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阿多斯的妻子
“现在,只差阿多斯的情况了。”最后,达达尼安对心境宽敞的阿拉密斯说道。他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一个就把论文丢到脑后,另一个也忘记了疲劳。达达尼安向他讲述了在他们出发之后,京城都发生了什么事情。
“依您看,他会遭遇什么不幸吗?”阿拉密斯问道,“阿多斯遇事特别冷静,又特别勇敢,使剑也特别敏捷。”
“是的,当然了,没有人比我更了解阿多斯的勇气和剑术了。不过,我使剑宁愿对付长矛,也不愿对付棍棒,我担心阿多斯挨了奴仆的打。那些奴仆下手狠,还不轻易住手。因此,不瞒您说,我想动身越早越好。”
“我争取陪您去吧,”阿拉密斯说道,“尽管我觉得骑马还有点儿困难。您瞧见了挂在墙上的那条苦鞭,我试着抽自己,可是疼痛难忍,这种苦修就没有继续下去。”
“我亲爱的朋友,用鞭笞的方法来治疗枪伤,也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不过,当时您有伤痛,有伤痛头脑就犯糊涂,您那么做我认为情有可原。”
“您什么时候起程?”
“明天拂晓。今天夜晚您尽量休息好,如果明天您能行,我们就一道动身。”
“那就明天见,”阿拉密斯说道,“您就是铁打的身子,也需要休息啊。”
次日,达达尼安走进阿拉密斯的房间时,看见他正站在窗口。
“您在那儿瞧什么呢?”达达尼安问道。
“好家伙!我在欣赏马夫牵的三匹骏马,能骑上那种好马旅行,一定会像王子一样快活。”
“那好,我亲爱的阿拉密斯,您就让自己那样快活快活吧,因为,那些马有一匹就是您的。”
“真的啊!哪一匹?”
“三匹马任您挑,我看都一样棒。”
“披的那身华丽的马衣,也是我的吗?”
“当然了。”
“您是要开玩笑,达达尼安?”
“从您开始讲法语的时候起,我就不再开玩笑了。”
“系在鞍鞯上的那些黄澄澄的枪套、那身天鹅绒的马衣、那副镶银的马鞍,全给我啦?”
“全是您的,同样,那匹前蹄刨地的马是我的,而打转的那匹是阿多斯的。”
“天啊!三匹都是骏马良驹。”
“我很高兴它们得到您的赏识。”
“这种礼物,是国王送给您的吧?”
“肯定不是红衣主教送的。您就别管是从哪儿来的,只想三匹马中有一匹属于您。”
“我就选定红头发仆役牵的那匹马。”
“好极了!”
“上帝万岁!”阿拉密斯嚷道,“这下子,我余下的一点儿伤痛也一扫而光,身上就是再挨三十颗枪子儿,我也要骑上那匹马。啊,凭良心讲,那马镫真漂亮!喂!巴赞,到这儿来,马上过来。”
巴赞出现在门口,一副怏怏不乐、无精打采的样子。
“把我的剑擦亮了,我的毡帽弄挺实了,斗篷也刷一刷,再给我的手枪装上弹药!”阿拉密斯吩咐道。
“最后这一件就免了吧,”达达尼安接口说道,“马鞍挂的枪套里的手枪已经装上弹药了。”
巴赞叹了一口气。
“好了,巴赞师傅,您就放宽心吧,”达达尼安说道,“无论干哪一行,都能进天国。”
“先生已经是多好的神学家了!”巴赞说着,几乎要流下眼泪,“他能当上主教,也许会当上红衣主教。”
“哎!我可怜的巴赞,喏,想想看,请问,当个神职人员又有什么用处呢?也免不了去打仗。您完全明白,一有战事,红衣主教要戴上头盔,手持战戟去参加。德·诺加雷、德·拉瓦莱特先生,您说怎么样?他也是红衣主教,问问他的跟班,他给主人包扎过多少次伤口?”
“唉!”巴赞叹道,“我知道,先生,当今世界完全乱了套。”
说话的工夫,两个年轻人同可怜的跟班已经下了楼。
“给我扶住马镫,巴赞。”阿拉密斯说道。
阿拉密斯还像从前那样,以优美轻捷的动作跳上马;可是,那匹良种马打了几个转,又连连腾跃,害得骑士疼痛难忍,面失血色,身子在马上摇晃起来。达达尼安料到可能会出这种意外情况,就一直密切注视,见状急忙冲上前去,将阿拉密斯抱住,又把他送回房间。
“就这样吧,我亲爱的阿拉密斯,您好好养伤,”达达尼安说道,“我一个人去找阿多斯。”
“您真是条钢筋铁骨的汉子。”阿拉密斯说了一句。
“哪里,我只是运气好罢了。请问,您等我这段时间,打算过什么样的生活呢?不会再给手指头和祝福注释了吧,嗯?”
