包括台儿庄泵站、二级坝泵站,南四湖水资源控制工程、南四湖水质水量监测等4个管理处。
三级机构管理专项只批复管理用地,未批复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批复征地详见表2-1-4。
表2-1-4 三级管理处用房及占地面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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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理设施管理用房及征地方案
东线一期工程山东段管理专项批复管理用地共141亩,其中山东干线公司用地18亩,7个二级管理局(分公司)28亩,河道、泵站、水库等管理处共70亩,此外济南、济宁、聊城3个工程应急抢险维护中心分别为8亩、9亩、8亩。
东线一期工程山东管理单位管理用房面积共42211.07m2,其中山东干线公司用房14592m2,7个二级管理局(分公司)16358m2,3个工程应急抢险维护中心7459m2,详见表2-1-5。
表2-1-5 管理设施管理用房、征地方案汇总表(初设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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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理设施初步设计概算
根据水利部水规总院2011年7月14日印发的《关于报送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山东境内干线工程管理设施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报告》(水总规〔2011〕660号文),管理用房按工程量乘以综合造价指标计算,综合造价指标包括房屋建安费以及勘察设计费、监理费、建管费等其他费用,并按房屋投资的10%计算室外工程投资;管理设备根据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预备费按管理用房和管理设备投资的2%计列;管理征地按划拨方式取得来计算投资。批复管理设施工程总投资30101万元,其中静态总投资2964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60万元。静态总投资中管理用房及管理设备为17741万元,征地11900万元。批复的山东境内干线工程管理设施初步设计概算投资情况详见表2-1-6。
2013年12月31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山东境内工程管理设施专项工程征地增加投资的批复》(国调办投计〔2013〕308号文),在初步设计概算基础上增加管理设施征地投资2.742亿元。具体情况见表2-1-7。
表2-1-6 山东境内干线工程管理设施初步设计概算投资汇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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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7 山东境内工程管理设施专项工程征地增加投资核定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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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单项工程批复情况
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境内工程共分11个设计单项,东线一期相关设计单元工程管理设施初步设计批复情况见表2-1-8。
二、管理设施建设方案优化
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的管理设施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山东干线公司组织实施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境内管理设施建设工作,提出山东南水北调管理设施建设方案,落实土地、规划手续的办理及招投标等。期间发现存在土地征用不符合规定、建设资金、建筑体量偏小等问题,制约了工程建设的正常开展。为此调度运行处结合实际,根据批复原则对管理设施初步设计进行了适当优化,形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境内工程管理设施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审批,有关情况如下。
