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过去,人们常常在四岔口执行绞刑。不过现在不会了。如今,人们都会先经巡回法庭公正审判,再把杀人犯押往博德明监狱[1]服刑。当然,法庭判罪有一个前提:罪犯没有因为受良心煎熬而死。受煎熬而死倒还好,就像做了一场外科手术。而且,尸体能得到安葬,不过埋的是无名坟冢罢了。我小的时候,却是另一番光景。记得那会儿,四岔口有个家伙被链条吊着脖子,脸上、身上涂着黑乎乎的防腐柏油。他在那儿挂了五个星期才被人放下来,而我是在第四个星期看到他的。
他被吊在绞刑架上,在天地之间摇摆,或者按堂哥安布罗斯的说法,是困囿于天堂和地狱之间。天堂,他无法企及;地狱,他无门可入。安布罗斯用手杖戳戳尸体,它像枢轴锈蚀的风向标,吱呀吱呀地随风晃荡,曾经身为人的他,现在变成了一个徒具骇人外表的可悲稻草人。雨水打烂了他的马裤(衣服内的躯体可能也烂了),条条纤维像浆纸一般,顺着他肿胀的四肢垂下。
时值冬季,几个过路的家伙往他破烂的背心里塞了冬青嫩枝,以供逗乐。不知怎么的,在才七岁的我看来,这种做法堪称最不可忍受的暴行,但我没吭声。安布罗斯带我去那儿肯定有所企图,也许是要试试我的胆量,看我是会转头就跑,还是哈哈大笑,或者哭鼻子。作为我的监护人、教育者,他亦父亦兄,实际上是我的整个世界,却无时无刻不在考验我。回想起来,我俩路过绞刑架,安布罗斯用手杖戳戳这儿,碰碰那儿。然后他停下脚步,点着烟斗,把手放在我的肩头。
“你看啊,菲利普,”他说,“人总有一死。有些人横死战场,有些人安死床榻,有些人死于天命。谁都躲不过。早点懂这个道理也好。眼前是罪犯的死法。它警示你我生活要节制。”我们并排站在那儿,看那具尸体摇来晃去,仿佛我俩在远足去博德明市场,那尸体就是摆着等人去砸的旧沙袋,砸中就能赢得椰子。“一时冲动,后患无穷,”安布罗斯说,“这是汤姆·詹金,平日里老实木讷,只不过偶尔醉得稀烂。他老婆虽是个泼妇,但他也不该为此就杀了她。如果因为女人说话不好听就杀人,那所有男人都成了杀人犯。”
我多么希望他没说出那人的名字。在他说出名字之前,那具尸体仅仅是一个死物,无名无姓。它会潜入我的梦中,毫无生气,令人恐惧,从看到绞刑架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必然会这样。现在呢,它会跟现实产生联系,跟那个两眼无神、在镇码头卖龙虾的男人产生联系。夏天的时候,他常常站在台阶边,将鱼篓放到身旁,把活龙虾搁在地上,让它们以诡异的速度沿着码头狂奔,逗得小孩们哈哈大笑。上一次见着他,还是不久之前的事。
“说起来,”安布罗斯看着我的脸说,“你觉得他人怎样?”
我耸耸肩,抬脚踹了踹绞刑架底座。一定不能让安布罗斯知道我很介意,不能让他知道我打心眼里犯恶心,怕得要命。要是给他知道了,他会瞧不起我。时年二十七岁的安布罗斯全知全能,堪称我狭隘世界里的上帝,我的终极人生目标就是变得和他一样。
“上一次看见汤姆,他的脸比现在有光泽,”我答道,“现在菜得连钓龙虾的饵都当不上了。”
安布罗斯哈哈大笑,扯扯我的耳朵。“讲得好,”他说,“跟真正有学问的哲学家一样。”他突然想起一件事,又说道:“你要是觉得恶心,去那边的树篱后面吐吧,我就当没看见。”
他转身看向绞刑架和四条路,沿着他正在铺设的小路往回走。小路穿过树林,是通往房子的第二条车道。我很庆幸他走开了,因为我还没跑到树篱就吐了出来。吐完之后,我感觉好了很多,唯独牙齿打战,浑身冰冷。汤姆·詹金再次失去了身份,变成毫无生气的物体,像一个破麻袋。他甚至成了我扔石头的靶子。我壮着胆子,想看那尸体摇动,可它一动不动。石头砸在浸湿的衣服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弹到一旁。羞愧之下,我冲上新小路,找安布罗斯去了。
唉,那都是十八年前的事情了。仔细想想,自那以后我就很少再记起这回事。直到最近七天。说来古怪,每逢重大危机之时,人的思绪就会飘回孩提时期。不知为何,我总想起可怜的汤姆,想起他吊在铰链上的情景。我从来没听过他是怎么犯的事,估计如今也不会有太多人记得了。他杀了自己的老婆,安布罗斯如是说。就这么简单。她是个泼妇,但也不能因此就杀人吧。也许他贪杯过度,醉意朦胧间把她杀了吧。可是怎么杀的呢?用的什么凶器?一把刀,还是赤手空拳?或许在那个冬天的夜晚,汤姆跌跌撞撞地从码头的酒馆出来,心里满怀着爱意和狂热。潮水高涨,扑打着台阶;月满如盘,洒照着海水。谁知道什么样的征服欲望充斥着他躁动的头脑,突然萌生了怎样的幻想?