阿拉密斯微微一笑,说道:
“我就作诗。”
“对,作些香艳的诗,要像德·舍夫勒兹夫人的使女的信笺那样芳香。您也教教巴赞怎样作诗,这样他会得到些安慰。再说有了马,您每天骑一骑,慢慢恢复习惯。”
“唔,这方面您就放心吧,”阿拉密斯回答,“等您再回来,我一定能随您走了。”
二人相互道了别,达达尼安又把他的朋友嘱托给巴赞和老板娘,十分钟之后,他便催马直奔亚眠。
怎样才能找见阿多斯呢?进而言之,他还能找见阿多斯吗?
他是在阿多斯危急时离开的,阿多斯很可能身遭不幸了。此念一生,他的额头就布满阴云,连声叹了几口气,还咕哝着发誓要报仇。他的所有朋友中,阿多斯年纪最长,在情趣和爱好方面显得同他很不相近。
然而,他特别喜爱这位贵绅。阿多斯那种尊贵而高雅的神态、从他情愿避身的阴影中不时放射出的那种伟大心灵的光彩、使他成为最易相处之人的那种不变的平易性情、那种有点儿勉强又有气势逼人的快乐情绪,还有那种如不是出于极其少见的冷静就会被人称为盲目的勇武,这么多优点,不仅赢得达达尼安的敬重和友谊,还赢得了他的钦佩。
的确,在他心情好的日子里,与优雅而高贵的朝臣德·特雷维尔先生相比,阿多斯甚至还略胜一筹。阿多斯中等身材,但是肢体特别匀称,他在不止一次的搏斗中,使火枪手公认力大无比的巨人波尔托斯落败。他的目光十分犀利,鼻子挺直,下颏儿的线条酷似布鲁图[123],整个头部具有一种难以描摹的高雅的特征。他那双手毫不着意护理,而总用杏仁膏和香脂保养双手的阿拉密斯见了,也自愧弗如。他的嗓音清朗而又和谐悦耳。还有,阿多斯平时总不显山露水,处处谦让退让,身上却有一种难以界定的优点,即熟谙人情世故和上流社会的习俗,以及一举一动不经意间就显示出来的绅士风度。
如果举办一次宴会,阿多斯比哪个上流社会人士安排得都会更周到,能让每位宾客坐的席位都合乎祖先为他赢得的,或者他本人奋斗达到的地位和身份。如果谈起纹章学,阿多斯则了解王国中所有显贵的家族,了解那些家族的世系、姻亲关系、族徽及其渊源。宫廷礼仪也没有他不熟悉的细节,大领主享有什么权利他知晓,甚至如何驾鹰携犬行猎他也十分内行——有一天谈起这门学问来,就连公认的大行家路易十三世国王也深感诧异。
他跟同时代的所有大贵族一样,精通马术和各种兵器。此外,他早年就没有放松过学习,哪怕是经院式课程也一样,像他这样学习的贵族可以说屈指可数,因此,他听到阿拉密斯说出的、波尔托斯装懂的那种只语片言的拉丁文,往往付之一笑。甚至有两三次,阿拉密斯说拉丁文时犯了几个基本的语法错误,阿多斯当场纠正了他所用的动词的时态和名词的格,让朋友们大吃一惊。还有,那个时代可不像如今这样,军人并不大在乎宗教和自己的良心,情人不大讲究钟情,而穷人也不大遵守“摩西十诫”中的第七戒[124],可是在那种风气中,阿多斯正直的品格还是无懈可击的,堪称超尘脱俗的一个人。
然而,这个人天性如此高贵,相貌如此英俊,气质如此高雅,我们却看到他不知不觉转向物质生活,犹如老年人从躯体到精神都变得迟钝一样。阿多斯常有一文不名的时日,而每逢这种日子,他通身的灵光就熄灭了,光辉的一面就仿佛隐没在深邃的黑夜里。
灵光熄灭,神性消失了,剩下来的是个极其普通的人。他垂着头,眼睛无神,说话又迟钝又吃力,一连几小时凝视着酒瓶酒杯,或者凝视他的跟班格里莫。格里莫已经习以为常,看到示意就知道该做什么,能从主人呆滞的目光中看出极小的愿望,并且立即设法去满足他。四个朋友假如在这种时候相聚,阿多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讲一句话,就是对谈话的全力支持了。阿多斯不说话,自然是喝闷酒,酒量一个人顶四个人,而且比起平常也没有显得多特别,只是眉头皱得更紧一些,脸上更加黯然神伤。
达达尼安这个人,我们也都了解,最爱刨根问底了,可是在阿多斯这件事上,他无论多么感兴趣,多么想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也丝毫未能确认这种意志消沉是何原因、有什么变故。阿多斯没有收到过信件,从来没有。阿多斯的所作所为,他的所有朋友也无不知晓。
