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舞蹈文化教程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二、中国原始舞蹈遗存

中国历史进入有史文化阶段已有四五千年,直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末,一些民族中依然有原始经济形态的遗存。例如:赫哲、鄂伦春、鄂温克族仍以渔猎经济为主;哈萨克、柯尔克孜、裕固族以及一部分蒙古族长期从事畜牧业,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佤族、怒族、珞巴、基诺、独龙族虽已进入农业经济为主的社会发展阶段,但生产力极其低下,仍采用原始农业技术。独龙族的社会结构带有浓厚的原始色彩,以产品交换的原始方式互通有无;婚姻形式中尚有一些群婚、对偶婚的残余;人们以刻木结绳来记事、计算和传递信息;人们相信万物有灵,相信鬼并崇拜自然。与上述经济基础、社会结构、文化观念相适应,一些原始舞蹈形式也随之流传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上述民族由原始社会末期、奴隶社会初期,跨越了几个社会形态,直接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因此,大量的原始舞蹈遗存在生活中得以保留。由于国家执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政策,在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的伟大目标指引下,加速了各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进程,使这些民族的原始经济与社会结构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逐渐改变了落后面貌,并使原始舞蹈遗存中,不断融入新的思想感情。一些舞蹈虽然还保持原有形式,但已具有新的内容或向民俗性舞蹈过渡,形成了中国原始舞蹈遗存特殊的文化现象。

中国的原始舞蹈遗存极为丰富,大致可分为:原始舞蹈形式的遗存、原始观念在舞蹈中的遗存、原始舞蹈形式向风俗性舞蹈过渡等三种类型。这三种类型多是交织在一起的,为了便于说明,分述如下。

1.原始舞蹈形式的遗存

中国原始舞蹈遗存中,有原始狩猎、游牧、战争以及爱情等内容。表演中仍有原始性模拟动作,队形简单,由全村落参加表演,而且不用音乐伴奏,只以人声呼喊歌唱或敲击竹木作为节奏,舞者合着呼喊、歌声、音响跳舞。例如:达斡尔族“鲁日格勒”(俗称“阿罕白”),舞者为妇女,多以对舞为主,两人一呼一应呼喊着“扎嘿、扎嘿”、“达罕达、达罕达”,此起彼伏,由慢到快,舞蹈也随节奏由缓慢转为激烈。舞蹈表演的内容多模拟狩猎和各种劳动生活中的动作。鄂温克族的“跳虎”(鄂温克语称为“巴勒·图克卡南”),由五名妇女表演,其中四人扮虎,一人扮猎物。表演者两手自始至终抓着腿部蹲跳表演。表演时“猎物”居“四虎”中央,“四虎”发出有规律的“吼——吼——”的啸声追逐“猎物”,直至捕获为止。(将扮猎物者的帽子叼走)[1] 从形式上看,这种舞蹈虽已带有表演性,但它还是在人声和简单的曲调伴奏下,表现原始的狩猎生活,属于原始舞蹈遗存形式。纳西族的“哦热热”也是在歌声中表现狩猎与牧放生活的,表演时在浑厚、高亢的男声伴唱中,时而插入女声的快速颤音,犹如羊群中羊羔的欢跳鸣叫。[2] 土家族“毛谷斯”舞,是敲击竹筒作为伴奏的,它所表现的内容有原始狩猎的“举棒追兽”、“围猎”、“追打”、“搏斗”、“抬兽”等动作;有表现原始男性崇拜的“打露水”、“撬天”、“搭肩”等原始的表演形式。[3] 此外,羌族的“铠甲舞”、景颇族的“刀舞”、“盾牌舞”,则属于远古战争舞蹈的遗存。

上述这些舞蹈虽都属于原始舞蹈形式的遗存,但已融入现代人的劳动生活感情,又受现代文化的影响不断提高表演水平,所以这些遗存形式经加工升华后,就成为民族风格浓郁的现代舞台节目。如《阿罕白》、《铠甲舞》、《出征舞》、《摆手舞》(包括《毛谷斯舞》)等。