也许他脸色苍白,眼神迷离,浑身冒着龙虾的腥味,摸摸索索地往家走,来到那位于教堂后面的农舍,被老婆臭骂湿脚弄脏了屋子,这骂声惊醒了他的美梦,于是他就把她杀了。这很可能就是当时的情况。如果死后还残存意识,就像人们常常教导我们的那样,我会找来可怜的汤姆,跟他问个明白。我们会在炼狱里一起畅想。可他是个六十岁上下的中老年人,而我才二十五岁,我们的梦想不会一样的。回去做你的幽灵吧,汤姆,给我些安宁。那绞刑架早已毁弃,你也随之而去啦。我年少无知,冲你扔了石头。请原谅我吧。
生活还要忍受,日子还要过下去。问题是怎么过。日复一日的工作毫不费力。我将会成为一个治安法官,就像安布罗斯那样,然后在将来的某一天被选举进入议会。人们将会敬重我,一如在我之前的先辈。照看好农场,照料好他人,永远不会有人看出我背负的重担;他们也不会知道,为疑虑所恼的我,每天都会扪心提出一个连我自己都回答不出来的问题。瑞秋到底是不是无辜的?或许这个问题也要在炼狱里才能得到解答了。
我轻声念出她的名字,听起来是那么温柔悦耳。它在舌尖徘徊,既充满诱惑,又步履缓慢,仿佛毒药一般,这么说也算恰如其分。它从舌尖传递到干裂的唇边,再从唇边移到心口,心掌控着身体,也掌控着思想。将来我会摆脱它吧,四十年,还是五十年后?抑或大脑中的某些残留物质依然沉滞且病态?血液中的某些小细胞未能与同伴一起流入造血的心脏?也许,当一切尘埃落定后,我会不再想去摆脱这种毒药。至于当下,我说不准。
房子还需要我打理,安布罗斯若是在世,就会吩咐我去做。我可以修缮潮坏的墙面,把一切打理得井井有条,一处破败都不遗漏;我会继续种植树和灌木,把东风呼啸而过的光秃秃的山丘盖住。在我离去之时,若不能留下别的什么,至少还有美好的事物。可是孤独的人总是不正常的,他们很快就会陷入迷茫,然后从迷茫陷入幻想,再从幻想陷入疯狂。于是我就想起了吊在铰链上的汤姆·詹金。或许他也遭了罪吧。
十八年前,安布罗斯走在小路上,我紧跟其后。他当时可能穿着我身上的这件夹克。这件老旧的绿色猎装夹克,胳膊肘上钉着皮垫。我变得跟他如此相像,仿佛成了他的幻影。我的眼睛,我的身形,无一不像他。对狗吹口哨,转身看向四条路和绞刑架的那个人,很可能就是我。唉,这正是我毕生的愿望啊。我要变得像他,拥有跟他一般的身高,跟他一般的肩膀,跟他一样的弯腰驼背,就连长胳膊也要像他。笨拙的双手,猝然的微笑,初次见到外人时的羞怯,对喧嚣、礼节的厌恶,无一不像他。对待服侍他、敬爱他的人和蔼大方——他们奉承我,说我也和蔼大方;还有那被证明是幻觉的意志力,无怪乎我跟他患上了同样的疾病。最近我总在想,他死的时候有没有头脑迷糊,有没有被疑虑和恐惧折磨,有没有在我到不了的那栋该死的别墅里感到孤独和被遗弃,他的灵魂是否从躯体中抽离,来到家里占据我的身体,以便在我的身体里重获新生,重蹈他以前犯下的错误,再次患上疾病,然后死去。或许正是这样吧。我只知道,我引以为傲的与他相像之处,恰恰说明我的堕落。因为相像,才有了毁灭。若我是别的样子,身体灵活,思维敏捷,能说会道,做生意精明,过去的一年将是来了又去、再平凡不过的十二个月了。我将会静下心来,安然度过轻快、满足的未来。可能结婚,然后组建一个生机勃勃的家庭。
