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记忆 下
“阿俊。”我下了楼,“书塾是几百年前的事了,现在叫书店。”
我装作不在意,故意略过秦牧,走到一排放着畅销书的书架面前。
我随手拿起一本畅销书,随意翻开,眼角却盯着周娴。
我怕极了。
那一年,藤萝送了一个丫鬟给我,那是我第一个丫鬟,也是最后一个。
丫鬟叫小娴,是个顶可爱的女孩子,家里养不起,想要把她卖到青楼楚馆,藤萝便买了送给我。
那几年是我过得最舒适快活的几年,小娴对我极好,日日弄许多新鲜特别的吃食给我,带我去她的家乡,教我玩从未玩过的游戏。
后来我偶然得到一颗白烟珠,心想,若小娴能一直陪着我该多好。
可她得知吃了什么,得知我不死的真相后,仿佛变了一副嘴脸,拿着一把匕首,在我面前抹了脖子。
死前小娴说:“我本该有夫君,有孩子,可叹家世所累;我原以为你是富家小姐,陪你几年,你开心了便放我离开,你却想让我生生世世为你做牛做马,梁迟,你好狠的心。”
我伤心了许久,藤萝为此也愧疚了好久,再也不乱给我找丫鬟了。
其实我根本没拿小娴当丫鬟,我有手有脚,什么都能做,我只是觉得,我一直觉得,小娴跟我在一起是开心的。
这么多年来,我甚少对旁人起怜悯之心,但周娴不一样,她孤零零一个人蹲在街角哭的时候,像极了小娴。
“我......”
“糟了!!”我大叫一声,打断了周娴的话。
阿俊和秦牧都看了过来,我摸了摸手腕上,左右看了看,抬头问阿俊:“看到我手上的绿绳了吗?”
我问出这话,秦牧也变了脸色。
阿俊摇了摇头,秦牧比我率先往楼上跑,我跑到四楼的时候,看到秦牧正在用烧伤的手持续不断的敲打四楼的门。
没用的,除了我,没人能轻松越过这个门。
阿俊跟周娴也跑了上来,秦牧的脸色比刚刚更着急,竟还拉了阿俊的衣角:“战佛,藤萝她失了心性,求您救救她。”
“荆迷之地,滴血认主,我能为阿迟强闯一次。”阿俊说完转身下了楼。
阿俊的话再明白不过了,只能为梁迟强闯,为别人,是万万不可能的。
秦牧没法,拖着烧伤加烧伤的手,跟在阿俊身后,“可梁迟一个人进去也不安全。”
秦牧是慌了,完全忘记梁迟身体里有什么东西,在四楼里,除了她自己,没人伤得了她。
阿俊伸出手,摊开,手上一团红色的光,是药神的元神。
“也只有这东西,能短暂同我的佛光对抗。”,他收回了元神,回头看,正巧与还在楼梯上的周娴对视,“放心,除了甯瑾那死小子,还没人能左右她的判断。”
阿俊关心的是梁迟,而再次受伤的秦牧,关心的却是藤萝。
外面是白天,四楼却乌云密布,我写了那么多书,也不是每一本都记得,更记不起谁被我写进了书里还有能力遮住我的天花板。
“藤萝?”我轻声叫了叫,没人应。
不应该啊,即便藤萝不答应,也应该还有其他人,再不济还有小狐狸,可这满地的梁迟忆录,却无一人应答。
我走到那一堆被我搞得乱七八糟的书面前,茶壶倒在地上,水都已经流干了。
离得最近的一本书,湿漉漉的,我拿起来,正是文慧的魄。
不沾纸打湿了晾干还可以继续用,金豪笔也是好笔,可我舍不得用那上好的徽墨,九块九包邮的墨水应该不防水吧。
我看着逐渐褪色的字,好吧,的确不防水。
其实过了这么些年,药神都转世投胎又修炼成仙了,文慧的魄大抵是养不回来了,但原本好歹是还有一个念想在,如今算是连最后一点念想都没了。
