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问题是价值要素和事实要素的“螺旋”扭结
通过上一章关于西蒙理论体系的总体介绍,我们已经知道决策是解剖组织运行和理解组织管理问题的“可靠的起航港口”,也大体了解到决策是决策者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围绕某个有待决策的问题而展开的活动。因此,对决策的考察可以从决策者、决策环境和有待决策的问题三个层面展开。
西蒙的考察是从有待决策的问题开始的。还是从“到河对岸去”这个经典的例子开始我们的讨论吧!前面已经说过,这个决策事项是由两个因素的相互作用而引发的:一是“要过河”,二是过河不止一种方案。对第一个因素而言,“要过河”是因为你觉得“过河对你来说很重要”,否则,你完全可以“放弃”这个念头去干别的事情;对第二个因素而言,你希望找到最有效的过河方式。如果只有唯一一种方案,你根本就无从选择。反过来,纵使有一千个、一万个方案,如果你根本不在乎它们有什么区别,实际上和只有唯一一种方案是一样的,你根本就不需要选择。
但是,我们的兴趣不是刻画这个过程中的细节,而是要抽象出这个问题的性质。一旦开始抽象,就转向理论层面的思考,是从概念分析的角度来考察问题,这对大多数读者而言有些困难。看看西蒙是怎么说的。他说:“决策不只是事实命题而已,它固然描述的是未来的状态,这种描述从实际角度,严格说可能正确也可能错误,但是决策还具有支配性,因为它们优先选择某一种未来状态,并且让行为直接向选定方案的方向努力,简而言之,决策既包含事实成分,又包含道德成分。”[19]在这段话中,西蒙主要是用事实成分和道德成分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对决策问题的性质予以描述,因此,要想理解决策问题的性质,就必须首先明确事实命题和道德命题的含义。
在哲学领域,事实命题与价值命题是德国学者文德尔班首先使用的用语。他认为,事实命题是普遍的逻辑判断,它们确定事实与事实之间的关系,不掺入主观因素。价值命题不表示事实之间的关系,而表示主体对于对象的估价、态度,决定于由主体的情感和意志所设定的标准。正因为价值命题不服从任何逻辑的因果规则,不包含必然性,它们没有逻辑的、理论的意义,只有伦理学和美学即实践的意义。特别提示我们的是:从语法结构的角度看,在事实命题中,主词和谓词连接的是两个外在的客观事物,而价值命题中主词和谓词连接的人的心灵和外在客观世界的关系。
简单理解,事实命题就是对物与物之间关系的客观描述,价值命题则是人的主观诉求。由于这个区分是在最基础的层面,我们必须把它彻底搞清楚。下面我们再举一些例子。
(1)“树上有一只鸟。”
这是一个事实命题。因为它陈述的是“树”与“鸟的个数”之间的关系,没有涉及任何与人的关系,至于树上是不是真的有一只鸟,完全是可以证明的。
(2)“所有的鸟儿都会说话。”
这也是一个事实命题。因为它陈述的是“鸟”与“是否会说话”之间的关系,至于你信不信是另外一回事。
(3)“我希望鸟儿会说话。”
这是一个价值命题。因为它陈述的是“我”这个人对“鸟会说话”的主观向往,“我”与“鸟会说话”之间没有逻辑关系,也无法证明其真伪。
(4)“总经理的决策风格属于直觉型。”
这也是一个事实命题。因为尽管陈述中有“总经理”这个人,但它表达的是“决策风格”与“决策类型”之间的关系,不反映总经理内心的想法和诉求。
(5)“总经理要求我们在中午12点前完成任务。”
这是一个价值命题。因为它陈述的是“总经理”这个人对某件事情的期望,是人的内心对客观能够达到的状态的愿望。
当然,文德尔班也认为这两种命题的区别是相对的,事实命题归根到底从属于价值命题,要以价值观念为根据。在现实生活中,事实和价值总是纠缠在一起的,但理论上的区分又是必须的,也是合理的。
接下来,我们看看决策命题是一个什么样的命题。回到具体的例子中,在引发决策的两个因素中,第一个因素显然描述的是“你”和“到河对岸”之间的关系,表达了你心里想到河对岸去的愿望;而第二个因素描述的是“乘船”或者“过桥”与“到河对岸”的关系问题。按照文德尔班的说法,我们大可放心地把第一个因素归入价值命题的范畴,第二个因素归入事实命题的范畴。至于西蒙选择了道德命题的说法,这里有中西文化差异的影响,我们完全可以等同于价值命题[20]。
再换一个角度来分析。从决策的结果来看,决策一定是经过决策者主观评价之后的选择,比如“我决定采取乘船的方式到河对岸去”,它表达的是决策者对乘船这种方式更喜欢或者更愿意的倾向,这是价值要素的属性;但从决策者所要评价的对象来看,它一定是对一个命题所陈述的内容进行事实性评价,比如“乘船比过桥省钱”,或者“过桥比乘船节省时间”。因而,决策命题中又包含事实要素。
因此,决策命题就是包含价值要素和事实要素的混合命题。
但是,知道决策命题是包含价值要素和事实要素的混合命题有什么意义呢?