(一)批复的初步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1)建设用地批复受让方式为划拨,难以实施。根据国家土地政策及当地情况,管理设施用地只能以招、拍、挂的形式取得。
表2-1-8 东线一期相关设计单元工程管理设施初步设计批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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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资金缺口大。因城市配套费、建筑主材价格、人工费大幅上涨,现行建设成本已大大高出原批复造价。
(3)管理设施批复的征地指标和建筑体量规模偏小,不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二)结合实际对原批复方案进行优化
1.坚持原初设的基本原则
对于初步设计已批复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岗位管理人员编制、管理设备不变。
2.实施方案的主要优化内容
(1)解决征地和建筑单价偏低问题。
征地由划拨改为招拍挂,征地单价通过调查当地近期以招拍挂方式成交的土地单价,经综合比较确定。管理用房单价依据现在当地实际造价确定。
(2)解决征地偏小问题。
管理设施批复的征地指标偏小,特别是二级机构批复的征地指标多为4亩,难以在城市规划区内征地。对此采用将管理设施专项二级、三级机构批复征地及各单项工程管理设施批复征地数量进行整合解决,三级机构功能部分放在二级机构,部分放在现地,整合后每处二级机构征地面积达20亩左右,方便在市区征地。
(3)解决建筑体量偏小问题。
管理设施批复的建筑面积偏小,难以满足地方城市规划及用地规划要求,采取将管理设施专项批复与各单项工程管理设施批复管理用房统筹方式加以解决。
三、机构建设情况
(一)管理设施实施方案
依据管理设施建设原则,梳理管理设施专项初步设计和单项工程管理设施批复和实施情况,根据三级机构设置框架,拟定管理设施征地方案和建设方案。
1.征地原则
(1)集中整合:即二级机构和三级机构后方尽量合并征地,考虑实际运营管理需要和工程布局,只在少数重点县市进行后方征地。
(2)统筹调剂:充分利用已批复管理征地指标,包括各单项工程批复后方征地,其征地指标在各市范围(或者二级机构管理范围)内调剂使用。
2.征地方案
济南局和一级机构利用唐冶新区征地合并建设,二级机构与三级机构统筹征地。
济宁、聊城抢险维护分中心不再单独征地,分别在长沟泵站和八东节制闸管理区永久征地范围内结合实施。济南抢险维护分中心需要结合后方基地,合并征地、建设。
三级机构后方主要是解决职工户口挂靠城市和后勤保障,解决职工后顾之忧,同时兼顾经营和市场开拓。
三级机构管理处,除了已实施的建设外,还有三处水资源联合调度。其中东平湖联合调度设在穿黄管理处;南四湖水资源联合调度和胶东调水联合调度,根据工作性质分别在微山县和寿光市征地建设。考虑到管理处是生产单位,主要是现地管理,按照管理设施批复原则,其他管理处分别在水库、泵站和工程沿线,利用已征用的工程永久征地建设。
管理所为管理处所属内设管理单元,一般在枢纽工程、涵闸就近利用工程征地解决。管理处、所可合并建设,管理所管辖长度一般不小于15km。
(二)管理设施建设进展情况
1.一级机构建设情况
一级机构拟选址济南市邢村立交东侧,经十路与唐冶西路交叉路口西北角,西距奥体中心约9km,距泉城广场约18km,土地采用招拍挂形式。利用开发建设的形式进行管理设施建设。
2.二级机构建设情况
(1)已实施部分。
1)济宁、济南、聊城应急抢险中心。济宁应急抢险中心及济南应急抢险中心已经实施,济宁应急抢险维护分中心机修车间位于长沟泵站枢纽工程管理区内,泵站副厂房北侧。包括机修车间和办公部分,机修车间为902.67m2,办公部分局部三层、建筑面积为348.72m2。工程于2012年12月1日开工,工程于2013年7月12日通过分部工程验收,于2013年9月16日通过单位工程验收。
济南应急抢险中心位于在济南市华山镇孟家村,建筑面积为610m2,2013年9月底主体工程建设完成。
聊城应急抢险中心施工企业于2013年10月进场施工。
2)枣庄局。2012年6月18日枣庄市规划局批复《关于南水北调枣庄调度分中心项目选址的规划意见》(枣薛城规函〔2012〕16号);枣庄市信息工程咨询院,于2012年7月出具《山东省南水北调韩庄运河段工程建设管理局新建山东省南水北调枣庄调度分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2年7月20日枣庄市薛城区环境保护局批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薛环审字〔2012〕C-17)。2012年8月7日枣庄市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关于山东省南水北调枣庄调度分中心建设项目的批复》(薛发改审〔2012〕12号)。