算是报了药神毁我书店大门的仇,且不知他知晓后会不会把我整个书店给拆了。
我把湿漉漉的不沾纸晾在书架上,很快就干了,墨水褪得很干净,不沾纸就跟新的一样。
“你在吗?”我又朝着空气问了一遍。
没有任何回应,黑乎乎的四周安静得像半夜的坟场。
滴答~滴答~滴答~
水滴的声音,自前面不远的暗处传来。
世界上没有鬼,那些电影里演出来的东西全是人们臆想出来的,但听到这样的声音,我内心还是有些虚。
我摸了摸胸口,这里燥热得慌,是体内的佛光躁动。
就是这玩意儿,在很久之前跟了我,便再也不愿离开,随着时间慢慢融入我的血液,如今便是真的分不开了。
阿俊也是靠着这佛光,感应我是否安全,所以当药神的元神窜进我体内,他便第一时间闯进了这里。
别人不知道,但我清楚,硬闯进荆迷之地,不会好受,哪怕他是西天佛。
实则阿俊根本没必要来遭这个罪,我本是不死的,最多被那元神控制一时半会儿,或者自我消化,跟白烟珠一样,用另一种方式排泄出去。
但若是这样,大抵是要难受许久。
我慢慢的朝着声音发出的地方走去,四楼没有明火,我也不爱带手机,不然拿电筒照一照,也能看清那里到底有什么了。
“梁迟!”
砰!
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的大脸盘子,吓我一大跳,不是藤萝还能是谁。
我仔细辨别面前的藤萝,想分清到底是哪个藤萝真的太难。
藤萝早前是棵会吃人的树妖,以形补形,她吃了谁,就会变成最后吃那人的模样。
后来在我的劝说之下,藤萝才洗心革面,做了棵吃素的树妖,面容也就一直是这个大脸盘子。
是了,只有强大的树妖,才能把这整个四楼治得安安静静。
我再抬头看,才终于在黑乎乎的雾气中,仔细辨别出那一根根,长又粗壮的树藤。
“藤萝,你的书呢?”藤萝在我面前几乎是个实体,这说明写她那本书跟文慧一样,被茶水沾湿了。
我转身要去书堆里找,藤萝拦在我面前。
她上身是个人,下身却不是,从半腰截断,那些树藤从她身体里一直蔓延而出,缠绕成结,连着覆盖了整个四楼。
“别闹。”我伸手,想要推开她。
没推动,那大概不是我认识的那个藤萝。
她也看出我知道她不是藤萝,笑意逐渐变得狰狞,对着我狂轰乱炸,但显然,没有丝毫作用。
“明明就是个凡人,为何是佛身?”她围着我打转。
我笑了笑,笑声大抵是无奈,“为何是佛身你应该最清楚不过了。”
我自认长得不怎么样,但奈何外人看我如天仙,那战佛阿俊,在我自残的时候把我给看上了,追我数百载,我心坚定不移。
于是一日阿俊找到藤萝,问她如何能取得我的芳心,藤萝这女人,没得到过爱,满肚子坏水儿,让阿俊渡了佛光给我。
西天佛光,是每一位西天佛独有的,其作用除了护身,还对欢好之事多有裨益,且渡佛光,要嘴对嘴。
当年阿俊趁我睡觉之时,强行渡了佛光给我,口口声声说交好之后会待我如初,我为了保住万年清白,用菜刀抹了脖子。
后来阿俊知道我的烈性,倒是帮我掩盖了佛光的欲性,徒留护身的作用。
我不会死,但会伤,抹了脖子后一直流血,若血流干了,就得睡上很久很久;若血没流干,就相当于被抢救回来的病人,跟常人一样,住院,吃药。
藤萝见法术对我无用,一个手刀,强行把我给砍晕了。
