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写书的我绝不会和妖怪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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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就是这个

当路半夏终于把视线从面前的电脑屏幕上挪开的时候,他才意识到天已经亮了。

但他丝毫不觉得疲惫,对于一个难产的人来说,能够顺顺利利地把肚子里的东西给抛出来,属实是一件让人爽快的事情。

电脑里的word文档已经有了接近万字,普通的短篇大纲当然不需要这么多字,但路半夏几乎是一时兴起地把初稿的雏形给攒出来了一版,没有任何辞藻修饰,只用文字构建框架,把握节奏。

现在他感觉就像是腌制了3年的火腿终于烧去上面那层菌毛一样,连原本觉得干涩的空气似乎都变得油润了不少。

路半夏打开手机,跟沙柳发了消息,说自己马上去Novelist本部,接着起身伸了个懒腰。

“路半夏,你写完啦。”

路半夏打了个激灵,扭头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房间门口的韩笙,无奈道:“你是鬼吗,走路都没声音的。”

“我是妖怪。”韩笙纠正道,继续问道,“所以你写完了吗?”

“大纲和初稿的初稿……应该算是完了。”

路半夏有些奇怪,虽然小妖怪平常对自己写的东西也很感兴趣,但这次她似乎尤为关心自己的进度。

难道是因为,这次的作品,有她在游乐园里的“友情”参与?

一想到这儿,路半夏顿时有些拘谨了起来。

他的作品里,确实有不少东西,都如实地参考了那场算不上完美的游乐园之旅——当然魏怜阳的攻略是半个字也没用上,更多的是当时的心情。

韩笙显然对路半夏的回答很满意,她点了点头,又踮着脚尖溜回了客厅,依旧悄无声息。

“在家记得穿拖鞋。”

“哦。”

门外很快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接着拖鞋打在地上的啪嗒声在厨房里响起。

路半夏来到卫生间,简单地冲了个澡。想当初他刚收留韩笙的时候,连冲澡都小心翼翼,生怕看到些不该看的,现在倒是大方了不少——反正韩笙那些不该看的,也都是路半夏给她买的。

等他换好干净的衣服,走出卫生间,家里已经有了煎培根的香味。

韩笙已经把早餐摆在了餐桌上,她没有等路半夏,依旧像往常那样在享用考面包和煎培根,脸颊鼓囊囊的,像只贪吃的仓鼠。

“我去Novelist,就不吃早餐了。”

“哦。”韩笙点了点头,犹豫了下,问道,“那我能吃你的那份吗?”

“……吃吧吃吧,我还能不让你吃不成。”路半夏哭笑不得,“你最近还天天去施无双那吗?”

“嗯。”韩笙点点头。

路半夏其实一直都很好奇,她和施无双看起来就像是完全聊不到一起的两类人,真不知道她们天天待在一起到底在干嘛。

不过现在不是关心这些的时候,路半夏简单收拾好东西,就出发前往Novelist本部。

他心情很好,以至于像沙丁鱼罐头一样的一号线,都让他感受到了某种繁复的美感。

三十分钟后,路半夏准时出现在了Novelist的会客厅门口。

只是这次会客厅里,不只是有他一个人。

“哟,你好啊,路半夏。”

白璞晃了晃有些宽大的衬衫衣袖,几天不见,他的脸似乎更白了几分,那种脱不去的稚嫩感在他身上反倒平添了几分说不清的魅力。

大概有不少姐姐喜欢这一型的。路半夏心中暗想。

“你也来交稿?”

“对。”

“大纲?”

“初稿。”

“这么快?”路半夏惊讶道,“那天在游乐场你是找到什么好素材了吗?”

“没有,最好的素材溜走了。”白璞直勾勾地盯着路半夏。

“……”路半夏尴尬地避开他的视线,“所以你是……”

“为了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我想到了个办法。”

“什么办法?”