2012年8月6日枣庄市国土资源局薛城分局出具《关于山东省南水北调枣庄调度分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审查意见》。2012年11月16枣庄市规划局日出具《关于枣庄市薛城区珠江路北侧、薛周路西侧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枣规行字〔2012〕264号)。2013年3月1日,山东干线公司同枣庄市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枣庄2003-01〔薛城〕06)》;枣庄市国土局薛城分局,于2013年3月20日出具《枣庄市薛城区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通知书》(枣庄土监字〔薛城〕2013005号);于2013年3月13日/4月15日,向枣庄市财政局缴纳土地出让金共计2400万元。2013年5月20日,同枣庄智信水利有限公司签订了《南水北调枣庄调度分中心联合建设协议》。
(2)待实施部分。
1)胶东局采用购置的方式。
2)济南局与一级机构合建,建设地点拟选址济南市邢村立交东侧。
3)德州局建设选址初拟在位于德州市新河路以南,岔河以西,陶瓷市场以东的地块建设,2012年8月省南水北调局行文《关于购置南水北调德州管理局管理用地的函》(鲁调水建字〔2012〕85号)至德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5月19日,德州拟选地块由德州市国土局发布了用地招拍挂公告;6月8日完成报名竞拍,2013年10月已放弃该地块,重新选址。
4)泰安分局选址地块紧临泰安市迎宾大道(104国道),北靠泰山,距泰山环山公路500m,东南方向距大河水库约1km,距高速路口5km,区域环境较好。
5)聊城分局、济宁分局建设选址正在确定中。
3.三级机构及现地管理设施建设情况
三级机构批复共32个管理处。根据批复原则,具体实施建设中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前提下,前后方进一步统筹优化。
三级机构建设除个别管理设施正在办理建设用地外,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1)枣庄局。
1)已实施部分。
台儿庄泵站:管理区办公楼、宿舍楼、餐厅、维修车间、传达室3950m2。
万年闸泵站:办公楼1641m2,车库111m2,传达室135m2。
韩庄泵站:办公楼建筑面积1480m2,传达室50m2;车库100m2,平方米配电室100m2;水泵房70m2;厨房80m2。
二级坝泵站:办公宿舍楼建筑面积1380m2,2012年8月9日开工,至2013年7月28日完成了合同项目验收。
2)待实施部分。水资源控制工程:峄城大沙河大泛口节制闸管理用房548.55m2,至2013年9月已完成设计招标等施工前期工作,正进行基础施工。
(2)济宁局。济宁局三级及现地管理设施包括梁济运河管理处,柳长河上下游管理处,均已实施。
1)梁济运河管理处。位于梁济运河郭楼大桥北侧,总建筑面积302m2工程于2012年12月1日开工,工程于2013年7月12日通过分部工程验收,于2013年9月16日通过单位工程验收。
2)柳长河上、下游管理处。柳长河上游管理处(617m2)位于孙坊桥附近永久征地范围内,柳长河下游管理处(617m2)位于老王庄桥附近永久征地范围内。两个单体建筑使用统一图纸,建筑面积均为617m2,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
柳长河上、下游管理处至2013年12月建筑主体和广场施工完成。
(3)泰安局。包括穿黄管理处、东平县管理处、八里湾管理处、八里湾泵站管理处。
根据2006年批复的《穿黄河工程初步设计》,穿黄现地管理设施建在东平县,批复建筑综合面积780m2,占地8亩,工程概算投资345.5万元。为方便工程管理,将穿黄现地管理设施设在工程所在地斑鸠店镇。同时结合《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段调度运行管理系统初步设计报告(修改稿)》将调度运行管理系统调度中心的异地数据备调中心,与穿黄现地管理设施合并建设。
穿黄现地管理设施已于2011年8月已全部建成,2012年9月投入使用;2012年12月备调中心会商室、调度中心装修调试完成。
穿黄河工程地跨聊城、泰安两市,设置出湖闸、进口检修闸和出口闸三个管理站,各站的值班室已建设完成,具备了使用条件。
