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报告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四节 主要普查成果

全国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对象数量共786727个[4](处、条),其中河湖取水口638816个,地表水水源地11656处,有防洪任务河流15638条,入河湖排污口120617个。各普查对象主要普查成果如下:

1.河湖取水口

全国共有河湖取水口638816个,其中规模以上取水口121796个,规模以下取水口517020个,分别占全国河湖取水口总数量的19.1%和80.9%;2011年普查的取水口总取水量为4551.03亿m3,其中规模以上取水口取水量为3923.41亿m3,规模以下取水口为627.62亿m3,分别占全国河湖取水口2011年总取水量的86.2%和13.8%。

河湖取水口数量与取水量区域分布总体呈现南方多、北方少的格局。南方地区取水口559888个,占全国河湖取水口总数量的87.6%;北方地区取水口78928个,占12.4%。南方地区取水口2011年取水量为2825.81亿m3,占全国河湖取水口总取水量的62.1%;北方地区2011年取水量为1725.22亿m3,占37.9%。

全国河流、湖泊和水库型取水口数量分别为539912个、7456个和91448个,分别占河湖取水口总数量的84.5%、1.2%和14.3%;河流、湖泊和水库型取水口2011年取水量分别为3445.23亿m3、71.61亿m3和1034.19亿m3,分别占河湖取水口总取水量的75.7%、1.6%和22.7%。规模以上取水口中,自流和抽提方式取水口数量分别为61507个和60289个,所占比例分别为50.5%和49.5%,2011年取水量分别为2543.02亿m3和1380.39亿m3,所占比例分别为64.8%和35.2%。

河湖取水大部分用于农业灌溉。在2011年河湖取水口总取水量中,农业取水量为3225.26亿m3,占70.9%;非农业取水量为1325.77亿m3,占29.1%,其中,城乡供水、一般工业、火(核)电和生态环境取水量分别为564.16亿m3、197.35亿m3、507.81亿m3和56.45亿m3,分别占2011年河湖取水口总取水量的12.4%、4.3%、11.2%和1.2%。

目前,我国河湖取水计量比例总体偏低。规模以上取水口中,安装计量设施的取水口26015个,占规模以上取水口总数量的21.4%,2011年取水量为2299.34亿m3,占规模以上取水口取水量的58.6%。其中,安装计量设施的农业取水口共15142个,计量的取水量为1306.03亿m3,分别占规模以上农业取水口总数量和总取水量的14.7%和49.8%;安装计量设施的非农业取水口共10873个,计量的取水量为993.31亿m3,分别占规模以上非农业取水口总数量和总取水量的57.7%和76.3%。

2.地表水水源地

全国共有地表水水源地11656处,2011年总供水量为595.78亿m3。其中,供水规模在15万m3/d及以上的地表水水源地349处,2011年供水量为381.60亿m3,分别占全国地表水水源地总数量和2011年总供水量的3.0%和64.0%;供水规模0.5万m3/d以下的地表水水源地8058处,2011年供水量为23.58亿m3,分别占全国地表水水源地总数量和2011年总供水量的69.1%和4.0%。供水规模较大的地表水水源地虽然数量较少,但总供水量较大;供水规模较小的水源地数量多且分布广,其总供水量较小。

地表水水源地数量南方明显多于北方。南方地区共有地表水水源地10070处,占全国地表水水源地总数量的86.4%,2011年供水量为460.42亿m3,占全国地表水水源地2011年总供水量的77.3%;北方地区共有地表水水源地1586处,占全国地表水水源地总数量的13.6%,2011年供水量135.36亿m3,占全国地表水水源地2011年总供水量的22.7%。

