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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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北原的反击

今西说完的刹那,法庭仿佛寂静了。

这种寂静,犹如刚刚结束激烈战斗的战场。上百门加农炮剧烈轰击对方阵地,将对方的有生力量直接在炮火之中予以消灭。在战场上,再也听不到敌人的哀嚎,有的只是空气中被炮弹震荡,飘飞起来的尘土,以及敌人尸体传来的血腥味。

今西微微翘起嘴角。从法律上讲,公路产权登记簿的查询结论是最权威的。这比什么市政厅文件,还有财务报表里的分类,都更加站得住脚。

宫川坐在审判席上,听着父亲对北原的还击,表情变得凝重起来。她已经觉得要窒息了。公路局的查询结论简直如同一把尖刀,插入了他们的心脏。

依据刚才今西出示的文件,涉案G227段高速公路的真实所有者是八王子市政厅。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争论寺井和川本高速之间成立法律关系,就难了。

然而,即便真实的公路所有者是八王子市政厅,那也不意味着:她和北原在接下来,就可以去起诉八王子市政厅。

因为,要重新起诉,又必须依据被告的所在地重新更换法院。也就是说,如要起诉八王子市政厅,那就必须去到八王子市的地方裁判所对是市政厅进行起诉。

但问题在于,新宿区地方裁判所在驳回诉讼的时候,并不会在裁定书里说明涉案G227段高速公路的真实所有者是八王子市政厅。

也就是说到时候,去重新起诉八王子市政厅,可以想象:市政厅的律师必然会主张涉案道路的产权已经转移给了川本高速,公路产权登记簿的结果并非真实,将一揽子责任又推卸到川本高速上。刚才,北原从路产局文件和川本高速的报表上,都找到了涉案G227段高速公路属于川本高速的间接证据。

同样,市政厅也可以找到类似的大量证据,来证明G227段高速公路属于川本高速的证据。

到时,八王子市的地方裁判所,也很有可能以本案高速公路的真实所有者是川本高速为由,驳回起诉。

如果,这种情况真的发生了,那寺井这个案件将陷入一个循环死局:新宿区地方裁判所认为道路的所有者是八王子市政厅,因此驳回寺井对川本高速的起诉;而八王子市地方裁判所又认为道路的真实所有者是川本高速,因此驳回寺井对八王子市政厅的起诉。

一想到这个可能后果,宫川顿时微微张大了嘴巴。

自己的父亲正在将这个案件推向一个无法解决的循环死角。

只是在平平无奇之间,一个极其狠毒、阴辣的招数便已经出现。

宫川停止了翻阅材料,只是呆呆地坐在了原位,她的内心已经有些绝望了。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体会与资深律师在实力上的深深差距。哪怕她是东大法学部的第三名。校园里的法学知识,在数十年的实务经验面前,脆弱地就像一张纸,被对方轻轻一戳就破。

宫川有些失神地望着北原的背影,一想到这场官司最后竟然可能会陷入那种绝境,眼睛竟一时有些模糊起来。

此时,北原依旧站在原告席前,背对着宫川。宫川看不见北原的脸上是一个怎样的表情。

旁听席上听完的今西发言的人已经有些躁动。像是战争胜利后的军队,急于在战场上搜刮各种敌方的战利品一般,已经对指挥官的纪律约束,感到了不耐烦。

然而却见得那个原告席前的那个背影动了动,仿佛若无其事一般。他连转身都没有转身,犹如后脑勺长了一双眼睛,直接背对着原告席,手往身后桌面的案卷材料抽出了一张纸。

下一瞬间,那个年轻男律师的声音在法庭响起。

还没结束!

反击又重新开始了!!!

这还能反击?!?!

像是一件不可能事情的发生一样。刚才已经是无人的阵地,在刹那之间,不知道从哪里又涌出成千上万名士兵,鸣鼓进攻。方才数百门加农炮的猛烈进攻,不仅没有造成对方损失,反而遭致了对方凶猛的报复。

北原拿着手中的材料,上跨一步,眼神异常沉稳,面向审判席上的熊谷法官:“我想提请法庭注意,合同的成立与否,与物权状况没有关系。”

简单的话语,像具有激起狂风大浪的魔力一般。

【合同与物权的分离属性】

【合同与物权的分离属性是指,合同的成立与否与标的物的物权属性无关。例如买卖合同的成立,不要求出卖主拥有对货物的所有权。即使欠缺完满的物权,合同也能成立,并生效。】

听得北原的声音继续说道:“打个比方而言。就像我要卖三十台电脑给顾客。在卖的时候,并不要求我真正有三十台电脑,才能签订这份买卖合同。只要双方一致同意,合同即为有效成立。在合同成立之后,我可以才开始进货电脑,组装,卖给顾客。”

“裁判长。如果合同的成立,必须要求当事人即具有对合同的对象拥有产权,这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商业实践中,大量的交易进货是在合同签订后,才进行的。如果要求当事人在合同签订时,就必须对合同的对象拥有产权,那这个世界上的企业,得花多少成本在仓储之上?”

“就本案来说也是如此。涉案产权其实就究竟为川本高速所有,还是市政厅所有,并不妨碍我的当事人寺井与川本高速成立有偿使用合同。物权状况与合同的有效性,是互相分离的。被告律师以其内部纠缠不清的路产物权状况,来否认川本高速与寺井存在建立有偿使用合同的意思表示,明显违背了合同有效性与物权状况的分离属性!实是大谬!我想提请法庭注意,本案案由是合同纠纷。其标的对象的物权状况,绝非案件焦点所在!”

今西的眉头跳了跳,在北原话音刚落下的瞬间,立刻回击:“反对,裁判长。对方只是在死套书本上的法理。的确,从法理上讲,合同的成立于否与物权对象无关。但原告律师刚才举的例子,明显不适用于本案的案例。的确,签完一份30台电脑的合同,卖家可以签完之后,才进货30台电脑。但是,在高速公路当中,难道可以成立一份有偿使用道路合同,公司才去建一条高速公路吗?!对方明显是胡搅蛮缠。”

“嗯哼!”北原微微咳嗽一声,打乱今西有些情绪化的发言。

“裁判长,我手头有一份证据”北原微笑道,“可以证明川本高速具有与当事人成立有偿使用道路合同的意思表示。”

北原将手上的一份材料递给了审判席上的法官。

那份材料是一张发票。

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通体呈现淡淡的蓝色。

这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一栏,印着三个字:寺井辉。

而底下的销售方一栏,印着一个公司的名字:川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间的服务那一栏,蓝色的字体显示:“销售服务-过路通行费。”

“裁判长,这是我接受寺井委托之后,让原告寺井向川本高速的管理中心,申请出具的增值税发票。”北原脸上露出了冷峻的笑容,“根据吾国的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的对象,是销售货物、服务或出租不动产的个人或者单位。”

“真是奇怪。如果G227段高速公路是真实所有者是八王子市政厅,那为何川本高速会出具该等发票?根据发票的内容,川本高速很明显确认其向寺井提供道路通行服务,并且依据其从寺井身上取得的收入,缴纳增值税。”

“毫无疑问,从发票的出具来看,川本高速具有向寺井提供道路通行服务的意思表示,依据发票内容,原告寺井与川本高速之间成立有偿使用合同!其成立事实,已受税法机关确认,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此等事实,不容反驳!”

北原的话音斩钉截铁,犹如披荆斩棘,任他千军万马俱来矣的气势。

只是短短的一瞬之间。

已经濒临悬崖边缘的庭审,再次逆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