阿俊调侃我,说我像一个人,前任战佛曾一起陪着取经的唐僧,为此阿俊还恶趣味的叫了我百年梁僧。
所以我不怕被伤,哪怕成了碎片,也会一点一点重新聚拢,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但自从我被吃过之后,阿俊便跟我保证,以后绝不再让我的身体有损,我信他,比信任甯瑾还信。
我没有被完全打晕,迷迷糊糊间,我被藤萝拖到一旁,我看着她穿梭在书架丛里,一排排的翻找着。
我没有力气出声,否则会告诉她,那个凡人,早就死了。
那个时候,还没有朝代,自给自足,人同野兽般,群居,虎口夺食。
那时的我,十六岁。
没有金豪笔,也没有佛光护身,家人以为我死了,将我扔在了乱葬场,那一片区域是野狼的天下。
我被狼崽子啃得浑身疼,吃了那药丸三个月,我被贼人杀死在家中,我听着家人在我身旁哭哭啼啼,我不敢睁眼,也不敢动。
生我的亲娘死得早,我没见过,连画像也没有,我的爹为了生存,娶了一个家族厉害的女子。
我自小不受宠爱,却也少不了吃,少不了穿,也不用像隔壁跟我年岁差不多大的女孩,跟着家人出去找食。
我有两个朋友,一个叫姮娥,一个叫薄汶。
他们都跟我一样,没有亲娘,但又有些不一样,姮娥的亲娘是被后娘害死的,薄汶的亲娘,则是被野兽咬死。
大人们出去找食,我们便会在家中守着,防范有外人来抢夺地盘。
那日大人们刚走,有两个男人从天而降,一个穿着黑色斗篷,一个满身金光,两人在我家门外打起架来。
我与姮娥,薄汶三人躲在房里,手里拿着短刀,手里摇晃着铃铛。
铃铛一直连着林深处,有人会在那守着,听到后就会跑去跟大人们报信。
等大人们回来时,打斗的人已经不在了,我捏着三颗黑色药丸,老老实实交了出去。
黑斗篷的人是被满身金光之人打败之后绑走的,走时悄悄的将三颗黑色药丸扔在地上。
听他们打斗之时说的话,这三颗药丸,吃了能成仙。
薄汶比我们都大,又是男人,主动出来解释:“好像是天上的神仙,他们说...说......”
薄汶不确定自己听到的是不是真的,不敢多言。
姮娥的后娘看着我爹手里的三颗药丸,眼里起了争抢之意,追着薄汶问:“他们说什么?”
我见薄汶没说,刚要开口,身后的姮娥拉了拉我的手,阻止我说下去。
“他们说,这三颗药丸能迷倒最凶猛的野兽。”
姮娥说了谎,我眼睁睁看着爹把药丸放进了一个小箱子里,随意的放在屋里。
能迷倒最凶猛的野兽,这对大人们来说其实没什么用,他们又不开疆扩土,平时出去找寻食物也遇不到什么厉害的野兽,所以没人会在意三颗没用的药丸。
但姮娥不同,她找到我和薄汶,想趁下次大人们出去找食时,把药丸偷出来吃了。
“可那个金光闪闪的人说,三颗药中有两颗不成功。”我听得清清楚楚。
打架的人说,那叫仙魄丹,只有黑斗篷的人会做,此丹药极难炼成,黑斗篷带着最后三颗逃跑,被金光人一路追赶至此。
当时黑斗篷被制服,想要投降,拿出三颗药摆在金光人面前,一一给金光人说了,哪一颗吃了一定能成仙,哪一颗吃了不知后果,哪一颗吃了必死。
可我没记住,姮娥和薄汶大抵都没记住。
“与其每日在家中没自尊的活着,我倒宁愿堵上一把。”姮娥说道。
姮娥在家中过得不好,她原本就要嫁给薄汶了,可家中后娘改了主意,要让家中小妹嫁给薄汶。
我看平时薄汶跟姮娥相处,他是喜欢姮娥的。