也不能说这种忧伤是喝酒造成的,恰恰相反,他是要借酒浇愁,然而正如我们所讲,借酒浇愁,还要愁上添愁。这种极度的忧郁,同样不能说是赌钱所致,须知阿多斯和波尔托斯截然相反:波尔托斯的情绪随输赢而定,赢钱便高歌,输钱便骂街;而阿多斯无论赢钱还是输钱,总是不动声色。有一天晚上,在火枪手俱乐部里,有人看见他赢了一千皮斯托尔,随后又全部输光,还搭进去盛典时扎的金丝腰带,接着再如数捞回来,还多赢了一百路易金币,然而,他那俊美的黑眉毛丝毫也没有挑高或者垂下,他那双手也没有丧失其珠光色彩,同样,那天晚上他谈话愉快,也始终保持讨人喜欢的平静口气。
也不像我们邻国英国人那样,受气候的影响而脸色阴沉,反之,一年当中天气越好,阿多斯通常越发沉郁,而六月、七月就更加厉害了。
眼下他也没有什么伤心事,谁跟他谈起将来的打算,他就耸耸肩膀。正如有人含混地对达达尼安讲的那样,阿多斯的秘密是从前的事了。
就在阿多斯喝得酩酊大醉时,别人无论怎样巧妙地盘问他,也始终未能从他口中或眼神里套出什么来,因此,笼罩他全身的神秘色彩,就尤其引人对他感兴趣了。
“哎呀!”达达尼安心中暗道,“此刻,可怜的阿多斯也许已经死了,是因我的过错丧了命,毕竟是我把他拖进这个事件中,而他既不知道事情的前因,也不会了解事情的后果,当然也不可能从中获利了。”
“这还不算,先生,”卜朗舍接口说,“也许我们还欠他的救命之恩呢。您还记得吧。当时他大喊:‘快离开,达达尼安!我中了圈套。’他连放两枪,接着又用剑拼杀,一片喧嚣声,真好像有二十个人,再准确点儿说,真好像有二十个疯狂的魔鬼混战一场!”
达达尼安听了这话,心情就更加急切,催赶本无须催赶的坐骑,一路狂奔起来。
约莫上午十一点钟,望得见亚眠了;十一点半,他们就到了那家该死的客栈门口。
达达尼安时常想,对那个背信弃义的店家,非得痛快地报复一下不可。只要抱着这种报复的希望,心里就会多少得到些安慰。于是,他将呢帽往下压了压,走进客栈,左手按着剑柄,右手呼呼地挥着马鞭。
“您还认得我吗?”他对迎上来打招呼的店主说道。
“我没有这种荣幸,大人。”店主回答,他对着达达尼安如此华丽的行装,一时看得眼花缭乱。
“嗯!您不认识我?”
“不认识,大人。”
“那好,我讲两句话,就能唤起您的记忆。大约两周前,您竟敢蓄意控告一位贵绅制造伪币,您把那位贵绅怎么样啦?”
店主面失血色,因为达达尼安的表情凶极了,而卜朗舍也效仿他的主人。
“唉!大人,可别提了,”店主以万分痛心的声调高声说道,“唉!大人,干了这件错事,我付出多大代价。唉!我简直倒霉透了!”
“我问您哪,那位贵绅怎么样啦?”
“请听我说,大人,请您宽大为怀。喏,请赏脸坐下吧!”
达达尼安又气又担心,一言未发,凛然坐下,俨如一位审判官。卜朗舍也狐假虎威,俯在主人的椅子的靠背上。
“事情是这样,大人,”店主浑身发抖,接着说道,“现在我认出您来了——当时,我同您讲的那位贵绅刚发生那场不幸的纠纷,您就离开了。”
“对,那正是我,因此,您完全明白,如果您不讲出全部真相,我绝饶不了您。”
“因此,您就请听我说,这就会了解全部真相。”
“我听着。”
“我得到地方当局的通知:一个有名的伪币制造者要到我的客店来,他和好几个同伙都伪装成禁军卫士或者火枪手,看你们几位的马匹、你们的跟班,还有你们几位大人的面孔,跟当局向我描绘过的一模一样。”
“后来呢,后来呢?”达达尼安追问道,他很快就推测出如此准确的特征是哪里提供的了。
“有当局派来的六个人手,我根据命令,采取了必要的应急措施,好确保抓获那几个所谓的伪币制造犯。”
“还胡说!”达达尼安喝道,他听到“伪币制造犯”这种称呼,觉得特别刺耳。
“请原谅,大人,请原谅我这么讲,这恰恰表明我情有可原。当局令我畏惧,您也知道,一个开旅店的,必须顺着当局。”
“我再问您一次,那位贵绅,他在哪儿?现在他怎么样了?他死了吗?他还活着吗?”