2.原始观念在舞蹈中的遗存

原始观念在舞蹈中得以遗存的原因很多,如火的使用改变了原始人的蒙昧,促进了原始社会的发展。这虽然发生在遥远的过去,但一些民族对火仍抱有特殊的感情。如今山村里虽然有了电灯,但是,有些舞蹈人们仍喜欢围着篝火来跳。例如:独龙族的“牛锅庄”(亦称“剽牛舞”),源于杀牛祭天仪式后的原始舞蹈,现在作为风俗性仪式杀牛后跳“牛锅庄”时,人们仍围着篝火烤食分得的牛肉,畅饮欢舞直至天明。此外、鄂温克族的“篝火舞”以及其他围着篝火跳舞的各种形式,都属于对火崇拜的遗存。现在表演这些舞蹈时,火依然给人们带来温暖和亲切感,带来该民族创业时期遥远而温馨的回忆。

图腾崇拜、自然崇拜时代已是极久远的过去,但与图腾崇拜有关的标志,与神话传说有关的象征物,以及为人们熟悉的原始舞蹈形式,依然可以引起人们的美的享受。随着科学的日益发展,人们多已不相信鬼神、以及巫觋可以将祖先之灵请至家人面前等事。然而当人们对周围发生的事物解释不清;当陷于困境希冀意外的帮助;当人们寄托对未来的向往时,神灵也就具有了某种意义。对祖先,特别是曾为本民族造福、有功绩的先辈,人们依然是崇敬与怀念的。这种错综复杂的心理,常常在人们所熟悉的舞蹈形式中表现出来。例如:彝族、傈僳族、白族的“打歌”,要在“本主庙”前的场地进行,其原因正在于此。

西南地区景颇族、仡佬族、傈僳族、羌族、怒族的丧事舞蹈活动,正说明他们灵魂崇拜、祖先崇拜观念在舞蹈中的遗存。有些民族的舞蹈虽无明显的图腾崇拜的现象,并已成为艺术性较强的民间舞蹈,但经过研究,仍会发现也与原始崇拜形成的民族心理有关。如塔吉克族舞蹈中鹰的形象,朝鲜族舞蹈中鹤的形象等。

3.原始舞蹈遗存向风俗性舞蹈过渡

现代民族形成后,原始氏族部落流传过的原始舞蹈遗存会不断得到新的发展,逐渐过渡为风俗性的民间舞蹈形式,直到20世纪90年代的今天依然流传。例如:从事狩猎的鄂伦春族,过去曾以熊作为图腾,民间还流传“熊变人”的故事,他们的“黑熊搏斗舞”即是其一。该舞由三人表演,舞者双手扶膝,在“哈莫、哈莫”地呼喊声中模拟熊的动态起舞,两人表示相斗,另一人穿插其中劝解。此舞表现了他们的狩猎生活,其中既有原始形式的、又有原始观念的遗存;而且在人们进行娱乐的同时,又藉此锻炼身体以适应狩猎生活的需要,已向自娱性舞蹈过渡。此外,景颇族的“目脑纵歌”、土家族的“摆手舞”、汉族的“傩舞”、少数民族的“师公舞”等都属此类舞蹈形式。这类舞蹈的特点是:或保存有原始遗义,或保存某些原始动作以及服装、道具,但又广泛吸收其他舞蹈动作或表现手法,并且已有音乐伴奏乃至使用外来的乐器,从这一类型的表演中,我们可以看到该舞受现代经济文化影响后的演变。

目脑纵歌“目脑纵歌”一词,是景颇语“目脑”与载瓦方言“纵歌”合成词的汉语译音,一般也写作“木脑纵歌”,意为“聚集歌舞”。流传于云南盈江、陇川、瑞丽、潞西等景颇族聚居区。过去,它是原始信仰祭祀神灵的大型活动,现已演变为怀念先祖、增强本民族团结的歌舞盛会,于每年农历正月十五日开始,连续进行三五日,届时远近群众都赶来参加,人数多达千人。按传统习俗,该活动场地中心必须设置四块绘有蕨叶纹图案的木牌柱,中心两柱间还系有两把交叉的景颇长刀(长刀也是他们的劳动工具)。柱牌上的蕨叶纹象征先祖从喜马拉雅山迁来时走过的曲折路线,舞蹈时也必须按此路线进行;长刀则喻意继承先祖开荒劳动、团结战斗的精神。(见彩图2)

