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关于警事法官菲恩先生以及他执法方式的一个小小实例
犯罪行为发生在一个赫赫有名的警察局辖区里,而且跟警察局仅有咫尺之遥。人群只能陪着奥列佛穿过两三条街道和一个叫“羊肉山”的地方。接下来,奥列佛被带进一扇低矮的拱门,顺着一个肮脏的胡同,抄后路来到了即决裁判所。他们走入一个铺着砖石的小院,在这里碰上了一个满脸络腮胡子、手拿一串钥匙的粗壮汉子。
“是什么案子?”那汉子漫不经心地问。
“抓住个偷丝手帕的小孩。”负责押解奥列佛的警察回答。
“你是被偷的一方吧,先生?”拿钥匙的汉子问警察身边的老先生。
“不错,是我。”老先生答道,“但我不敢确定手帕到底是不是这孩子偷的。我……我看这件事就不要再追究了。”
“现在只得去见法官了,先生。”那汉子答道,“法官阁下马上就会腾出空来的。请吧,小绞刑犯。”
他边说边用钥匙打开一扇石砌小囚室的门,邀请奥列佛进去。奥列佛经搜身未发现什么,便被关在了囚室里。
这间屋子形状和大小有点像地下室,只是光线还不如地下室那么亮。此处脏得让人受不了,因为现在是星期一的上午,自从星期六晚上里边囚过六个酒鬼,后来又被关到了别处。可这还是小事哩。我们的警察局每天夜里都以鸡毛蒜皮的指控(这个词值得注意)把男男女女的公民打入地牢。新门监狱[13]用来囚禁经过审判已经定罪以及判处死刑的元恶贼首,跟这种地方相比简直算得上宫殿。谁要是怀疑这一点,那就不妨去做个比较。
当钥匙在锁孔里发出咔嗒一声响时,那位老先生的表情差不多跟奥列佛一样沮丧。他叹口气,把视线转向了那本无辜地导致了这场事端的书。
“那孩子的神情里有一种打动和吸引我的东西。”老先生边自言自语地说着,边慢慢地走开,同时若有所思地用书皮轻敲着下巴。“他会不会是清白的呢?看起来好像……对啦,”老先生骤然止步,仰望着天空惊叫道,“天呀!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有谁和他的脸蛋有点像?”
想了一会儿之后,老先生带着沉思的神态走进了与院落相通的后堂接待室。他躲到接待室的一个角落里,开始回忆多年来一直掩藏在阴沉沉幕后的一连串的面孔。“不会的,”老先生摇摇头说,“这肯定是我的幻觉。”
他把那些面孔又恍恍惚惚地一一展现于眼前重温了一遍。长期遮掩着那些面孔的大幕一旦拉开,再合上便不是轻而易举之事了。那儿有朋友和仇敌的面孔,还有许多十分陌生的面孔在人群中探头探脑地窥视;有些面孔曾经是正值青春盛期的少女,而今已变成老妪;有的虽埋葬于坟墓之中,早已变了样,但记忆的力量却高出一筹,可以维持这些面孔昔日的清新和美丽,重现明亮的眼神、妩媚的微笑,使泥土裹罩的灵魂再放光芒——九泉之下的美在缠绵私语,她发生了变化,但那是进一步的升华,离开尘世只是为了充当明灯,在天国之路上洒下一缕柔和的光辉。
可老先生想不起一张与奥列佛相像的面孔,于是他叹了口气,掩上了刚刚开启的记忆的大门。幸好他是个漫不经心的老人,把往事又埋在了发霉的书页里。
有人拍拍他的肩膀,使他清醒了过来,原来是那个拿钥匙的汉子让他跟着到公堂上去。他急忙掩上书卷,被带去见威风凛凛、大名鼎鼎的菲恩先生。
公堂设在前厅,墙上镶着壁板。菲恩高坐于上端的栏杆后。门旁边有一道木头围栏,可怜的小奥列佛已被圈在里边,见到这森严的场面正如筛糠般在发抖。
菲恩先生是个中等身材的瘦子,腰板细长,脖颈僵硬,头发稀稀拉拉,而且全长在后脑勺及两旁的太阳穴上。他面色严厉,脸涨红涨红的。假如他实在没有过量饮酒的习惯,那他完全可以以诽谤罪对自己的面孔提出起诉,索取一大笔赔偿金。
老先生毕恭毕敬地鞠个躬,走至法官的公案前,递上一张名片说:“这是鄙人的姓名及地址,阁下。”随即,他后退一两步,又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地点点头,等待对方的发问。
菲恩先生这当儿碰巧正在看晨报,报上有篇社论对他最近的某项裁决发表看法,第三百五十次敦请内务大臣对他特别加以注意。他满肚子的火气,所以抬起头来怒目而视。
“你是什么人?”菲恩先生问。
老先生有些诧异地指了指自己的名片。
“警官!”菲恩先生不屑一顾地用报纸把那张名片撂开,“这家伙是何许人?”