首先,如果决策命题一定是包含价值要素的命题,那它就离不开人的主观判断和偏好,按照传统经济学的观点,它就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要研究它,我们就必须将其中的价值要素干干净净地“剥离”出去。
其次,如果仅仅对其中事实命题部分进行科学研究,而把价值命题对应的部分交由哲学层面来关照,那就带来两个结果:一方面决策只能是关于实现目标的方案的选择,这就必然把决策目标的设定这一具有支配性的问题丢掉,这时候决策就不能称之为决策;另一方面在丢掉决策目标设定的同时,我们把作为人的决策者也抛弃了,而恰恰决策就是人做出的,抛开人而研究决策就毫无研究的必要。其实,这恰恰是传统经济学在关于决策研究上不知不觉走上的路线。即使传统经济学发展出了一套非常精美的主观期望效用模型[21],但又做出了“人的价值偏好是稳定的”这一不实假设,还是偏离了人类决策的真实。
西蒙的洞见就在这里开始了!西蒙巨大的理论构建能力也就此发力!他要接纳被传统研究丢掉的东西,他要将决策命题中的价值要素包容到决策研究的框架之内!西蒙的做法是:把决策命题中的祈使句(价值命题)巧妙地转化为陈述句(事实命题)!这里显示出西蒙强大的逻辑力量。
他说:“因为多数祈使句本来并非终极目的而是中间目的,所以它们是否适合更进一步的目的,这仍然是一个事实问题。至于究竟能够沿着手段目的链一直追踪到足以分离出一个‘纯粹’价值的地步,也就是能否找到一个单纯目的的问题,我们不必在这里解决。目前讨论的重点是对于任何包含道德要素的陈述,无论是中间的目的陈述还是最终目的陈述,都不能用正确与否来判断,而且决策制定过程必须以某些‘给定’的道德前提为起点。”[22]
让我们对“到河对岸去”这个决策的两个驱动因素做更为仔细的分解:
从更仔细的分解中发现:和我们难以找到“纯粹”的外部一样,我们也很难找到“纯粹”的价值。而当我们“截取”这个链条中的任何一段时就会发现,所要达到的目标就是“给定”的,每一次决策总是在这个“给定”的价值前提下启动的;决策是一个选择接着一个选择的过程,每次选择又因为“放弃”原有的东西而“注意”到新的刺激而引起。“放弃”的是对原有事实的价值关照,“选择”则是对新的价值关照下的事实的“注意”,这个过程多么神奇和美妙!对于“给定”的目标,一切方案的搜索和选择就可以当作事实命题来考察;而对于这些事实的考察又总是受到“给定”目标这个价值因素的支配。于是,在决策活动中,价值要素和事实要素就像我们走路时迈出的左右脚,互为支撑又牢牢地扭结在一起:第一个“双螺旋”出现了!
概括来讲,西蒙对决策命题的看法与传统经济理论有很大的区别。第一,传统理论对决策命题的看法仅仅局限于手段与目标之间的对应关系,对目标为什么存在并没有予以关照。而西蒙则是从手段目的链的复杂联系中来识别一个具体的决策命题,从而将目标的选择与实现目标的方案的选择统一起来,真正还原了决策活动的实际面貌;第二,与此对应,西蒙发现了决策命题由事实成分和价值成分共同决定的混合性质,且巧妙地在手段——目的链中对价值成分进行了“降维”处理,从而开辟了决策研究的新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