表演开始时,几名有威望的长者,穿着近似过去巫师的“龙袍”,头上戴着镶插有犀鸟嘴、野猪牙、孔雀羽毛等饰物的“神帽”,手持长刀先绕场一周,表示传说中景颇人先祖,从鸟禽那里学会了太阳神子女们所跳的舞蹈,以此祈福、消灾。然后,身着盛装的群众跟随巫师其后,男子手握长刀、肩背猎枪,女子持手帕等物歌舞前进,逐渐形成回旋不断的蕨叶纹图案,人们在歌舞中重温先祖迁徙和创业的茹苦艰辛。舞至高潮,放声高歌,鸣放火枪,热烈壮观。表演中,舞者膝部自然弯曲、微颤,上身随之俯仰等,是舞蹈的基本动律特点。有时,当中还穿插表演“木鼓舞”、“刀舞”、“舂米舞”等。伴奏乐器有木鼓、象脚鼓、竹笛、洞巴(吹管乐)等民族乐器外,有时还用西洋的鼓、号以及风笛(景颇语称作“巴扎”)等乐器。

摆手舞 土家语称作“舍巴”,意即“摆手”。流传于湖南的龙山、古丈,湖北的来凤、恩施以及四川的秀山、酉阳等土家族居住区;每年于农历正月在当地“土王祠”(即“摆手堂”)前进行,是祭祖祈年时的大型歌舞活动。清代地方志中已有记载。如《古丈坪厅志》:“土俗各寨有摆手堂,每岁初三至初五六,夜鸣锣击鼓,男女聚集,名曰‘摆手’,以祓不祥。”[4] 《龙山县志》:“土民赛故土司神,旧有堂,曰‘摆手’,堂供土司某神位,陈牲醴,至期既夕,群男女并入酬毕,披五花,被锦帕首,击鼓鸣钲,跳舞歌唱,竟数夕乃止……歌时,男女相携,蹁跹进退,故谓之‘摆手’。”[5] 清代县志中有如此详细之记载,可见此风习在当时已极为盛行。

过去,摆手堂内供奉着“八部大王”的神像,神像两边悬挂着飞禽走兽的皮毛、神案上摆着杂粮谷物,表示土家人已由狩猎进入农耕的安定生活。祭祀仪式与活动由梯玛(巫师)主持,人们用土家语唱“舍巴歌”,摆手起舞。舞蹈有“大摆手”与“小摆手”之分。“大摆手”规模庞大,内容由“闯驾进堂”、“纪念八部”、“兄妹成婚”、“迁徙定居”、“农事活动”、“自卫抗击”、“送驾扫堂”等部分组成。此外,还穿插龙灯、舞狮等表演。[6] “小摆手”以本村寨为主,祭祀“彭公爵主”和各姓氏祖先,活动规模也比较小。有的地方还要表演“毛谷斯”(也写作“毛古斯”),舞者着茅草的衣裙及帽辫,表现远古狩猎生活等内容。现在,属于封建迷信色彩的部分多已消除,舞蹈更为热烈壮观,已成为纪念先祖开创基业,激励后人团结奋进的歌舞形式。

傩舞 原是古代祭祀性的原始舞蹈,舞者戴形象狰狞的面具,扮成传说中的“方相氏”,一手持戈、一手持盾,边舞边“傩、傩……”地呼喊,奔向各角落,跳跃舞打,搜寻不祥之物,以驱除疫鬼,祈求一年平安。傩舞源流久远,殷墟甲骨文卜辞中已有傩祭的记载。周代称傩舞为“国傩”、“大傩”,乡间也叫“乡人傩”;据《论语·乡党》记载,当时孔夫子看见傩舞表演队伍到来时,曾穿着礼服站在台阶上毕恭毕敬地迎接(“乡人傩,朝服而立于阼阶”)。由此典故引申而来,清代以后的许多文人,多把年节出会中的各种民间歌舞表演,也泛称为“乡人傩”,并为一些地方和寺庙碑文中引用。