“别着急嘛,大人,我们这就要谈到了。开头的情况,您也知道,而您急匆匆走掉,”店主补充说,但是他的鬼伎俩却瞒不了达达尼安,“就似乎更有理由搞个水落石出了。那位贵绅,您的朋友,当时拼命地抵抗。不料他的跟班也闹起来,找碴儿跟装扮成马夫的警察打起来……”
“哼!坏蛋!”达达尼安高声说道,“你们全都串通好了,真不知道我怎么不把你们全宰了!”
“什么?不是,大人,我们不是全串通好的,等一下您就会明白。您的那位朋友先生,请原谅,我不知道他那无疑是很高贵的姓名,没法称呼他。您的那位朋友先生,连开两枪,撂倒了两个人之后,又用剑边战边退,还伤了我的一个人,用剑面把我打昏了。”
“喂,刽子手,你有完没完?”达达尼安嚷道,“阿多斯,阿多斯怎么样啦?”
“正如我对大人说的这样,他边战边退,发现身后就是酒窖的阶梯,恰好门又开着,就拔下钥匙,进去便把门关死。反正他在酒窖里也跑不了,就随便吧。”
“是的,”达达尼安说道,“他们也不是非杀掉他不可,只是想把他关起来。”
“公正的上帝啊!把他关起来,大人?我向您发誓,他是自己把自己关起来的。开头,他打得很凶,当场杀死了一个人,又重伤了两个。死伤的人被他们的伙伴抬走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听人提起这些人或者那些人。我呢,等苏醒过来之后,就去见总督先生,讲述了发生的全部情况,还问他我该如何处置关在酒窖里的那个人。不料,总督先生仿佛坠入云里雾中,说他根本不明白我要说什么,我接到的命令不是他发出来的,他还说,我若是自找倒霉,向谁讲了他同这场斗殴有牵连,他就让人把我绞死。看来我搞错了,先生,抓了不该抓的人,让该抓的人逃掉了。”
“可是,阿多斯呢?”达达尼安嚷道,他一听当局撒手不管这件事,就更加焦躁起来,“阿多斯呢?他究竟怎么样啦?”
“我也急于向关着的人赔礼道歉,”店主接着说道,“就去酒窖,好把他放出来。噢!先生,那哪儿是人,而是个魔鬼呀!他一听说要放他出去,就声明那是给他布下的陷阱,必须先答应他提的条件,他才肯出去。我也不隐讳自己处境尴尬,错抓了陛下卫队的一名火枪手,因此低声下气地对他说,我愿意接受他的条件。”
“‘首先,’他说道,‘要把我的全副武装的跟班还给我。’
“我们赶忙遵从这一吩咐,要知道,先生,我们的确准备好了您的朋友要我们做什么就做什么。格里莫先生(他的话尽管不多,却报出自己的名字),格里莫先生虽然伤得很重,还是下到地窖里去。他主人把他接进去,命令我们就待在店里边。”
“倒是说清楚”,达达尼安嚷道,“他在哪儿呢?阿多斯究竟在哪儿呢?”
“在酒窖里,先生。”
“什么,坏蛋,从那时候起,您就一直把他扣在酒窖里?”
“仁慈的老天爷啊!不对,先生。我们……把他扣在酒窖里?您这么说恐怕是不知道,在酒窖里他在那里干什么吧?哼!如果您能让他出来,我会感激您一辈子的,我会像对待我的保护神那样崇拜您。”
“这么说,他在那儿呢!在那儿我能找见他?”
“当然了,先生。他执意留在酒窖里,每天都要人用叉子从气窗给他面包,要吃肉时就递给他肉。不过,唉!他消费最多的还不是面包和肉。有一回,我带着两个伙计,试图下到酒窖里,不料他暴跳如雷。我听见他扳动手枪机关,以及他的仆人扳动火枪机关的声响。于是,我们问他们想干什么,那主人回答说,他们主仆二人可以放四十响,他们宁愿打完最后一枪,也绝不准我们一个人踏进酒窖。万般无奈,先生,我就去总督那儿告状,总督却回答我说,我这是咎由自取,这事儿能教会我,以后再也不敢侮辱来住店的尊贵的老爷们了。”
“也就是说,从那之后……”达达尼安又说道,他见店主那副可怜相,也就忍俊不禁。
“也就是说,从那之后,先生,”店主继续说道,“我们过的日子,是这世间最悲惨的了。因为,先生,您应当知道,我们的全部食品,都储存在酒窖里——我们的瓶装葡萄酒、桶装葡萄酒、啤酒、食用油和各种调料、肥肉和香肠,全在里面。他不准我们下酒窖,来了旅客,我们也就不能供给人家吃喝了。这样一来,我们客栈营业额天天亏损。假如您的朋友在酒窖再待上个把月,我们就得破产了。”
“罪有应得,坏蛋。看外表难道还看不出来,我们都是有身份的人,而不是伪币制造者。”
“对,先生,对,您说得有道理。”店主应道,“哎呀,您听,您听,他又闹起来了。”
“一定是有人打扰他了。”达达尼安说道。
“打扰他也在所难免,”店主高声说道,“刚才店里来了两位英国绅士。”
“那又怎么样?”