“我的名字叫布朗罗,阁下。”老先生不失绅士风度地说,“请允许我问问,这位利用执法者的身份平白无故侮辱一个体面人的法官叫什么名字?”布朗罗先生扫视了一圈公堂,仿佛在寻找能为他提供答案的人。
“警官!”菲恩把报纸扔到一旁嚷嚷道,“以什么罪名指控这家伙?”
“他没有受到指控,阁下,”警官说,“他是来起诉那个孩子的,阁下。”
法官其实十分清楚这一点,只不过想激怒对方,而且不会落下话柄。
“起诉那个孩子,真的吗?”菲恩用轻蔑的目光从头到脚打量着布朗罗先生说,“让他起誓!”
“起誓之前,我请求讲句话。”布朗罗先生说,“事情是这样的:如若不是亲身经历,我决不可能相信……”
“你给我住嘴!”菲恩先生专横地说。
“不,阁下!”老先生回答道。
“立刻给我住嘴,不然我就把你逐出公堂!”菲恩先生说,“你这个蛮横无礼的家伙,竟敢藐视法官!”
“什么?!”老先生面红耳赤地高声叫了起来。
“让这个人起誓!”菲恩对书记员说,“我不愿再听他废话,让他起誓!”
布朗罗先生怒火中烧,但考虑到发作起来只会有害于孩子,便咽下了这口气,即刻起了誓。
“喂,”菲恩说,“以什么罪名起诉这孩子?你有什么可说的,先生?”
“当时我正站在一个书亭前……”布朗罗先生开始了陈述。
“你别说了,先生!”菲恩先生嚷嚷道,“警察!那个警察在何处?喂,让这位警察起誓。我问你,警察,这是怎么回事?”
警察以与自己身份相称的谦恭态度讲述了他如何捕获被告,如何对奥列佛搜身却什么也没发现,这些便是他所知道的全部情况。
“有没有证人?”菲恩先生问。
“没有,阁下。”警察说。
菲恩先生沉默了片刻,然后转过头带着咄咄逼人的气势对原告说:
“你到底能不能陈述这孩子的罪行,伙计?你是起过誓的,要是站在那儿拒绝提供证据,我就以藐视法官惩罚你。我要告……”
至于告什么或告谁,便无人知道了,因为恰在这节骨眼上,书记员和监狱看守大声咳嗽起来,书记员还把一本厚厚的书掉在了地上(这当然是无意的),所发出的声音淹没了下边的词语。
在多次被打断话头和一再受到羞辱的情况下,布朗罗先生总算讲明了案情。他说自己当时吃了一惊,见这孩子逃跑便追了上去。他表示,如果法官认为这孩子虽没有偷东西,但与盗贼有联系,那么,希望法官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宽发落这孩子。
“他已经受了伤。”老先生在结尾时说,“我担心,”他朝审判席那边望了望,动情地又补充了一句,“我确实很担心他的身体吃不消。”
“啊,是吗?大概真是这样!”菲恩先生怪腔怪调地说,“听着,你这个小无赖,不许你耍花招,骗人是不顶用的。你叫什么名字?”
奥列佛想回答,可舌头不听使唤,脸色白如死灰,觉得眼前天旋地转。
“叫什么名字,你这个顽固的流氓?”菲恩先生厉声问,“警官,他叫什么名字?”
这话是冲着一个性格坦率、身穿条纹背心的老头说的。此人站在栏杆旁,向奥列佛俯下身,把问题又重复了一遍,可奥列佛却实在听不明白。老头知道如果不回答只会进一步激怒法官,从而加重奥列佛的刑罚,于是便凭着想象编了个名字。
“他说他叫汤姆·怀特,阁下。”好心的捕快回答。
“哦?他就不能大声回答吗?”菲恩说,“也罢,也罢。他住在哪里?”
“没有固定的住处,阁下。”警官又装出一副听到了奥列佛回答的样子说。
“他有没有父母?”菲恩先生问。
“他说小时候便失去了双亲。”警官仍在编造着答案。
审讯进行到这里,奥列佛抬起头,目光哀怜地四处张望,以微弱的声音请求给他口水喝。
“不许胡言乱语!”菲恩先生说,“别耍弄本官!”