傩祭风习,自秦汉至唐宋一直沿袭下来,并不断发展,至明、清两代,傩舞虽古意犹存,但已发展为娱乐性的风俗活动,并向戏曲发展,成为一些地区的“傩堂戏”、“地戏”。至今,江西、湖南、湖北、广西等地农村,仍保存着比较古老的傩舞形式,并增添了一些新的内容。例如:江西的婺源、南丰、乐安等县的“傩舞”,有表现盘古开天辟地的“开山神”、传说中的“和合二仙”、“刘海戏金蟾”;戏剧片段的“孟姜女”、“白蛇传”以及反映劳动生活的“绩麻舞”(俗称“歪嘴婆婆纺绩”)等。[7]

傩舞的表演形式与面具的制作,对许多少数民族的舞蹈产生影响,如藏族的“羌姆”,壮、瑶、毛南、仫佬等民族的“师公舞”,就是吸收了傩舞的许多文化因素和表演手法,而发展为本民族特有的舞蹈形式。

师公舞 原是祀神、祭祖、作斋、打醮以驱邪祈福等活动中,由师公(巫师)戴木制雕刻或纸制彩绘面具表演的宗教性舞蹈,后演变为娱乐性的表演形式。该舞用不同的面具造型,表示自然界的各种神灵、本民族神祇以及道教中的神仙人物,并有与之相应的舞蹈,以表现该神的神威、圣迹。

各民族对师公舞有不同的叫法,表演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壮族还叫“跳岭头”、“调筛”,舞蹈内容有“四帅”、“五雷”、“莫一大王”,以及表现给人间送子赐福的“天公和地母”。

瑶族支系众多,师公舞的内容与形式也多种多样,以每隔12年举行一次的“作洪门”(即“还洪门愿”)时,所表演的内容有:“三元舞”、“功曹舞”、“跳甘王”、“杀吊猪”以及“女游”等十几个舞蹈片段。“女游舞”,表现海龙王的三公主游出千层海浪后,化作瑶族少女起舞的情节(见图1)。

毛南族称“师公舞”为“条套”,舞蹈有“土地配三娘”,表演时边歌边舞,表现土地向三娘求爱,小土地在一边打气帮腔,充满生活气息。“瑶王踏桥”,由师公扮作瑶王,地面铺一长条蓝布代表桥,上置几朵花,师公围桥起舞,然后,拣起一朵送给主家,表示“送子”。据说,毛南人向“娘娘”求花(即求子),得到后不慎遗失,是好心的瑶王拾得,并将花归还。舞蹈不仅表现出当地的求子风习,还反映了各民族间的友好关系。[8]

figure_0076_0018

图1:瑶族师公舞“跳甘王”

仫佬族称师公表演的舞蹈为“依饭舞”,多以“引光”作为舞蹈的开端,各段舞蹈中以“白马姑娘”的表演最有特色。该舞由两名师公带木质面具扮作兄妹,兄习武时,妹暗中偷学,且练就一身武艺。当兄购茶归家途中,妹扮作强盗与之对打,取胜后,又作法让草人将茶送至家中,兄归家后才知真相,钦佩其妹武艺高强。形式虽简单,但已带有戏剧的成分。[9]

注 释

[1].参见马薇《鄂温克族民间舞蹈浅论》载《舞蹈论丛》1983年第4期。

[2].参见舒其慧《牧羊歌创作点滴》,载云南《玉龙山》1981年2 期。

[3].参见李万生《土家族舞蹈探源》,载《舞蹈论丛》1985年第1 期。

[4].引自《古丈坪厅志》,光绪三十三年铅印本。

[5].引自《龙山县志》,光绪四年刻本。

[6].参见彭秀枢《浅谈土家族摆手歌舞》,载《舞蹈论丛》1985年第1期。

[7].参见盛婕《江西省傩舞调查介绍》,载《舞蹈学习资料》第11 辑,中国舞蹈艺术研究会编,1956年10月版。

[8].参见《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广西卷》,中国舞蹈出版社1992年版。

[9].参见《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广西卷》,中国舞蹈出版社199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