“怎么样?您也了解,先生,英国人爱喝好葡萄酒。他们要了店里最好的葡萄酒。大概是我老婆去恳求阿多斯先生,让她进去,以便满足这些先生的要求。他可能像往常那样,又拒绝了。噢!仁慈的老天爷啊!越闹越凶,没活路啦!”
达达尼安果然听见酒窖那边一阵喧闹,于是他站起身,由绞着双手的店主带路,向吵闹的地点走去,而卜朗舍拿着装好弹药的火枪则紧紧跟随。
那两位英国绅士长途跋涉,到客栈又饥又渴,现在气急败坏了。
“怎么这样霸道!”他们略带外国口音,但法语很地道,高声嚷起来,“这个疯子,居然不让这些善良的人喝酒。哼,我们干脆破门而入,如果他耍疯耍得太过分,那好!我们就把他杀了。”
“且慢,先生们,”达达尼安说着,从腰间拔出两把手枪,“奉劝他们,别想杀什么人。”
“好哇,好哇,”从门里传出阿多斯平静的声音,“这些吃小孩的家伙,就让他们进来试试看。”
那两个英国人再怎么充好汉,此刻也面面相觑,不免犹豫起来——就好像这座酒窖里有一个要吃人的魔怪,有一个民间传说中的巨人,胆敢闯进这巢穴的人,必然受到惩罚。
有一阵工夫谁也不讲话,不过,两个英国人终归觉得退却太丢脸,性情最暴躁的那个就走下地窖的五六个梯级,狠狠朝门踢了一脚,好像要把墙壁踹开似的。
“卜朗舍,”达达尼安说着,扳上了两把手枪的扳机,“我对付上面这个,下面那个交给你了。喂,两位先生,你们要打一仗吗?那好哇,现在就满足你们!”
“上帝啊,”阿多斯嚷道,是从空洞传出的声音,“我好像听见达达尼安在讲话。”
“不错,”达达尼安也提高嗓门说,“正是我,我的朋友。”
“嘿!好哇!”阿多斯说道,“这些要破门闯入的人,让我们来修理他们。”
两位英国绅士已经拔剑在手,但是他们遭受两面夹击,于是又迟疑了片刻,不过,还像上次那样,傲气又占了上风,那人踹了第二脚,只见门从上到下裂开一道缝。
“你闪开,达达尼安,你闪开,”阿多斯嚷道,“你闪开,我要开枪了。”
“先生们,”达达尼安说道,他遇事总要三思而后行,“先生们,好好想一想。阿多斯,您也耐心一点儿!你们二位这是来捅马蜂窝,要被蜇得满身是伤啊!喏,我和我的跟班,每人能打三枪,酒窖里也能打出这些子弹。此外,我们还有剑,我可以向你们保证,我和我的朋友两个人,耍剑也都不含糊。我们双方的事儿,就由我来解决吧。等一会儿你们就会有酒喝了,这事儿包在我身上。”
“如果还有剩余的话。”阿多斯以嘲弄的声调咕哝一句。
店主只觉得一道冷汗沿着脊梁往下淌。
“什么,如果还有剩余的话?”他咕哝道。
“见鬼!总会有剩余的,”达达尼安又说道,“大家放宽心,就他们两个人,不会把一整窖酒喝光。先生们,你们的剑插回鞘里去吧。”
“好吧!您的两把手枪也插回到腰带上。”
“可以。”
达达尼安先带了个头,随即又转向卜朗舍,示意他拉下火枪扳机。
英国人这才信服,将剑插回鞘中。对方也向他们讲述了阿多斯被困的经过。他们毕竟是通情达理的绅士,认为这件事店主做得不对。
“现在,先生们,”达达尼安又说道,“请你们上楼回客房去,我保证再过十分钟,就会有人给你们送去你们想要的食品。”
两个英国人施了施礼,便走出去了。
“现在,我亲爱的阿多斯,只剩下我一人了,”达达尼安说道,“求求您,把窖门给我打开吧。”
“这就打开。”阿多斯应道。
接着,便听见劈柴相互撞击和梁木料咯吱移动的响声,那便是阿多斯的护墙和防御工事,由这被围困者亲手拆除了。
不大工夫,窖门启动,只见阿多斯苍白的面孔探出来,迅速地扫视了一下四周。
达达尼安冲上去搂住他的脖子,同他亲热地拥抱,然后要把阿多斯拉出这个潮湿的寄身之所,这才发现他身子有些摇晃。
“您受伤了吗?”他问阿多斯。
“我!一点儿也没有伤着,我不过是喝得烂醉了。在这方面,还从来没有人创造出更好的业绩。天主万岁,我的店家!我一个人,估计至少喝下一百五十瓶酒。”
“老天爷啊!”店主高声说,“哪怕跟班只喝了主人的一半,我也得破产了。”
“格里莫可是体面人家的跟班,喝的酒绝不敢跟我的一样,他只喝桶装酒,唔,我想他一定忘了堵上桶塞了。您听到了吧?酒还在往外流呢!”