南方地区以河流型水源地为主,北方地区以水库型水源地为主。全国河流型、湖泊型和水库型地表水水源地数量分别为7104处、169处和4383处,分别占全国地表水水源地总数量的60.9%、1.5%和37.6%,2011年供水量分别为338.08亿m3、18.84亿m3和238.86亿m3,分别占全国地表水水源地2011年总供水量的56.7%、3.2%和40.1%。南方地区河流型、湖泊型和水库型地表水水源地2011年供水量分别为302.17亿m3、16.28亿m3和141.97亿m3,所占比例分别为65.6%、3.6%和30.8%;北方地区河流型、湖泊型和水库型地表水水源地2011年供水量分别为35.92亿m3、2.56亿m3和96.88亿m3,所占比例分别为26.5%、1.9%和71.6%。

3.河流治理情况

全国流域面积100km2及以上有防洪任务的河流15638条,有防洪任务河段总长度37.39万km,占流域面积100km2及以上河流总长度的33.5%。有防洪任务河段长度南方地区为18.31万km,北方地区为19.08万km。

全国有防洪任务的河流中,流域面积1万km2及以上河流有防洪任务的河段长度为6.27万km,占全国有防洪任务河段总长度的16.8%;3000(含)~10000km2的河流有防洪任务的河段长度为4.07万km,占10.9%;100(含)~3000km2的河流有防洪任务的河段长度为22.59万km,占60.4%;平原河流有防洪任务的河段长度为4.46万km,占11.9%。

全国有防洪任务的河段中,规划防洪标准50年一遇及以上河段长度为2.98万km,20年一遇(含)至50年一遇河段长度为12.56万km,20年一遇以下河段长度为21.86万km,分别占有防洪任务河段总长度的8.0%、33.5%和58.5%。

全国已治理河段总长度12.34万km,治理比例(已治理河长占有防洪任务河长比例)33.0%;治理达标河段长度6.45万km,治理达标比例(治理达标河长占已治理河长比例)52.2%。南方地区治理比例28.7%,治理达标比例51.6%;北方地区治理比例37.1%,治理达标比例52.8%。流域面积较大河流及平原地区重要河流治理及达标比例高于中小河流。流域面积10000km2及以上河流干流已治理河段长度为2.68万km,治理比例42.7%,治理达标河段长度为1.60万km,治理达标比例59.8%;平原区河流已治理河段长度为2.89万km,治理比例64.8%,治理河段达标长度为1.51万km,治理达标比例52.4%;100(含)~3000km2的中小河流干流已治理河段长度为5.40万km,治理比例23.9%,治理河段达标长度为2.63万km,治理达标比例48.6%。

4.入河湖排污口

全国入河湖排污口120617个,其中,规模以上入河湖排污口15489个,占全国入河湖排污口总数量的12.8%,规模以下入河湖排污口105128个,占87.2%。规模以上入河湖排污口中,南方地区为11275个,占72.8%;北方地区为4214个,占27.9%。南方地区排污口数量较多但排污口规模相对较小,北方地区数量较少但排污口规模相对较大;规模以上排污口入河湖废污水量中,南方地区占64.1%,北方地区占35.9%。

规模以上入河湖排污口中,工业企业排污口比例较高。工业企业排污口、生活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市政排污口和其他排污口数量分别为6878个、3586个、2765个、1591个和669个,分别占规模以上排污口总数量的44.4%、23.2%、17.8%、10.3%和4.3%;其2011年入河湖废污水量分别占规模以上排污口入河湖废污水量的17.7%、9.1%、60.2%、10.1%和2.9%。


[1]名词解释及说明见附录A。

[2]1亩≈666.7m2

[3]主要河流选取原则包括:①流域面积5万km2以上所有河流(不含国际河流);②对流域或区域防洪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中具有重要作用的部分河流,流域面积多在1万~5万km2之间;③部分重要的省际河流;④流域机构管理的重要河流。❷不包含治理保护湖泊数量。

[4]❶主要河流选取原则包括:①流域面积5万km2以上所有河流(不含国际河流);②对流域或区域防洪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中具有重要作用的部分河流,流域面积多在1万~5万km2之间;③部分重要的省际河流;④流域机构管理的重要河流。❷不包含治理保护湖泊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