出湖闸管理房位于东平湖玉斑堤外侧,南干渠左侧,工程在永久征地范围内。建筑面积为161.98m2,已于2011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进口检修闸管理设施结合水闸桥头堡建设,为地上四层建筑,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268.6m2,已于2012年3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出口闸管理设施为地上三层,局部两层建筑,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631.35m2,已于2012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4)济南局。
1)已实施部分。济平干渠沿线的管理设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其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及相关批复、验收情况见表2-1-9。
表2-1-9 济平干渠工程沿线管理房详情
济南市区管理处(济东明渠管理所驻地):在济南华山孟家村,管理区内由生产调度楼、食堂、消防水池、净水处理房、传达室及围墙组成。其中生产调度楼3128m2。至2013年12月济南市区管理处主体工程已完工。
东湖水库管理处:东湖水库管理设施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东湖水库管理处生产调度楼、传达室、食堂、净水处理房以及室外工程。占地面积565.05m2,建筑面积2083.51m2。开工日期为2012年10月23日。至2013年12月,东湖管理处管理设施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济南局济东明渠段现地闸管所用房:遥墙闸管理房位于历城区遥墙镇,建筑面积150m2,管理区占地面积7615m2;南寺闸管理房位于章丘市南寺村,建筑面积150m2,管理区占地面积8724m2;傅家闸管理房位于章丘市傅家村,建筑面积150m2,管理区占地面积2100m2;大沙溜枢纽管理房位于章丘市大沙溜,建筑面积150m2,管理区占地面积2686m2。至2013年12月济南局济东明渠段现地闸管所用房已基本建设完工。
2)未实施部分。济南市区段京福高速节制闸、睦里庄节制闸管理设施征地工作正在办理,尚未建设。
(5)胶东局。
1)已实施部分。双王城、淄博、滨州管理处建设地点分别为寿光市、淄博、博兴,面积分别为2050m2、600m2、600m2,2013年9月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毕。
闸管所用房:田家闸管理房位于邹平县田家、入清沟枢纽管理房位于邹平县魏桥镇,引黄入青沟、堂子闸管理房位于魏桥镇堂子村、胡楼干渠枢纽管理所位于邹平县胡楼干渠、箕张闸管理所位于高青县箕张、陈庄闸管理所位于高青县东寺村、入小清河分洪道管理所位于高青县小清河大堤下游、大张闸管理所位于淄博市高青县西张村、赵家闸管理所位于博兴县西赵村、博兴分水闸管理所位于博兴县小清河管理所附近。闸管所用房设计均为150m2。
2)未实施部分。东营分水口管理所用房位于广饶县上道村西南方向,设计面积150m2,该管理所管理房尚未建设。
(6)德州局。
1)已实施部分。夏津管理处(生产调度用房1073.736m2、传达30.87m2、食堂197m2、净水房22.11m2和防汛仓库181.7m2)共1505.416m2。夏津管理处于2013年4月21日正式开工建设,至2013年10月6日主体基本完成;大屯水库管理处(生产调度用房1287.56m2值班用房790.53m2、传达30.87m2、净水房22.11m2)共2131.07m2。2012年9月10日签订施工合同。2012年11月16日干线公司批复了大屯水库工程现地管理设施施工图纸,至2013年11月底,大屯水库现地管理设施已建设完成并启用。
德州局范围内的白庄节制闸管理所、祁庄节制闸管理所、胡里长屯节制闸管理所、王庄节制闸管理所、北铺店节制闸管理所、八支倒虹吸管理所、范窑节制闸管理所、李邦彦节制闸管理所管理房,设计建筑面积均为121m2,至2013年9月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
2)未实施部分。德州局的武城管理处设计194m2,尚未施工。
(7)聊城局。
已经实施部分:东昌府管理处(小运河上游管理处)1400m2,临清管理处1323m2,于2013年9月底主体工程施工完毕。
聊城局范围内的七级镇南大桥管理所、东阿县河道管理所、夏堂节制闸、阳谷莘县分水闸、崔庄倒虹吸、东昌府分水闸、苏里井节制闸、姚屯枢纽、徒骇河倒虹吸、聊城分水闸、八东节制闸、闫寺办事处、马颊河倒虹吸高唐茌平分水闸管理所管理用房、冠县分水闸、魏湾西节制闸、戴湾节制闸、临清分水闸管理所、市界节制闸管理所18个管理所中除七级镇南大桥管理所、东阿县河道管理所、八东节制闸管理所、闫寺办事处管理所外,至2013年9月底其他闸管所管理房基本完工。各级机构管理用房完成情况见表2-1-10。
表2-1-10 各级机构管理用房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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