达达尼安哈哈大笑,这笑声使店主从打战转而发高烧了。
恰好这时,格里莫出现在他主人身后,肩上还扛着火枪,脑袋摇来晃去,犹如鲁本斯[125]绘画上那些醉醺醺的森林之神。他前胸后背都沾满油乎乎的液体,店主一看就认出那是上好的橄榄油。
这支队列穿过大厅,住进这家客栈最好的客房,这是达达尼安凭其威信占用的。
这工夫,店主夫妇端着灯,急忙冲进好久禁止他们入内的酒窖里,而等待他们的是一片凄惨的景象。
阿多斯用劈柴、木板和空酒桶,根据兵法的规则建造了防御工事。他打开了个缺口出来,店家进去一看,只见地下汪着油和葡萄酒,上面漂着啃光了肉的火腿骨头,而地窖左边角落则有一堆打碎的酒瓶;此外,一只酒桶的龙头还开着,流出最后几滴“血”。这正像古代诗人所描绘的战场——一片掠夺和杀戮的景象。
梁木上挂的五十条香肠,只剩下十条了。
于是,店家夫妇号叫起来,声音从地窖拱顶透上来,就是达达尼安听了都不免动容,可是阿多斯却连头也不扭一扭。
痛苦之后更是愤怒,店主豁出去了,操起一根烤肉铁扦当作武器,冲进了两个朋友单独待着的客房。
“拿葡萄酒来!”阿多斯见是店主,便说道。
“拿葡萄酒!”店主不禁愣住,高声说道,“葡萄酒!你们喝我的酒,已经喝了一百多皮斯托尔了,现在我破产了,完了,全毁掉了!”
“算了!”阿多斯说道,“我们还始终感到口渴。”
“你们喝酒只管喝,也就罢了,可是,怎么把所有酒瓶全砸烂了。”
“正是您把我推到一堆酒瓶子上去的,瓶子垮下来——这是您的过错。”
“我储备的油也全完了!”
“油是伤口最好的涂膏,可怜的格里莫多处被你们打伤,总得敷药包扎吧。”
“我的香肠也全给啃光了!”
“这地窖的老鼠多极了。”
“所有这些东西,您得赔我。”店主气急败坏地嚷道。
“好个怪家伙。”阿多斯说着就站起来,可是他随即又瘫软坐下,他这一起身力气全用尽了。达达尼安扬起马鞭,上前相助。
店主后退一步,开始放声大哭。
“这会教您学乖点儿,”达达尼安说道,“今后更加客气地接待上帝派给您的客人。”
“上帝!不如说是魔鬼派来的!”
“我亲爱的朋友,您再这样在我们身边聒噪,那么我们四个人干脆全下到您的酒窖中,关在里面,看看造成的损坏是不是真像您说的那么大。”
“那么好吧!先生们,”店主说道,“是我的不对,我承认。可是,什么罪过都能得到宽恕,我是个可怜的开客店的,而你们是老爷,总该可怜可怜我。”
“嗯!您若是照这样讲话,”阿多斯说道,“就会让我心碎了,眼泪就会流淌,像你的葡萄酒从桶里流出来一样。别看我这样子,其实我并不那么凶。喏,您过来,咱们聊一聊。”
店主战战兢兢地凑上来。
“过来呀,跟您说了,别害怕嘛,”阿多斯接着说道,“当初我付账的时候,就把我的钱袋放到柜台上了。”
“是的,大人。”
“钱袋里装了六十皮斯托尔,钱袋呢?”
