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国水利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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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规划计划工作综述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一、2014年工作进展和成效

2014年,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治水新思路,紧紧围绕水利改革发展大局,突出重点、求实创新,水利规划、项目前期、投资计划、水利改革、综合统计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

(一)水利建设投入再上新台阶

2014年,全国共落实水利建设投资4881亿元,其中中央水利建设投资1627亿元,地方水利建设投资3254亿元,均创历史最高水平。中央水利建设投资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67亿元,中央水利建设基金21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839亿元。在投资安排上,中央水利投资继续向中西部地区和民生水利项目倾斜,中西部地区投资比重为84%,民生水利投资比重为74%。按照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改进投资计划管理方式,研究提出了进一步改进中小型水利项目投资计划管理方式的指导意见,对面大、量大、单项投资小的中小河流治理、水利血防等面上地方项目,将投资计划切块到省,由各省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强投资计划执行监管,组织完成2013年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第二次定期进度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并通报了考核结果。

(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提速

按照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召开了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座谈会,与建设任务较重的省份进行了对接;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先后两次召开全国视频会,对有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狠抓2014—2015年44项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重大水利项目审批部际协调机制,国土、环保、住建等有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各项前置条件审批,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协调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建立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专报制度,及时掌握地方动态,加强跟踪、督促和指导;统筹协调落实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在争取加大政府投入、优化投资结构的同时,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研究制订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和试点工作方案,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2014年,水利部共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重点水利项目45项,总投资2731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44项,总投资2402亿元。截至2014年底,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中在建项目达57项,其中2014年新开工建设17项。

(三)深化水利改革取得良好开端

开展深化水利改革顶层设计,制定出台《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水利部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明确了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10个方面的改革任务,对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健全深化水利改革工作机制,成立了水利部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划和办公室工作细则。抓好水利改革任务分解落实,对中央改革举措部门分工中明确水利部参加的24项重要举措和水利部深化水利改革指导意见中明确的32项改革任务进行分解,逐项明确责任分工、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进度要求。强化水利改革统筹和协调推动,组织召开深化水利改革工作座谈会和联络员会议,加强水利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继续抓好加快水利改革试点及总结评估工作。

(四)重点水利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

全面启动全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了“十三五”水利重大问题研究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研究提出《全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思路报告》,提出了拟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的水利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其他重大水利规划编制报批工作,2014年中央层面共批复印发《全国现代灌溉发展规划》《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水源工程建设规划》等12项重点水利规划,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进入报批阶段,全国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河口海岸滩涂开发管理规划、水情教育规划编制完成,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利现代化规划纲要、牧区水利发展规划等编制进展顺利。编制完成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南疆水资源利用和水利工程建设等水利专项规划,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五)规划计划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健全规划计划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出台《水利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水利统计管理办法》等7项管理办法。加强水利统计工作,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主题,组织开展了水利统计质量巡查、数据会审、基层培训、知识竞赛和征文比赛等一系列“水利统计质量年”活动,提升了水利统计工作水平和支撑能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开展了“十三五”水利发展重大问题、江河水系综合整治、深化水利改革等多项调研,确定了15个县级基层水利联系点,积极开展基层水利联系工作。

二、2015年工作思路和重点

2015年是全面完成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科学谋划“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工程建设、深化水利改革的关键一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加快在建57项工程建设步伐,全力推进重大农业节水、吉林省中部引松供水、东北三江治理等在建项目主体和配套工程建设,力争尽早建成发挥效益。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年内新开工建设甘肃省引洮供水二期、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治旱二期等27项工程,加快推进引江济淮、云南省滇中引水、黄河古贤等其他88项重大工程前期论证工作,前期条件成熟的部分项目力争提前到2015年开工建设。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部门配合和地方协作配合,加强跟踪督导和监督检查,完善统计月报制度,着力解决水利建设中存在的项目审批周期长、前期工作推进难、建设投资缺口大、投资计划执行慢等问题。同时,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民生水利建设。

(二)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统筹解决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问题,在争取加大政府投入、优化投资结构的同时,更多运用市场机制,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积极落实年度中央水利投资计划,优化调整投资结构,加快投资计划提前下达。做好今后几年水利建设投资需求测算,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支持、发行债券等相关政策。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并启动试点工作,通过政府投资补助、财政贴息、价格机制、税费优惠等鼓励政策,吸引社会资本以参股控股、特许经营、PPP等多种形式投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三)积极推动重大水利规划编制

着力做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快相关重大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编制,基本完成规划报告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全国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治涝规划等重点水利规划编制和协调报批工作,完成跨省主要支流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商有关部门明确由国务院审批、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流域综合规划的河流名录,加快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制定,组织做好水利应对气候变化影响适应性对策措施、全国水库清淤挖潜改造等重大水利专题研究。

(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水利改革

研究制定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水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以流域为单元的综合管理,推动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大力推进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深入开展水权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政府向社会购买水利公共服务,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杜国志 乔建华 石海峰 夏连强 李明 张世伟 执笔

周学文 汪安南 吴强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