“我找了个女朋友。”

“……”

“开玩笑的。”白璞面无表情地朝路半夏比了个“V”。

路半夏眼角抽了抽。

“其实我是找了个枪手替我写啦。”

“……”

路半夏想把桌子上的水杯砸到他脑门上。

“反正,我已经写完了。”白璞耸了耸肩,“还有,虽然我没看过你的稿子,不过我觉得连载资格,你应该是拿不到了。”

他用一种极其平淡的语气,把话题转到了一个很严肃的领域。

于是路半夏一愣,也认真了起来:“为什么这么说。”

“以为你赢不了我的枪手。”

“别开玩笑了。”路半夏皱了皱眉头,“就算你对你的作品有自信,名额可不止一个。”

“另一个被一雨知秋拿下了。”

白璞仰面靠在座椅上,说得轻描淡写。

“你看了她的稿子?”路半夏挑眉。

“嗯。”

“你在哪看的?”

白璞还没来得及开口,路半夏只觉得身旁一阵风呼啦吹过,两个编辑大逃杀似的冲到会客厅,把白璞给围了起来。

“白璞老师,我不是说了,其他老师的稿件你是不能看的,你怎么还偷走了呢?”

“我只是拿来看看。”白璞从屁股底下拿出一沓A4纸,面不改色心不跳。

“我的白老师,我求求你,咱关心自己的稿子不行吗?都到这一轮了,能不能别闹了。”

白璞的责编求爷爷告奶奶,半晌才注意到一旁的路半夏:“哦,路老师也在,沙柳这两天还在跟我说呢,说找只猴子在键盘上放花生,这会儿也该把稿子写出来了……你今天来交稿?”

“啊,是。”路半夏挠了挠头,不好意思说自己只是来交大纲的。

“沙柳马上就来,你稍等下。”

责编说完,连哄带吓地把白璞重新拐回了编辑室。

这个消瘦的男孩在走入门前时,转头看向路半夏在的方向,眼神似有深意。

很快,沙柳从办公室走出,尽管他没有开口,但表情显然说明现在的时间不容乐观。

路半夏恭恭敬敬地交上自己的大纲,有些忐忑地坐在一旁等待着。

沙柳认认真真地翻阅着他打好的文字,看了一遍之后,抬起头。

路半夏深呼吸,准备等待结果。

“我再看一遍。”

“……哦,请便。”

沙柳眯起眼睛,这次他显然认真了许多,连捏着稿纸的手都有些发紧。

路半夏的心情也不自觉地跟着提了起来。

这是他最后的机会,如果这一版大纲没有达到预期,他也没有任何时间再做修改,只能硬着头皮把故事写出来。

那他一直期待的连载机会,恐怕就遥遥无期了。

在来之前路半夏非常自信,昨天晚上坐在电脑前他觉得自己就他妈是伏尔泰海明威再世,敲下的每一个字都是最伟大的作品,可现在待在会客厅里等待责编的审阅,路半夏回想自己的故事,却越发觉得漏洞百出。

连载的名额只有两个,哪怕沙柳和主编看好他,可他的对手是一雨知秋和白璞。

一个是赫赫有名的网文真神,一个是连主编都没见过的小说天才。

仔细想想,自己真的有胜算吗?

路半夏习惯性地想要逃避这个问题,他早就习惯了自己的书被人忽视,绝无仅有的机会就在眼前,哪怕那是他梦寐以求的东西,可潜意识里路半夏并不觉得自己能拿到。

所以自己到底为什么要这么笃定,自己能赢下来?

路半夏开始反问自己。

于是他的脑海里,出现了女孩贴在玻璃上的侧脸。

“哗啦。”

沙柳忽然把手中的稿纸重重放下,把路半夏从胡思乱想里拉回了现实。

他期待又不安地看向沙柳。

“就是这个。”沙柳沉声开口,一字一顿。

每个字,都像是敲响在路半夏耳边的钟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