“送交法院了,大人,先就有人说那是假币。”
“好哇,您去把我的钱袋要回来,那六十皮斯托尔就归你了。”
“可是,大人非常清楚,什么东西到了法院手里就不会放了,是假币倒还有点儿希望,可惜那是真币。”
“我的老实人,您去跟法院解决吧,这就不关我的事儿了,何况,我身上一文钱也没有剩下。”
“对了,”达达尼安说道,“阿多斯骑的那匹马在哪儿呢?”
“在马棚里。”
“值多少钱?”
“顶多值五十皮斯托尔。”
“能值八十皮斯托尔,马归您,就算两清了。”
“什么?你要把我的马卖掉?”阿多斯说道,“您要卖掉我的巴雅泽?再打仗我骑什么,骑格里莫吗?”
“我给您另外带来一匹。”达达尼安说道。
“另外一匹?”
“那可是一匹良马!”店主高声说道。
“那好,既然另有一匹更漂亮、更年轻的,老的那匹就牵走吧,咱们喝酒。”
“喝什么酒?”店主心满意足了,问道。
“放在最里端、挨着木板条的那种还剩下二十五瓶,其余的在我摔在上面时全打碎了。那种酒拿上来六瓶。”
“嘿,这人可是个酒罐子!”店主自言自语,“哪怕他在这儿再待上半个月,喝酒付钱,我的买卖就又兴隆起来了。”
“别忘了,”达达尼安也说道,“同样的酒,给那两位英国绅士送去四瓶。”
“现在,”阿多斯说道,“趁他给我们拿酒的工夫,达达尼安,您先给我讲讲,其他人怎么样了,说说看。”
于是,达达尼安向他讲述,如何找到因扭伤卧床的波尔托斯,以及坐在两位神甫中间的阿拉密斯。达达尼安刚讲完,店主就送来他们要的六瓶酒,还有一个幸而没有放进地窖的火腿。
“好哇,”阿多斯说着,就给自己和达达尼安的酒杯斟满,“这杯酒为波尔托斯和阿拉密斯喝下去。对了,您呢,我的朋友,您这是怎么了,您本人发生了什么事儿?我觉得您的脸色真难看。”
“唉!”达达尼安说道,“这是因为我呀,在我们所有人当中,我是最不幸的人。”
“您不幸,达达尼安!”阿多斯说道,“说说看,您是怎么不幸的?这事儿讲给我听听。”
“以后讲吧。”达达尼安回答。
“以后讲!为什么以后讲呢?就因为您以为我喝醉了吗,达达尼安?牢牢记住这一点:我只有喝足了酒,头脑才更清醒。说吧,我洗耳恭听。”
达达尼安讲述了他和博纳希厄太太的际遇。
阿多斯听他讲述,眉头也没有皱一皱,等他讲完了便说道:
“这全是倒霉事儿,倒霉事儿!”
这是阿多斯的口头禅。
“您总说‘倒霉事儿’,我亲爱的阿多斯!”达达尼安说道,“这可不大合乎您的情况,您从来就没有爱过。”
阿多斯无神的眼睛忽然闪亮,但是旋即熄灭,又恢复往常那种暗淡而茫然了。
“的确如此,”他平静地说道,“我从来就没有爱过。”
“心如木石。那您就完全明白,”达达尼安说道,“您不该冷酷地对待我们这些柔肠多情的人。”
“多情柔肠,痛断肝肠。”阿多斯说道。
“您说什么?”
“我说爱情就是一场赌博,赌赢的人,赢的是死亡。您赌输了就太幸运了,请相信我,我亲爱的达达尼安。如果要我给您一个忠告,那就是永远赌输了。”
“看样子她特别爱我!”
“那是‘看样子’。”
“哎!她就是爱我。”
“孩子气!男人无不像您这样,以为情妇爱他,男人也无不被自己的情妇所欺骗。”
“除了您,阿多斯,您根本就没有情人。”
“这倒是真的,”阿多斯沉吟一下才说道,“我呀,我呀,根本就没有情人。咱们喝酒!”
“那么,您这个哲人,”达达尼安说道,“请开导开导我,支持我一把,我要了解和得到安慰。”
“安慰什么?”
“安慰我的不幸。”
“您的不幸只会惹人发笑,”阿多斯耸了耸肩膀,“我倒是想知道,您听了我讲的一个爱情故事,会说些什么。”
“是您的经历吗?”