“他大概真的病了,阁下。”警官诤谏道。
“我比你清楚。”菲恩先生说。
“扶他一把,警官。”老先生本能地伸出双手说,“他要栽倒了。”
“站到一边去,警官。”菲恩大声嚷叫着,“他要是喜欢,就让他栽倒吧。”
奥列佛获此恩准,扑通一声昏倒在了地上。公堂上的人面面相觑,但没有一个敢动一动。
“我知道他是在装蒜。”菲恩说,仿佛这话本身就是不容怀疑的铁证,“让他躺着吧,他很快就会厌烦的。”
“阁下打算怎样处理这个案子?”书记员悄声低语地问。
“即决裁判,”菲恩先生回答,“把他关上三个月——当然是服苦役。退堂。”
房门被打开了,两个人准备把失去知觉的奥列佛抬到牢房里去,可此刻一个身穿破旧的黑色外套、上了年纪的汉子急匆匆闯入公堂,直奔审判席。此人虽外表贫寒,但凛然一身正气。
“等等,等等!别把他带走!看在苍天的分上,请等一会儿!”这位新来的人叫喊道,由于赶路而气喘吁吁。
虽然主持这类公堂的凶神拥有独断专行的权力,可任意摆布女王陛下臣民的自由、名节、声望乃至生命,尤其是摆布那些劳苦大众,即使此处发生的荒诞事情足以令天使哭瞎双眼,但这种情况对公众却是封锁的,除非借助报纸泄露出去。因而,瞧见这位不速之客无礼地闯入公堂扰乱秩序,难怪菲恩先生会勃然大怒。
“怎么回事?此人是谁?把他撵出去。退堂!”菲恩先生高声呵斥道。
“我要作证,”那人嚷嚷道,“不能撵我出去。当时的情况我都看到了。那个书亭是我开的。我请求起誓。你们不能不让我说话。菲恩先生,你必须听听我的证词,不该拒绝我的请求。”
此人说得在理,毫无惧色,语气坚定。事态变得相当严重,硬压是行不通了。
“让这家伙起誓吧。”菲恩气急败坏地吼叫道,“喂,伙计,你有什么可说的?”
“情况是这样的,”那人说,“我看见了三个孩子,除了抓来的这个,另外还有两个。这位绅士看书的时候,他们在马路对面徘徊。东西是另一个孩子偷的,碰巧被我瞧见了。我看到这个孩子十分惊愕,一下子呆住了。”可敬的书亭老板此刻已缓过了些气,能够比较连贯地叙述这桩扒窃案所发生的经过了。
“你为什么不早点来?”菲恩在经过片刻的沉默后问道。
“没人帮我照看书亭。”那人回答,“能帮忙的人都加入了追捕。五分钟前我才算寻到了人,而且是一路跑到这儿来的。”
“原告当时在看书吗?”菲恩又沉默了片刻,然后问道。
“是的。”那人回答,“看的就是他手中的那本书。”
“哦,是那本书吗?”菲恩问,“他把书钱付了没有?”
“没有,钱还没付呢。”那人笑了笑回答。
“天啊,我怎么全给忘啦!”漫不经心的老绅士天真地惊叫出声。
“真是大好人,竟然还有脸控告一个可怜的孩子!”菲恩说着,可笑地企图摆出通人情的样子。“本官认为你是在十分可疑及不体面的情况下拿走这本书的,先生。算你运气好,物主不打算对你起诉。把这当做一次教训吧,伙计,否则你早晚都会被绳之以法的。这孩子无罪释放。退堂。”
“岂有此理!”老绅士大声叫嚷道,压抑许久的怒火顿时喷发了出来。“岂有此理!我要……”
“退堂!”法官命令道,“警官,你听见了吗?退堂!”
他的指示得到了贯彻执行。怒气难平的布朗罗先生一手拿书,另一只手拎着青竹手杖被带出了公堂。一到院里,他的满腔怒火顷刻间便烟消云散了。只见小奥列佛·特维斯特仰卧在地,太阳穴被浇了水,脸色惨白,全身痉挛性地打着寒战。
“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布朗罗先生猫下腰来连声叫道,“哪位去叫辆马车来!请快一些!”
马车叫来后,奥列佛被小心翼翼地抬到了一个座位上,老先生则坐在另一个位子上。
“我能陪你们一道走吗?”书亭老板探头朝马车里望望问。
“天啊,当然可以,我亲爱的朋友。”布朗罗先生急忙说,“真该死,我竟然把你给忘了!这本倒霉的书还在我手里呢。上车吧,可怜的人!不能再耽搁时间了。”
书亭老板上了车,大家一块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