可这些我都不曾拥有,安布罗斯也不曾拥有。我们是梦想家,两个人都是。我们不切实际,沉默寡言,满脑子从未付诸实践的大理论,而且正像所有的梦想家那样,众人皆醒,唯我们独醉。与他人相比,我们渴望温情;可是羞怯压抑着冲动,直到心动的那一刻。心动时,天门敞开,我们两人就觉得自己坐拥整个世界的财富,迫切地想要给予。若我们是别的样子,我们就能逃过劫难。瑞秋仍会来到这里,住上一两夜,然后离去。各项事务商定完毕,后事安排妥当,律师们在桌边坐成一圈,正式宣读遗嘱,而我——大致总结所有安排——给她一笔安度余生的年金,从此与她再无瓜葛。
现实并非如此,因为我长得像安布罗斯。现实并非如此,因为我让人感觉我就是安布罗斯。她初到这里的那天晚上,我走到她的房门前,敲开门后站在门口,低矮的门楣让我略微低了下头。她从窗边的凳子上起身,抬头看着我,眼神中透露出见到熟人的感觉。从那一刻起,我就应该明白,她看到的不是我,而是安布罗斯。她看到的不是菲利普,而是一个幻影。她应该当场离去。她应该收拾行李,转身走人,回到她应该去的地方,回到那充满痛苦记忆的阴暗别墅,守着徒有其表的梯田花园和小庭院里滴水的喷泉;回到她自己的国度,让炎炎酷暑炙烤得意识模糊,在寒冷明亮的天空下忍受寒冬的肆虐。直觉应该告诫她,留下来会招致毁灭,不仅仅是她所见到的幻影的毁灭,最终还有她自身的毁灭。
看到我羞怯、尴尬地站在那儿,既因为她的到来而心怀愤恨,又深知自己作为东道主和一家之主的身份,怒气冲冲地嫌弃自己僵硬笨拙的手脚,像一匹未被驯服的小马驹,她有没有闪过一个念头:“安布罗斯年轻时一定也是这般模样。在认识我之前。他这般模样的时候,我还没与他结识”——并因此留了下来?
或许也正因为如此,我与那个意大利人拉伊纳尔迪第一次短暂会面的时候,他同样露出仿若见到熟人的诧异表情,又迅速遮掩过去,把玩着书桌上的钢笔沉思了一会儿,柔声对我说道:“你今天刚到?那么你表姐瑞秋还没见过你。”他的直觉也向他发出了警告。但是已经太迟了。
人生是没有回头路的。想回也回不去。没有第二次机会。我活生生地坐在自己家里,与吊在铰链上来回摆动的可怜的汤姆·詹金一样,都收不回说过的话,也挽不回做过的事。
在我二十五岁生日前夕——也就几个月前的事,可是老天啊!感觉很遥远了——我的教父尼克·肯德尔以他独有的直率风格对我说:“有些女人啊,菲利普,她们心地可能非常善良,却无意中招致灾祸,凡事一经她们的手就会莫名地变成悲剧。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你说这话,但我不吐不快。”然后他看着我在早先拿给他的文件上签了字。
是的,覆水难收了。生日前夕站在她窗前的那个男孩,她来的当晚站在她门口的那个男孩,早已成为过往,恰如为了逞一时之勇而朝吊在绞刑架上的尸体扔石头的那个男孩。汤姆·詹金,饱受摧残的人类标本,面目全非,无人悼念,这么多年来,你有没有用同情的目光看着我冲进树林,奔向未来?
如果我转过头回望你,我看到的不是吊在铰链上晃荡的你,而是我自己的身影。
[1]博德明监狱:1779年建于英国康沃尔郡,监狱里进行过50多场公开绞刑。现改为一处旅游景点。——编者注(本书注释若无特别说明,均为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