“或者是我一个朋友的经历,这无关紧要。”
“讲吧,阿多斯,讲吧。”
“咱们先喝酒,这样会更好些。”
“咱们喝酒,您就讲述。”
“对了,这样可以,”阿多斯说着,干下一杯酒,重又斟满,“两件事可以并行不悖。”
“我听着呢。”达达尼安答道。
阿多斯开始凝思,而达达尼安看到,他随着凝思脸色逐渐苍白。一般人喝酒醉到这种地步,就会倒头大睡,而阿多斯却不睡觉,只是高声梦呓。这种醉态的梦游真有几分令人恐惧。
“您一定要听吗?”他问道。
“请您讲吧。”达达尼安回答。
“那就照您的意思办好了,”阿多斯说道,“我的一位朋友,我的一位朋友,您要听清楚了!不是我。”阿多斯顿了顿,阴沉地微微一笑,“那是我那省——即贝里省的一位伯爵,如同当多洛或者蒙莫朗西家族的人那么高贵,他二十五岁时,爱上一名十六岁的少女。那少女像爱神一样美丽,妙龄天真,却显露一种火热的精神,不是女人的,而是诗人的一种精神。她不是讨人喜欢,而是能把人迷倒。她同哥哥生活在一个小镇上,她哥哥是那里的本堂神甫。兄妹二人由外乡迁来,来自何地也无人知晓。况且,当地人见她长得那么俊美,见她哥哥又极为虔诚,也就不会去想问他们的来历了。再说,有人称他们出身富贵人家。我那位朋友是当地的领主,也就是当地的主宰,要想引诱她或者强行夺取,完全可以随心所欲,谁能来救助两个外乡人,两个陌生人呢?可惜他是个正派人。他娶了那姑娘,真是个傻瓜,白痴,笨蛋!”
“怎么这样说呢,他不是爱她吗?”达达尼安问道。
“等一下就知道了,”阿多斯回答,“他把那姑娘带进他的城堡,让她成为省里第一夫人。也应当说句公道话,她的言谈举止完全合乎她的身份。”
“后来呢?”达达尼安问道。
“后来!有一天,她和丈夫一同去打猎,”阿多斯讲下去,声音低沉,讲得很快,“她落马摔昏过去。伯爵冲上前去救护,看到衣衫紧得她要窒息,就用匕首划开,只见她的肩膀裸露出来。猜一猜,达达尼安,她肩膀上有什么?”阿多斯问道,同时哈哈大笑。
“我怎么猜得出呢?”达达尼安反问道。
“有一朵百合花烙印,”阿多斯说道,“她受过烙刑。”
说罢,阿多斯举起手中酒杯,一口干掉。
“真可怕!”达达尼安高声说道,“您这对我说的是什么呀?”
“真事。亲爱的朋友。天使原来是个魔鬼。那可怜的姑娘曾经做过贼。”
“那么伯爵怎么办了呢?”
“伯爵是个大贵族,在领地上掌握生杀大权。他完全撕下伯爵夫人的衣衫,将她倒背手绑起来,再把她吊到一棵树上。”
“天啊!阿多斯!害一条命!”达达尼安高声说道。
“对,害一条命,仅此而已,”阿多斯说道,他的脸跟死人一样苍白,“怎么,好像不给我倒酒了。”
于是,阿多斯抓住最后一瓶酒的瓶颈,嘴对着瓶嘴,一口气喝干了酒,就像寻常干杯那样。
接着,他的头就倒伏在双手上,而达达尼安惊慌失措,呆立在他面前。
“出了这种事,我再也不敢追求那些美丽的、富有诗情而多情的女人了。”阿多斯重又抬起头,说道,但是他并不想继续讲伯爵的这则寓言,“愿上帝也同样启迪您!咱们喝酒!”
“这么说她死了?”达达尼安讷讷问道。
“当然啦!”阿多斯答道,“喂,您倒是举起杯呀,拿火腿来,怪人!”阿多斯嚷道,“我们不能再喝了啦!”
“那么她哥哥呢?”达达尼安又怯声怯气地问道。
“她哥哥?”阿多斯重复道。
“对,那个神甫呢?”
“唔!我问起过他,也要让人把他吊死,不料他却抢在前头,前一天就离开了教区。”
“起码总归了解那坏蛋是什么人吧?”
“毫无疑问,他是那漂亮妞儿的头一个情夫和同谋,一个有身份的人,装扮成了本堂神甫,也许是为了把他的情妇嫁出去,好让她终身有个依靠。但愿他已经被五马分尸了。”
“噢!我的上帝!我的上帝!”达达尼安说道,他惊呆了,居然有这种骇人听闻的事。
“吃点儿这火腿吧,达达尼安,味道好极了。”阿多斯边说边切下一片,放到年轻人的盘子里,“太可惜了,像这样的火腿,当时在酒窖里还不到四个!否则的话,我还能再多喝五十瓶酒。”
达达尼安再也忍受不了这种谈话,听了简直要疯了,于是,他脑袋倒伏在双手上,佯装睡着了。
“如今年轻人酒量都不行了,”阿多斯用怜悯的目光注视他,说道,“不过,这一个还真是好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